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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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40925-00038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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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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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2号),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隶属关系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具体职能如下: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2.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3.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4.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5.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6.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7.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安全处等部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1人(离休0人,退休3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691人。年末遗属4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67,441,14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41,148.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02,136.99元,下降5.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2,136.99元,下降5.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2,136.99元,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228,223.25元:(1)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696,891.2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468,668.00元;2.项目支出减少3,573,913.74元,其中:营养餐资金减少2,054,791.69元,食堂人员工资增加577,000.00元,安保人员工资增加92,400.00元,优秀教师奖励增加130,0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2,333,522.05元,彩票公益金增加1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67,441,148.52元。其中:基本支出60,628,801.50元,占总支出的89.90%;项目支出6,812,347.02元,占总支出的10.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02,136.99元,下降5.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8,223.25元,下降0.38%;项目支出减少3,573,913.74元,下降34.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228,223.25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08,698.69元,退休教师增加,所以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468,668.00元,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88,192.56元,学生人数较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减少3,573,913.74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41,080.06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24,791.69元,学生人数较上年减少

3资本性支出减少23,041.99元。

3.政府性基金增加15,000.00元,是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628,801.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61,54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7,2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6.71%

基本支出减少228,223.25元,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08,698.69元,主要变动为调入20人、新招聘4人、调出6人、退休36人;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468,668.00元,主要变动为办公费增加1,875,657.61元、电费增加11,317.39元、维修维护费增加76,600.00元、劳务费增加1,452,6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52,493.00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88,192.56元,主要变动为退休费减少12,300.00元、抚恤金减少988,748.80元、生活补助增加12,856.2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12,347.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支出减少3,573,913.74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41,080.06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639,280.90元、印刷费增加180,219.55元、咨询费减少4,000.00元、水费增加19,835.28元、电费减少37,066.59元、邮电费增加28,212.00元、差旅费减少5,260.00元、维修维护费增加594,391.18元、培训费增加332,854.36元、劳务费减少2,106,024.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9,517.21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24,791.69元,主要是助学金减少2,054,791.69元,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奖励金增加130,000.00元,是优秀教师奖励。

3)资本性支出减少23,041.99元,是办公设备购置款。

2.政府性基金增加15,000.00元,是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26,14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3,817,136.99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228,223.25元:(1)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696,891.2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468,668.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3,588,913.74元,其中:营养餐资金减少2,054,791.69元,食堂人员工资增加577,000.00元,安保人员工资增加92,400.00元,优秀教师奖励增加130,0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2,333,522.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4,153,31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2%。主要用于其中小学教育支出50,093,884.32元、学前教育支出3,566,175.00元、特殊教育支出314,055.00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79,2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095,998.90元、医疗费169,200.00元,办公费支出3,748,987.70元,印刷费支出231,735.25元,水费开支26,608.40元,电费开支202,773.95元,邮电费开支28,212.00元,维修(护)费开支1,220,664.94元,培训费开支334,711.36元,劳务费开支212,2000.00元,工会经费开支651,08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0.74元,助学金开支1,866,466.30元,奖励金13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10.40元,办公设备购置278,921.3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44,01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6,000,856.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资金877,610.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233,261.74元;死亡抚恤支出资金1,277,082.2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资金55,20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28,82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资金2,558,214.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资金2,073,957.4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资金196,650.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2,44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2,440.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4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2,44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不高,费用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517.21元,增长7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17.21元,增长7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下校检查次数增加,油费增加;车龄已经满10年,维修费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65,262,603.12元,其中,流动资产3,742,060.50元,固定资产61,520,541.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71,77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3,887.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78平方米,账面原值587,145.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01项,账面原值494,099.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31.47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955.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55.2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955.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955.2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绩效自评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