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04_A/2016-090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09
隆阳区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教育局属于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能管理部门,属于行政单位。隆阳区教育局为一级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下设18个内设股室。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对辖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经费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9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7人,事业编制人数47人。截止2015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77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32,事业编制人员45。隆阳区教育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圆满完成2014年全区教育经费统计审核汇总工作。
2.顺利完成了2014/2015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数据整理、分析汇编工作。
3.继续加强校财局管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4.充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充分落实免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充分落实免费教书政策。认真实施好家庭经济困难住宿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政策。
5.配合省审计厅完成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
6.完成2013、2014年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上报工作。
7.做好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9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7人,事业编制人数47人。截止2015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77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32,事业编制人员45。隆阳区教育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机关决算总收入3,63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7.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留存财政专户由教育局核算的资金数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63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39万元,占总支出的35.58%;项目支出2343.06万元,占总支出的64.42%。与上年对比减少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留存财政专户由教育局核算的资金数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4.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兑现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各项教育事业工作的经费支出2343.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主要原因是2014年代学校列支学生营养餐资金38286874.21元,各种建设类资金数额较大,2015年各种指标学校均下达学校,教育局不再代学校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教育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留存财政专户由教育局核算的资金数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40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8%。主要用于各类教育事业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4.其他支出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教育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8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26.69万元)减少1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辆收回政府管理后,只保留一辆基本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教育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14年决算增加0万元,无购置车辆情况;运行维护费3.6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4.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385人,接待费开支8.8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14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上级及本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检查及交流活动开支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教育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96万元,与上年(442.12万元)对比增加100.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人员增加,运转经费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