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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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50924-0004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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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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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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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2号),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管理全镇的教育工作。

2.编制全镇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承办小学、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建立、调整、撤并及其发展的报批工作。

3.指导全镇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巩固“两基”、落实“两全”,抓好成人教育工作。

4.指导各学校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镇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

6.主管全镇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管理制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组织实施成人教育和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小学的半年和年度水平测试工作。

8.指导各学校的勤工俭学和学校基地的管理与使用。

9.指导各学校的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10.抓好全镇教师队伍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

11.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

13.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瓦窑镇小浪坝完全小学、瓦窑镇中心小学、瓦窑镇老营完全小学、瓦窑镇中和幼儿园、瓦窑镇老营幼儿园、瓦窑镇中心幼儿园、瓦窑镇小浪坝幼儿园、瓦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4离休0人,退休94年末学生2444人。年末遗属3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民政策、积极配合政府财务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坚持把思想理论教育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政治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主题教育、学校思想政治、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等,团结师生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学校教职工不断学习,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用“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践行成为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进一步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继续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细化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各方面安全工作,全年没有出现任何校园责任安全事故。

4.继续加大硬件投入,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

1)学校校舍建设。完成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小学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2)建设同步课堂。继续打造“同步课堂”,实现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听评课、会议等全镇同步。今后我们还要实现“班班有一体机”的“梦想”,向“互联网+教育”过渡。

3)扩大校园监控设备的容量,确保重要部位的监控存储时间达到90天;解决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园区、食堂等部位监控摄像头不足的问题;

5.继续抓实师生阅读。各校结合书香校园建设,通过“教育部推荐的小学生必读书目”和“小学语文教材中的经典诗文”,建立“阅读资源库”,设立“阅读节”或开展读书竞赛活动。结合“资源库”,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对阅读、背诵优秀的师生进行奖励,引导师生大量阅读。

6.以社团活动为阵地,继续抓实德育工作。德育是教育的灵魂,一所学校如果没有灵魂,教育就会偏离了方向。要让学生热爱学校,学校必须全方位地给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的空间;要让教师热爱学校,学校就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文化。为此,我们依托乡村少年宫为基础的第二课堂作为我镇德育建设的突破口,无论是兴趣小组还是社团活动,各校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培养培植学生兴趣小组活动,要求有几个班,至少就有几个兴趣小组。各校应规定活动时间,规定后任何人、任何事情均不得占用此段时间做其他的活动。逐步使“兴趣小组”向“社团活动”过渡,由校内向校外过渡,努力让校园、让师生“活”起来。

7.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师生和学校发展为目标,集中力量,从挖掘内涵入手,打造具有自己品牌特色的学校文化建设,扩大辐射范围。

8.规范财务管理。

1)实行食堂财务电算化规范管理,实行公对公转账。经费报销的原则按“合法性、程序性、真实性、逻辑性”来审核。

2)财务室加强对各校校园长及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对学校账目、支出进行定期复核。

3)严格落实“‘两免一补’一计划”、贫困幼儿补助等惠民政策。

4)精准识别和认定贫困学生,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5)扎实开展差旅费、培训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工作。

9.开展工会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引导教职工关注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全镇教职工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鼓舞教职工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的坚定信念和团结奋斗精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42,338,86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38,863.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54,097.17元,下降4.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54,097.17元,下降4.1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学前教育增加526,912.50元(校中园撤并,收费标准提高),小学教育减少144,304.77元(人员减少导致工资减少,公用经费减少);特殊学校教育减少57,873.09元(送教上门、随就读学生减少,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减少);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239,800.00元(安保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9,600.00元,纯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538,348.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24,655.13元;死亡抚恤减少139,567.6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271.10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716,274.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27,157.5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31,385.91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35,000.00元,纯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42,373,863.03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9,010.71元,占总支出的64.64%;项目支出14,984,852.32元,占总支出的35.36%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54,097.17元,下降4.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16,728.30元,下降8.42%;项目支出增加 662,631.13元,增长4.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2,516,728.30元。1人员经费增加509,514.20,人员变动和工资薪酬调整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增加;2)公用经费减少3,026,242.50元,2023年学前教育2,913,457.50元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024年学前教育3,440,370.00元纳入项目支出。2.项目支出增加662,631.13元。1学前教育增加3,440,370.00元,纯增2小学教育减少2,754,865.78元;3.特殊学校教育减少57,873.09元;4.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35,000.00元,纯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89,010.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01,120.71元,占基本支出的9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8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84,852.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0元。

1.2024年秋季教育经费2,696,520.00元,主要用于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2.2024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62,2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501,151.05元,主要用于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73,757.00元,主要用于确保含有特殊学生的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5.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81,650.00元,主要用于按相关政策在瓦窑镇辖区学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各种资助补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

6.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379,500.00元,主要用于按相关政策在瓦窑镇辖区学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各种资助补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257,994.27元,主要用于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8.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省级奖补资金215,330.00元,主要用于服务社会,做好基础教育事业,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要。

9.义务教育阶段28个较少民族补助资金补助中央资金1,750.00元,主要用于按相关政策在瓦窑镇辖区学校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各种资助补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

10.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市区级奖励补助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激发广大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发展乡村教育事业。

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瓦窑镇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38,863.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减少1,889,097.17元,下降4.27%,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38,843,92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5%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4%。主要用于普通教育38,436,972.33元,其中:学前教育3,440,370.00元、小学教育34,996,602.33元;特殊教育73,757.00元,其中:特殊学校教育73,757.00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33,200.00元,其中: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33,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薪酬较预算增加;二是项目经费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专项资金、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市区级奖励补助经费等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未做预算,导致差异过大。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0,00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50.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63,488.71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5,090.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397.83元;抚恤800,710.80元,其中:死亡抚恤800,710.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09.91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09.9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有差异;二是职业年金缴费和死亡抚恤根据社保核定数发放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4,924.2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1,998.0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458,654.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0,427.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842.5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分配3人、调出15人、辞职1人、退休6人,人员变动导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实际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3.83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46.17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3.83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46.17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3.83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46.17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6,053.83,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未新购公务用车,公车老化严重,委托云南尔运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228日成功拍卖处置,2024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46.17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未新购公务用车,公车老化严重,委托云南尔运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228日成功拍卖处置,2024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8,946.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单位资产总额32,211,537.29元,其中,流动资产2,468,468.63元,固定资产14,743,068.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0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7,554.3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766.3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9,80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6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6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