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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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04_A/2016-090902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09
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属区直一级事业单位,设有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导处等四个内设机构。负责全区小学教师的在职培训,坚持职后继续教育提高和学历层次提高教育并重的工作方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为隆阳区基础教育培养更多有专业能力的小学教师,初步形成了集中培训和基地学校共建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师训工作新格局。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成人职后教育方面,共举办七类培训,67个班,3766人次。
(二) 学历层次提高教育方面:2015年,我校进一步加大招生力度,加强对学历提高教育的管理与服务,全年共计招收专科、本科及研究生109名,从整体上提高了学校的办学实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35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35人.内设机构有: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导处。其中:财政全供养现有57人,上年55人(在职35人,退休20人),本年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21人,本年新增退休2人,死亡1人,新调入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54.7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54.79万元,其中:教科文科财政拨款支出353.44万元,社保科拨款支出0.46万元;预算科拨款支出23.69万元,教科文股拨项目支出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59万元,所占比重83%;项目支出77.2万元,所占比重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增加、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调资补资,支付13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培训成本支出增加 、购买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工资福利支出229.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3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4.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2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27.00元。
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部门(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4年决算数比较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无变动。年初无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学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无车辆购置;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无出国(境)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学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0.41万元,比2014年决算比较无变动。比2015年预算减少0.0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