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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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40925-0004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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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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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主要承担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保障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主管全镇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管理制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财务方面

1)认真承担辖区内校园的各项经费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学前教育教育经费,职工基本、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进行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4,227,960.20元,全部支出用于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为教学质量的稳步上升提供物质支持。

3)财务制度上,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一条线,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

4)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用好每一分惠民资金。

5)定期进行校务、财务、政务公开。

2.2023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效益明显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年中遇到了地震,各校园的房屋、设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主动帮助,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全校师生自力更生,齐心协力渡过了难关,按时复学;瓦窑镇中心小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正在如火如荼进行。

3.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各方面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无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4.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5.根据辖区内各学校的需求,继续加大硬件投入,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做好后勤保障。

6.以社团活动为阵地,继续抓实德育工作。成立政教处,主抓德育工作。依托乡村少年宫为基础的第二课堂作为我镇德育建设的突破口,无论是兴趣小组还是社团活动,各校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培养培植学生兴趣小组活动,逐步使“兴趣小组”向“社团活动”过渡,由校内向校外过渡,努力让校园、让师生“活”起来。

7.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结合我镇“山水瓦窑”理念,以促进师生和学校发展为目标,集中力量,从挖掘内涵入手,打造具有自己品牌特色的学校文化建设,扩大辐射范围。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瓦窑镇小浪坝小学、瓦窑镇大蒿小学、瓦窑镇老营小学、瓦窑镇阿石寨小学、瓦窑镇旧寨小学、瓦窑镇阿依寨小学、瓦窑镇安乐小学、瓦窑镇明德小学、瓦窑镇上河湾小学、瓦窑镇中和幼儿园、瓦窑镇老营幼儿园、瓦窑镇中心幼儿园、瓦窑镇克恭幼儿园、瓦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9人(离休0人,退休8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562人。年末遗属3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44,227,960.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27,960.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02,630.67元,增长3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02,630.67元,增长33.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学前教育增加601,695.00元(学前教育保教费标准提高)小学教育增加9,595,451.63元(公用经费增加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奖励100,000.00元,从小学教育中列支);绩效工资增长212,092.00事业人员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1,304,304.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减少100,000.00元(乡村从教20年优秀教师奖励2022100,000.00元,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中列支,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奖励100,000.00元,从小学教育中列支);特殊学校教育增加126,275.59(上年使用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5,354.50元,2023年使用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131,630.09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93,400.00元(2023年教职工体检费用93,4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08,370.05元(养老保险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计实资金增加;支付护理费);死亡抚恤增加548,374.00元(退休教师死亡人数增加);医疗保险减少132629.99元(缴费基数变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61.97元(补缴上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8,991.39元(补缴上年工伤保险);彩票公益金减少50,000.00元(2023年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未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44,227,960.2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05,739.01,占总支出的67.62%项目支出14,322,221.19,占总支出的32.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02,630.67元,增长33.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04,740.43元,增长14.14%主要是①人员经费增加730,187.93元。绩效工资增加212,092.00元;养老保险增加114,612.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增加284,157.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61.9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8,991.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703,839.48元。②公用经费:本年公用经费3,214,132.50元,上年公用经费239,580.00元,增长2,974,552.50元,增长1241.57%。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2,994,132.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4,552.5元。其中:办公经费增加2,693,457.54;项目支出增加7,497,890.24元,增长109.87%主要是:①学前教育中商品和服务减少2,175,103.82元,小学教育中商品和服务增加418,842.31元,特殊学校教育中商品和服务增加126,275.59元。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减少650,115.16元,其中抚恤金减少391,904.40元,助学金减少388,210.76元,奖励金增加130,000.00元。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增加10,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35,35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05,739.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91,606.51元,占基本支出的89.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4,132.50元,占基本支出的10.75%,人均17,468.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22,221.1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小学教育支出14,190,591.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2,214,054.03元,营养改善改善计划支出1,634,737.07元,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30,000.00元,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奖励补助经费100,0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41,400.00元,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170,400.00元。

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31,630.0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27,960.2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252,630.67元,增长34.12%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3,704,740.43元,其中:学前教育增加2,913,457.50元,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保教费2022年纳入项目支出,2023年纳入基本支出;小学教育增加9,595,451.63元(公用经费增加;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奖励100,000.00元,从小学教育中列支);绩效工资增长212,092.00元(发放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1,304,304.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减少100,000.00元(乡村从教20年优秀教师奖励2022100,000.00元,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中列支,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奖励100,000.00元,从小学教育中列支);特殊学校教育增加126,275.59元(上年使用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5,354.50元,2023年使用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131,630.09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93,400.00元(2023年教职工体检费用93,4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08,370.05元(养老保险增加114,612.32元;退休人员增加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计实资金增加284,157.73元;支付护理费9,600.00元);死亡抚恤增加548,374.00元(退休教师死亡人数增加);医疗保险减少132629.99元(缴费基数变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8,961.97元(补缴上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8,991.39元(补缴上年工伤保险);彩票公益金减少50,000.00元(2023年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未使用)。

项目支出增加7,497,890.2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变动情况:

1.小学教育项目支出14,190,591.10元,增加10,125,281.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10,000,0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2,214,054.03元,增加171,692.31元;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支出增加30,000.00元;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奖励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00,0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保人员工资专项经费支出增加41,400.00元;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专项经费支出增加170,4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专项资金支出1,634,737.07元,减少388,210.76元。

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1,630.09元,增加126,275.59元。

3.2023年学前教育教育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减少2,311,762.50元;无死亡抚恤项目支出,减少391,904.40元;无其他项目支出,减少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8,279,39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20,743,041.00元,零星维修、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401,616.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4,737.0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0,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37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5,90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2,483,439.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3,052.96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99,538.81死亡抚恤支出940,278.40,事业单位离退休(护理费)9,60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2,65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174,929.5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3,269.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456.6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946.1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946.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8,946.1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946.1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久远,零部件老化,计划申请资产处置报废,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中途因发生“502”地震频繁调动启用,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46.1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946.17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98.44元,下降4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398.44元,下降4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使用次数同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及开展工作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公务接待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9,473,982.92元,其中,流动资产4,668,147.89元,固定资产14,805,835.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10,66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687.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60.66平方米,账面原值653,2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