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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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04_A/2016-0909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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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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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河图镇中心学校主要完成小学义务教育,负责全面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全校经费的使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8237425.36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5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二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我校辖全镇16所完全小学1所幼儿园,现有2697名小学生,教职工266人。内部设有教导处,财务室,德育室等职能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67人。编制部门决算时部门实有人员(包括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退休人员)381人,其中:在职266人,退休115人。人员总数与2014378人比较增加3人,其中在职调入人员3人、退休1人。在职增加2人,退休增加1人。财政半供养人员(遗属补助)21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决算总收入282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3.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15.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直接支付建设项目未纳入2015年度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8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19万元,占总支出的84.27%;项目支出443.76万元,占总支出的15.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18.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直接支付建设项目未纳入2015年度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7.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9.32万元, 增加46.0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7.93万元, 减少78.99%,主要原因分析建设项目减少、财政直接支付建设项目未纳入2015年度决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3.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18.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直接支付建设项目未纳入2015年度决算、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6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8.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2.5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说明

本年结转和结余2.8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到账时间较晚,年底无法支付完成。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检修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2014年决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76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河图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和2014年决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