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40925-00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于隆阳区教育局下辖的二级教育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机编〔2009〕62号),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地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在隆阳区委教育体育工委、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和瓦马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改革创新,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教职工大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以“正以修身、止于至善”为办学理念,重点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二十大提出的教育总要求、总任务、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2023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198,315.07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落实好教育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对全校各项经费进行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等资金的管理。在2023年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二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地支持。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总支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思想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反思现状,均衡年级、班级、学科差异,有效施教、训练、评价,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未发生违反师德师风、失德失范事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安全处、总务处、教导处、政教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8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4.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5,198,315.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8,315.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1,878.53元,增长5.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1,878.53元,增长5.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初中教育经费增加228,666.14元;
2.特殊学校教育经费增加7,14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981.76元;
4.抚恤金经增加6,992.00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增加571.32元
6.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3,944.10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594.10元。
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增加9,977.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5,198,315.07元。其中:基本支出4,290,824.09元,占总支出的82.54%;项目支出907,490.98元,占总支出的17.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1,878.53元,增长5.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229.61元,下降1.38%;项目支出增加322108.14元,增长55.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因教职工人数减少及社保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7,631.61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1,876.00元、津贴补贴减少82,210.00元、奖金减少7,623.00元、绩效工资增加50,53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981.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6,692.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42.1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548.63元、医疗费减少642.00元,生活补助费增加98.00元,工会经费增加7,304.00元。
2.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因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7,026.19元,其中:办公费支出减少62,532.55元;印刷费支出增加3,926.16元;水费支出增加12,131.00元;电费支出增加9,835.20元;邮电费支出增加3,309.00元;差旅费支出减少27,1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增加16,496.00元;培训费支出减少9,351.00元;劳务费支出增加39,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540.00元;大型修缮支出增加196,037.33元。
3.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提高及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数增加,1名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获区级奖励补助经费3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增加113,09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0,824.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39,353.09元,占基本支出的98.80%,人均138,590,413.6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7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0%,人均1,660.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490.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300.80元;办公费209,087.77元;印刷费4,583.88元;水费12,131.00元;电费15,292.20元;邮电费5,625.00元;差旅费17,445.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培训费20,188.00元;劳务费39,800.00元;大型修缮196,037.3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8,315.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1,878.53元,增长5.31%,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减少60,229.61元,其中:初中教育减少86,302.00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2022年从初中教育列支,2023年从死亡抚恤中列支;2023年办理退休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7,631.61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1,876.00元、津贴补贴减少82,210.00元、奖金减少7,623.00元、绩效工资增加50,53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981.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6,692.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42.1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548.63元、医疗费减少642.00元;生活补助费增加98.00元;工会经费增加7,304.00元。
项目支出增加322,108.14元,其中:初中教育增加314,968.14元,主要原因是: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增加113,097.00元,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区级奖励增加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乡村从教20年优秀教师奖励2022年纳入基本支出,2023年纳入项目支出;因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7,026.19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减少62,532.55元;印刷费支出增加3,926.16元;水费支出增加12,131.00元;电费支出增加9,835.20元;邮电费支出增加3,309.00元;差旅费支出减少27,1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增加16,496.00元;培训费支出减少9,351.00元;劳务费支出增加39,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540.00元;大型修缮支出增加196,037.3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444,47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85,51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4,292.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669.1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61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783.20元,遗属补助支出6,9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16,83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22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06,020.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4,126.0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78.6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及开展工作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资产总额9,445,293.82元,其中,流动资产53,128.76元,固定资产9,264,736.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7,428.7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14.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1项,账面原值164,2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