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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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30926-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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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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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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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于隆阳区教育局下辖的二级教育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辖区小学、幼儿园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青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教育总要求、总任务、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落实好教育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把好控辍保学关。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总支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思想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反思现状,均衡年级、班级、学科差异,有效施教、训练、评价,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青华中心小学、太平明德小学。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8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87,381.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7,381.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2,962.46元,增长41.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2,962.46元,增长41.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2,962.46元,其中: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小学教育收入增加;教育支出增加2,917,235.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94,256.69元;卫生健康支出减38,529.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71,281.43元。其中:基本支出9,133,229.57元,占总支出的89.79%;项目支出1,038,051.86元,占总支出的10.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88,897.28元,增长41.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98,994.67元,增长29.84%;项目支出增加 889,902.61元,增长600.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2,098,994.67元。其中: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福利增加2,081,276.73 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90,136.44 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4,120.25元。

2.项目支出增加 889,902.61元。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40,072.04元,其中:办公费支出增加361,377.09元,劳务费支出增加 4,275元。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直达专项资金项目等14个项目,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助学金增加521.989.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33,229.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07,343.11元,占基本支出的98.62%,人均 173,218.14 元;工会经费支出92,30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1%,人均1775.07 元;生活补助支出33,582.46元,占基本支出的0.37%,人均 8,395.62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8,051.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77,849.09,其中:办公费支出455,574.09元;劳务费支出22275.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支出560,202.77,其中助学金560202.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7,381.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 2,904,997.28 元,增长40.45%,主要原因: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09,117.73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70,870.98 元,其中:办公费支出增加 238,640.45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72,055.58元,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数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增加521,989.5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8,242,57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62,53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6,253.0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785.23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7,34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9,344.43元、社会保障缴费37,998.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7,46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1,866.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9,644.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53.5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 4,347,273.94元,其中,流动资产843,460.63 元,固定资产 3,503,813.31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158.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9,33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53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