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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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11_B/2017-1025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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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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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19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永昌小学是一所隆阳区教育局直管的小学,主要是招收片区内的小学生就读,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内部设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等职能机构。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少先队等组织机构健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回顾2016年的工作 ,保山市永昌小学在各上级部门及校长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的全局,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美永昌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我校始终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学校班子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以教代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多管齐下见成效。 以提高教师教研素养为重点,课题引领见成效。 以活动为载体,德育工作见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的少队活动,多彩多样的文体艺术活动,展现了学生的风采。扎实落实电教、实验、图书的管理工作。多方整合资金,保障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坚持不懈。
财务制度上,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一条线。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课桌登、图书、校舍维修,对学校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提供物质平台,也为师生提供了释放身心疲惫的课余休闲之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永昌小学。
我校现有学生1113人。教学班29个。校园占地面积1006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224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1人,区级学科带头人1人,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7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48人,专科学历12人,学历合格历10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收入合计66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14万元,增长41.51%,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支出合计6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8万元,占总支出的64.11%;项目支出238.69万元,占总支出的35.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33万元,增长42.19%,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2万元,增长3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6%。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42万元,增长55.73%,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及学生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33万元,增长42.19%,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5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10.41万元,实际采购108万元,其中货物类65.46万元,工程类24.66万元,服务类17.8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