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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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7-1025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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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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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9

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383人。编制部门决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96人,其中:退休296人;财政半供养人员62人,遗属补助61人,离岗民师补助1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民生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在促进板桥镇教育教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6人。

财政半供养人员62人,遗属补助61人,离岗民师补助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决算总收入593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6.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58.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建设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9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9.35万元,占总支出的76.7%;项目支出1382.12万元,占总支出的23.3%;结余4.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2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9.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2.59万元, 增加13.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2.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75万元, 减少5.19%,主要原因分析建设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7.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72.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3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2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7.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板桥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54人次,接待费开支1.4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74.13万元,实际采购273.25万元,其中货物类74.25万元,工程类196.5万元,服务类2.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