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8-5-11_B/2018-0920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与时俱进,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师德建设,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新课改和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掌握正确的科研方向。正确处理教学、科研的关系,切实搞好科研情报和图书资料等工作。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加强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
5.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6.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
7.组织领导学校的招生入学、各类档案续建和师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8.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养、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及离退休等工作。
9.组织领导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不断改善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保证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10.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11.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2.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其它任务。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蒲缥中心小学、双河小学、大新寨小学、杨三寨小学、马街小学、双桥小学、罗板小学、核桃小学、水木龙小学、阿本寨小学、黄泥小学。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优课率”为教学质量的四维评价体系,以此创新和完善激励机制,助推学校常规管理精细化,转变中心学校的工作作风,创新教育科研工作的生态化。
以“办有故事的教育,为品质人生奠基”为蒲缥中心学校的核心教育理念,按照隆阳区教育局田园教育的思想体系,结合蒲缥镇的历史文化、教育发展历程和未来的社会发展,完成“一个规划两大建设”,蒲缥镇中心学校田园教育发展规划、蒲缥镇田园教育核心思想体系建设和田园教育见学基地建设。力争2017年成为隆阳田园教育的示范学校、全区的研学旅行基地,提高蒲缥教育办学品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31,399,33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99,334.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039,475.86元,减少20.38%,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收入6,576,064.06元;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减少收入5,9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31,307,676.27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6,734.56元,占总支出的67.39%;项目支出10,210,941.71元,占总支出的32.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713,619.38元,减少19.77%,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支出6,576,064.06元;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减少支出5,9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96,734.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1,921.86元,减少8.15%,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基本支出6,576,064.0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2%,人均105,2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8% ,人均2,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10,941.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41,697.52元,减少36.39%,主要原因为: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5,9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57,676.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对比减少7,713,619.38元,减少19.79%,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工资,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6,064.06元;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7,662,23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42,152.00元、校舍维修费335,681.70元、临聘人员工资364,763.04元、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248,778.96元、其他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公务费支出1,726,409.17元、遗属生活补助178,584.00元、营养改善计划及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助学金4,381,780.00元、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3,36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5,505.00、专用设备购置58,582.8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6,4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84,240.40元、抚恤金788,591.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3,6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9,0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教职工人员2016年度住房补贴资金399,0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283.82元,完成预算的7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329.46元,完成预算的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54.36元,完成预算的34.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减少了公车使用次数,未使用预算资金670.54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厉行节约,未使用预算资金13,045.64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4,803.82元,增长10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849.46元,增长7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54.36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因车辆老化,同比上年新增汽车维修费支出17,849.46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2016年无接待费支出,同比增加教学研讨活动接待支出6,954.36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29.46元,占85.6%;公务接待费支出6,954.36元,占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29.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329.4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学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54.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54.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学教研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中心校资产总额21,779,260.38元,其中,流动资产5,608,037.91元,固定资产16,171,222.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6,17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81,404.3元,固定资产增加365,2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1779260.38 |
5608037.91 |
16171222.47 |
9,257,600.00 |
105,674.00 |
6442718.67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78,862.8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19,497.48元,工程采购支出1,359,365.38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主要用于:购置台式电脑设备52,719.00元,购置食堂设备58,800.00元,购置沙发2,200.00元, 购置太阳能设备30,758.00,购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柜、图书架、各种器材柜368,000.00元,购置乡村少年宫设备33,101.00元,购置教学设备73,919.48元;道路硬化、房屋建筑物维修等零星维修983,858.00元,校园文化建设375,507.38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8,862.86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顺利完成了按国家规定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前教育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以及免除学生教科书费用项目,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2.打造和提升10所完小及一个教学点的校园文化,极大的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大大提升了各学校的品位,优化了育人环境,使其在德行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组织教师对外进行交流和有效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办学质量。
4.通过配备给各校计算机、触控一体机、校园广播等电器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