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04_A/2016-090904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09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校年末机构1个,属财政补助收入的独立纺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较上年无变化。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校现有教学班学生4840人,其中高中生2527人,初中生2313人。现有教职工301人,专业技术人员300人,技术工人1人。根据隆机编(2013)1号文件通知,核定人员编制304人,现实有人数301人,其中工勤1人。全校教职工比去年增加了6人,主要原因是新招聘6人、调入8人,调出5人,退休2人,辞职1人。现有退休教职工9人,较上年增加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决算总收入36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决算总支出35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9万元,占总支出的53.3%;项目支出1681万元,占总支出的4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0.55万元, 增加43.3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5.9万元,增加101.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综合楼建设项目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8.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16.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2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0.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0.9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18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1.3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4人,接待费开支0.7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5.4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