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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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04_A/2017-020605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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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关于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保山市实验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306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享受遗属补助0人,在校学生4675人。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2017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0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6人。在职实有30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57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1.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1.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1.66万元(本级财力2571.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4.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568.3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底工资调增。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公办费、培训费等开支。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7.2万元,其中货物类67.5万元,工程类39.13万元,服务类0.5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