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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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2002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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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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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40人。截止2017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27人,内设机构有:瓦房小学、党东小学、桂花小学、平安小学、党西小学、浪戛小学、上寨小学、麦庄小学、梅兰山小学、白龙井小学、徐掌小学、木瓜林小学、四棵树小学、干塘小学、巴戛小学、保和小学、油房明德小学、瓦河小学、水源小学、喜坪小学。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0,278,805.36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7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格致田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厉行节约,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三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2017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20,278,805.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78,805.3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5,194.55元,增长1.33%,主要原因为:

1. 教师工资,新增收入397,586.78元;

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收入248,7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13,026.3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0,355.36元,占总支出的67.59%;项目支出6,582,670.98元,占总支出的32.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97,586.78元,增长2%,主要原因为:

1. 教师工资增加,新增支出397,586.78元;

2. 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支出248,7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0,355.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954.55元,增长2.82%,主要原因为:

1. 教师工资增加,新增基本支出397,586.7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1%,人均104,9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9% ,人均3,2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82,670.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32.23元,增长0.33%,主要原因为:

1. 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48,78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3,02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7,586.78元,增长2%,主要原因为:

1. 教师工资,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586.78元;

2. 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7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8,315,11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6%。主要用于:

(1)学前教育367,450.00元。其中贫困幼儿补助117,450.00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204,260.00元,幼儿教师培训支出15,740.00元,学前教育改善办学条件30,000.00元。

(2)小学教育16,243,158.54元。其中人员工资11,189,520.40元,全乡18所完小2个教学点的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用、零星维修等费用1,205,121.78元,工会经费169,460.16(含上划部分),营养餐资金及寄宿生补助2,995,272.00 元,各完小设备购置683,784.20元。

(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00,000.00元。属于2017年第一批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党东小学教学楼)。

(4)特殊学校教育资金261,865.00元。其中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特殊教育教室改造) 100,000.00元 ,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161,865.00元。

(5)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42,640.00元。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02,640.00元,劳务费14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2,7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460,369.80元、退休教师安家及家具费4,8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1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2016年度住房补贴资金215,12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决算数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本单位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都无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5,925,189.46元,其中,流动资产10,390,142.98元,固定资产15,535,046.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4,044.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73,580.85元,固定资产增加890,4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5,925,189.46

10,390,142.98

15,535,046.48

12,325,973.51

3209072.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14,7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24,000元,工程采购支出590,70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瓦房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1,592,911.00元;寄宿制学校食堂设备采购360,000.00元;监控设备购置620,000.00元;各学校零星维修、课桌椅、学生钢床等办公用品采购1,141,789.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4,7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为我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2.营养餐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3. 2017年第一批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项目(党东小学教学楼),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