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40925-0002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我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主管,是进行初中义务教育工作主阵地之一。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办好初中教育,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提高学生文化知识和人文素养,落实“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思想。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技能,激发教师的爱岗奉献精神,促进教师服务意识,关注教育公平。
5.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回报社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依法治校。
2.加强班子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3.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民生工作,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积极宣传党的扶贫政策,让党的惠民政策走进老百姓心里。
4.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立足发展“小而精”农村精品教育,以“不放弃一个学生”为发展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2023年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后勤保障等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5.积极迅速推进学校项目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党支部、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团支部、工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79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38,21,102.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1,102.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3,269.03元,增加下降20.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3,269.03元,下降20.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于2023年9月撤并至保山市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机构随之撤销,自2023年9月起不再有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3,821,102.03元。其中:基本支出3,092,045.76元,占总支出的80.92%;项目支出729,056.27元,占总支出的19.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73,269.03元,下降20.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4,679.90元,下降24.34%;项目支出增加21,410.87元,增长3.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994,679.90元,主要为: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于2023年9月撤并至保山市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自2023年9月起不再有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增加21,410.87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7,776.07元;学生助学金增加13,634.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2,045.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4,877.76元,占基本支出的98.47%;人均126,869.9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6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3%,人均113.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9,056.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327,057.07元;
2.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354,854.20元;
3.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项目,义务教育阶段食堂人员工资及安保人员工资上级补助47,14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1,102.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73,269.03元,下降20.30%,主要原因是: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于2023年9月撤并至保山市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自2023年9月起不再有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220,91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44,69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370.07元,其中办公费175,447.02元,电费15,430.94元,邮电费17,883.27元,差旅费4,472.00元,维修费70,693.84元,培训费43,130.00元,劳务费47,145.00元,工会经费47,1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854.20元,全部为助学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5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044.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69.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1,67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4,367.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582.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22.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资产总额5,963,466.04元,其中,流动资产55,039.82元,固定资产4,508,426.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0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35,090.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5,938.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