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丙麻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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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7-102503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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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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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隆阳区丙麻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丙麻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初级中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校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2、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2016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904.9万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5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2016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隆阳区丙麻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专技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学校部门决算收入合计9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丙麻中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8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2万元,占总支出的 63.6%;项目支出320.6万元,占总支出的3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丙麻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丙麻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6万元。与上年对比34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丙麻中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隆阳区丙麻中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少未完成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出现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17万元,实际采购131.39万元,其中货物类15.17万元,工程类7.07万元,服务类0.8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丙麻中学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