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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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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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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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 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积极促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有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属隆阳区教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82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182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教职工人数167人,事业编制人员167人。下设瓦窑中心小学、小麦地小学、下河湾小学、上河湾小学、中和小学、松坡小学、横山小学、木瓜小学、毛竹小学、龙舞小学、安乐小学、大寨小学、老营小学、大蒿小学、小浪坝小学、磨房小学、大浪坝小学、克恭小学、六合小学、阿石寨小学、旧寨小学、阿依寨小学和昌里小学(教学点),总共22所完小和一个教学点。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校管理:注重教学常规,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德育工作:注重真抓实干,加强活动化、系列化。

3.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加强导向性、有效性。

4.后勤工作:注重高效有序,加强规范性、服务性。

5.安全工作:注重务实高效,加强警惕性、防范性。

6.工会工作:注重服务教学,加强沟通性、监督性。

7.教育扶贫:严格执行政策,助力控辍保学工作。

8.义教均衡:顺利通过义教均衡发展国家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28,991,49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91,495.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605,182.51元,减少5.2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学前教育经费减少收入40,210.00元;

2.2017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减少收入3,222,200.00元;

3.寄宿生活补助减少收入6,250.00元;

4.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08,300.00元;

5.退休人员工资2017年由社保发放,减少收入3,134,611.7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29,817,790.9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5,125.96元,占总支出的61.56%;项目支出11,462,665.00元,占总支出的38.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7,737.9元,减少3.5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学前教育经费减少支出40,210.00元;

2.2017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减少支出3,222,200.00元;

3.寄宿生活补助减少支出6,250.00元;

4.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08,300.00元;

5.退休人员工资2017年由社保发放,减少支出3,134,611.7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55,125.9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07,180.49元,增长2.84%,主要原因为:

1.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增加基本支出1,742,950.48元;

2.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1,659,632.92元;

3.死亡抚恤费增加支出204,082.80元;

4.职工购房补贴增加支出35,126.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4%,人均86,8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6% ,人均4,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62,66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4,918.39元,减少12.28%,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学前教育经费减少支出40,210.00元,项目进度100%。

2.2017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较少支出3,222,200.00元,项目进度100%。

3.寄宿生活补助减少支出6,250.00元,项目进度100%。

4.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08,300.00元,项目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17,790.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7,737.9元,减少3.55%,主要原因为:

1.学前教育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210.00元;

2.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支出3,222,200.00元;

4.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08,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6,879,36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496,499.00元、商品服务支出7,709,028.89元(其中办公费860,526.45元、水费6224.20元、电费96,105.41元、邮电费73,426.54元、差旅费32,866.70元、维修维护费5,642,056.68元、会议费7,289.50元、培训费76,564.22元、劳务费626,487.92元、工会经费217,385.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95.51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16,782.00元(丧葬费3,6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171,612.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餐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4,141,57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7,051.87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3,5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资金110,107.00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1,998,303.40元、死亡抚恤585,18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8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教职工2016年住房补贴资金244,83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95.51元,完成预算的128.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095.51元,完成预算的128.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本镇辖区小学分散,多为山高坡陡、道路崎岖坎坷,导致车辆维修、耗油较大,所以超出年初预算支出10095.51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854.31元,增长65.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854.31元,增长65.5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维修、油耗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17,854.31元,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本镇辖区山区小学分散,多为山高坡陡、道路崎岖坎坷,导致车辆维修次数增加、耗油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95.5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出国(境)开支及开展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95.51元。其中: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095.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辖区内各小学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费经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6,409,734.30元,其中,流动资产15,109,560.40元,固定资产21,300,173.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0,115.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616.70元,固定资产增加853,731.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6409734.3

15109560.4

21300173.9

17538728.35

129800.00

0

3631645.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82,736.23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52,764元,工程采购支出1,329,972.23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瓦窑小学等零星维修项目资金支出7,000,000.00元;老营小学等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29,972.23元;老营小学等图书、课桌等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支出252,764.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2,736.2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政策项目(资金支出122,970.00元),使得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学前儿童受到补助,顺利入学。

2.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政策项目(资金支出122,970.00元),使得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学前儿童受到补助,顺利入学。

3.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资金支出3,760,000.00元),大大改善全镇各小学硬件设施。

4.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政策项目(资金支出3,293,095.00元)。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5.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政策项目(资金支出2,205,100.00元),全镇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国家政策,改善生活,加强营养,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6.通过实施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特少民族补助政策项目(资金支出1,819,750.00元),大大减轻寄宿学生家庭经济压力,学生在校生活得到保障,安心学习。

7.通过实施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29,972.23元),从根本上改变校容校貌,增强了校园文化氛围,提升了学校品位、优化了育人环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