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6-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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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47
- 日期
- 2023-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4401000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0号),保山市第三中学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保山市第三中学为贯彻落实保山教育“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和隆阳教育“一年也可以打基础,一年也可以实现惊天动地的变化”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把握战略机遇期,不摇摆,不懈怠,团结勤奋,锐意进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负责对本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校长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本校改革与发展战略和事业发展规划。
3.负责本校二级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4.指导本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处置突发事件。
5.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本校基础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发展教育事业。
6.加强学校管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7.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9.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1.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核心工作,以“美心厚德”为办学理念,多管齐下;以提高教师教研素养为重点,课题引领见成效;以活动为载体,创新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第三中学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校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第三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23,974.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4,924.39元,占总收入的95.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59,050.00元(含教育收费859,050.00元),占总收入的4.5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78,922.05元,增长41.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15,742.05元,增长43.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63,180.00元,增长7.9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因人员增加、调整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668,036.26元,基本工资增加596,904.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188.00元,奖金增加439,820.00元,绩效工资增加3,186,9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29,039.74元,职业年金减少60,770.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增加64,196.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增加47,689.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7,195.5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9,794.7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48,316.68元,印刷费增加79,642.50元,手续费减少32,300.00元,电费减少38,791.91元,邮电费增加47,908.00元,差旅费增加78,706.00元,维修费增加17,100.00元,培训费减少10,560.00元,劳务费减少12,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31,773.50元。
3.对个人和津贴的补助增加468,911.02元,其中:抚恤金增加173,622.00元,生活补助增加8,690.22元,助学金增加286,598.80元。
4.资本性支出减少13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三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23,97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2,978.39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1,060,996.00元,占总支出的5.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84,057.27元,增长29.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02,006.47元,增长29.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1.因人员增加、调整工资导致基本支出增加4,102,006.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02,531.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1,941.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82,312.22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44,779.81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9,999.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282,050.8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3,95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9,098.8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31,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中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62,978.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35,797.39元,占基本支出的94.28%,人均支出149,874.3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7,18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72%,人均支出9,090.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三中学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0,99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653,782.00元,改善了初中阶段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2.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401,844.00元,改善了学生在校营养条件。
3.通过实施特殊学校教育经费5,370.00元,改善了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的图书、仪器等硬件设施,帮助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三中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64,924.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上年相比增加4,320,877.27元,增长31.21%,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因人员增加、调整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668,036.26元,基本工资增加596,904.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188.00元,奖金增加439,820.00元,绩效工资增加3,186,9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29,039.74元,职业年金减少60,770.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增加64,196.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增加47,689.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7,195.5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9,794.7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48,316.68元,印刷费增加79,642.50元,手续费减少32,300.00元,电费减少38,791.91元,邮电费增加47,908.00元,差旅费增加78,706.00元,维修费增加17,100.00元,培训费减少10,560.00元,劳务费减少12,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31,773.50元。
3.对个人和津贴的补助增加468,911.02元,其中:抚恤金增加173,622.00元,生活补助增加8,690.22元,助学金增加286,598.80元。
4.资本性支出减少131,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003,09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9%。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718,003.00元。其中:基本工资5,510,257.00元、津贴补贴2,199,934.00元、奖金463,820.00元、绩效工资5,486,818.00元、医疗费57,174.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7,283.00元。其中:办公费336,795.38元、印刷费79,642.50元、手续费2,700.00元、电费91,000.12元、邮电费49,908.00元、差旅费82,006.00元、维修(护)费17,100.00元、工会经费168,131.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804.72元。其中:生活补助55,960.72元、助学金401,844.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86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9,828.48元,死亡抚恤金173,62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69,413.6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8,96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93,939.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3,452.7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77.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三中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第三中学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第三中学资产总额43,584,764.23元,其中,流动资产202,240.81元,固定资产41,031,922.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50,6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90,055.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77,742.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44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