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4-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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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9-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4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园属区直一级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后勤等职能机构。隆阳区幼儿园共核定人员编制140名。全面推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搞好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为社会培养更多有道德、有素质的有用之才。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领航 强制度筑根基。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2年召开总支和支部召开大会60次、支委会68次、组织生活会6次;三重一大会23次、三务公开20项,党总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风廉政建设四次、意识形态工作四次;个人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等共计1510人次;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把好选人用关。通过三重一大、上级组织考察等程序推选副园长23人,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41人。三是开展“作风问题大整治”教职工共查找问题983个,已整改824个,正在整改159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销号16件,为民办事清单145件,已完成141件,还未完成4件。四是新建四所幼儿园图纸修改、设备清单确认和校园文化建设方案等均通过集体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政令畅通的集体班子。
2.党建领航 强学习提素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第一议题等制度不走样,开展活动入心入脑。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观念。通过集体学、小组学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等的学习;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感党恩。组织了《学党史 颂党恩 跟党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喜欢二十大 红烛展风采》红歌和手工制作比赛等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开展向英雄模范学习铸师魂,组织学习和观看了《杨善洲》《张桂梅》《初心,在幼教路上闪光》等;68名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 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一次次学习活动增强了党员教职工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3.党建领航 打造廉政队伍。落实书记、园长是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一是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强学习,做知法守法的公民。政策和案例学习: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守纪律 讲规矩 适应幼儿园廉政建设管理新常态》《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警示教育:观看《零容忍》《重生》;《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涉及酒驾问题的警示通报》、保山市委原副秘书长赵茂琦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教体局转发的各级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做到全园教师人人知晓,主动参与引领社会新风尚。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廉洁自律防火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财务月审核、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四是加强师德教育,锻造良好师风新形象。紧紧围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扎实开展“聚焦主业 强化作风”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开展师德宣誓、签订《隆阳区师德十项承诺书》、评选师德标兵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保山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隆阳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等活动,让师德建设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四是开展专项活动,加强日常监督,规范管理行为。开展《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做好“七个一”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增强全园教职工的免疫力。
4.党建领航 铸牢意识形态阵地。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4次,包括提高收费的问题研判、招聘教师和招生问题研判、未能及时发放教师工作问题研判、不能按时开学和家长担心甲醛超标等问题研判,通过宣传和会议等形式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二是持续开展“扫黄打非” 专项行动,开展“无邪教”校园创建等工作;三是建好阵地,及时传递党的声音。首先:12所园共有138块宣传版面,把党的教育方针和24字核心价值观放在了醒目的位置;确定了你好!奠基未来最佳发展的办园宗旨;明确了各园“走好人生第一步、翻开人生第一页、遇见世界的美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发展方向;展出了丰富多彩的幼儿和教师活动,活动呈现了幼儿园的育儿观等等。其次;建立了138个家长微信群和25个幼儿园工作群,明确了群主是舆论监督第一责任人,吴红翠和李晓是微信群的舆情监督员,未发生舆情。第三,加强办园质量宣传,提高社会公信度。发布简报54篇,宣传幼教政策,传递育儿理念;第四,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和监督管理。通过微信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808条次、召开视频家长会4次,指导教职工和家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范疫情。四是妥善处理信访件4件,完成4件,完成率100.00%。党组织认真履行了把政治方向、把舆论导向、把价值取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环境。
5.党建领航,助力教师专业成长。一是新冠病毒阻挡不了教师们发展脚步。本年度学习体现了三多:全覆盖人数多,人次8280人次,是以往培训人数的8倍;学习内容多,共20场讲座还可以重播,是以往培训内容的16倍;著名教授专家多,群英荟萃全面登台,是以往培训内容的20倍;二是园长创建微信学习群。全年推送幼教文章88篇,阅读率95.00%,让教师们随时学看到最前沿的教育思想。三是开展园本教研。首先,抓实“师徒结对”工作,53位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师徒对子,全方位帮助青年教师不断熟悉幼儿教育本领。其次,抓实常规教研。参加“1+1+N”课例研究414人次,形成课例414节; 87位新教师参加课赛;开展常规教研四部曲1296次,解决问题240项、阅读分享1296篇、游戏故事分享1296个,形成游戏故事案例240个。第三,抓实平台搭建。坚持每年32位教师送教、 每年每人撰写1篇论文、每年每人参加1次技能竞赛。第四, 抓实课题研究。本年研究课题11项:其中省哲课题《区域乡村幼儿园保教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以保山市隆阳区为例》、市规重点课题《农村幼儿园自然资源课程游戏化体系建设应用研究》、光明教育重点课题《基于传统农耕文化教育培养幼儿核心素养的探索实践》、市哲课题《保山学龄前儿童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研究》《新时代保山市乡村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创新研究——以“陈鹤琴活教育”理论为例》5项已结题。省规课题《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课程建设实践研究》、市哲重点课题《保山市集团化幼儿园办园的实践研究——以隆阳区幼儿园为例》2项待结题。1个市重点课题《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四方协作”促进科学幼小衔接的实践研究》和3个市级一般课题《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幼儿教育生态化发展的实践研究》《基于“五育并举”要求下幼儿园德育体验课程实践探究》 获准立项 ,50个区级和20个园级微课题待结题,丰富多彩的学习和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优课率91.00%。
6.党建领航,携手共筑幸福童年。幼儿教育要贴近幼儿生活、贴近幼儿实际,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一是加强家长培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开视频家长培训8次,涉及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幼教知识等内容。二是开发节庆活动课程,培养爱国情怀。分别在建党节、国庆节、中秋节、学雷锋、三.八节、植树节、儿童节、清明节等节开展主题活动。比如:在“平安清明 文明祭扫”主题教育活动中,把敬慕感恩、文明祭祀、森林防火等教育结合一起,不仅表达了幼儿家长教师对亲人的哀思和先烈的敬仰,同时强化了森林防火教育;在“三.八妇女节”主题系列活动,让孩子在夸夸妈妈、制作节日礼物、帮助妈妈做家务等系列活动中,明理、感恩,在幼小心灵种下感恩的种子;在“学党史 庆百年 心向党”主题系列活动中,根植爱国情怀。在“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学习了爱眼、护眼知识,在“安全教育月”活动中,学习了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应急救护能力,家长问卷满意率98.16%以上。
7.党建领航,筑牢安全防火墙。一是幼儿园安全机构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完善,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度切实可行的各种应急预案,年度开展应急预案8次;二是传染病预防工作。首先,抓学习,提高对传染病的认知,特别是新冠病毒的认识。其次,抓预防,阻断传播源。落实七个专项行动、餐具餐桌晨中晚检制度、生病跟踪制度、体检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等工作。通过微信群、校园LED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808条次、召开视频家长会4次等;教职工、幼儿、送货人员体检率100.00%。三是抓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落实饮用水检验制度、把好食品验收四关、食品卫生“五四”制度、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工作。与供货商签订《食堂供货协议》和《食品采购(供货)安全协议书》,开展《学生饮用奶安全知识培训》1次。四是抓幼儿园校门。幼儿园实现封闭式管理,任何人进入校门必须登记清晰,并且得到园长、副园长允许方可进入校园。五是抓安全教育。落实3月9日安全月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教育时时讲、处处讲,不留死角,不留遗憾,每班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六是加强横向联系,协助交警、城管开展周边环境治理。筑牢安全防护网,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8.党建领航,示范辐射促均衡。发挥培训基地作用,全力助推保山市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提升。一是借助督导评估契机,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本年区幼8位督学分别参加了市区20所幼儿园的国家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等级幼儿园评估,并进行了现场指导;二是形式丰富的培训方式,帮助乡村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首先,采取送培下乡、进园跟岗、专家讲座、网络幼教信息分享等方式,线下培训4个乡镇和两个县区幼儿园园长及教师694人次,微信平台分享幼教信息25条。其次,指导工作室学员完成市级课题结项4项。第三,举办全市“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教学优秀活动设计”竞赛活动,挖掘了保山市学前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内容89项,形成优秀活动设计89篇。三是扎实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为新时代合格教师成长助力。首先,制定2021年保山学院实习工作方案;其次,签订师徒帮带协议,明任务,建平台,共接待各大院校学生400人。组织学生开展了手工、故事表演、集中教育活动等比赛,活动中,同学们大显身手,展示才华,是理念与实践的一次次融合和升华。
9.党建领航,实现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一是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年级组长和挂钩干部各负其责。二是情系贫困居民,开展关爱活动。三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1000人,为务工人员安心社会主义建设消除后顾之忧。
10.加强工作指导,发挥好工青妇组织作用。加强党组织对工青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一是党支部书记听取和指导工会和团支部工作分别4次,及时了解职工困难,进行帮扶。慰问生病教师和退休教师87人,慰问品共计人民币13,930.00元;二是2022年1月召开了“隆阳区幼儿园第十七届教职工教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园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幼儿园规章制度,充分体现了工青妇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职能,是一次聚民心、顺民意、团结奋进的大会。
11.党建领航,成绩辉煌发
(1)集体获奖4项。2022年11月,被云南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1月获第三十三届“学习雷锋精神 树立校园新风尚”中小学生主题绘画创作活动幼儿园组一等奖;2022年4月获“云南省第十八届(2022)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研讨”团体组织一等奖;2022年9月被隆阳区永昌街道党工委、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授予2022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获“一等奖”。
(2)个人获奖344人次。综合类获奖153人次:2022年11月,杨明芹被云南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余灵芝荣获市级优秀园长;2022年9月,杨明芹等151人分别被区教体局、九隆、永昌、兰城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评为优秀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红烛奖项等称号。教育科研类获奖191人次。 杨莉华、陈虹帆等13人在隆阳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科研论文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宋艳丽、王飞燕等101位教师在“云南省第十八届(2022)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研讨”评选活动中,论文、课件获一、二、三等奖;杨明芹等10位教师获一等组织奖。2022年1月在第三十三届“学习雷锋精神 树立校园新风尚”中小学生主题绘画创作活动中,赵惠香、汤盈华等66名教师分别荣获一、二、三等指导奖。
(3)论文刊登8篇。2022年1月,李荔撰写的论文《以中华节日为契机,幼儿爱国主义教育初探》刊登在《云南教育》,2022年第1期;《以中华节日为契机,培养幼儿的爱国情感》刊登在保山教育,2022.02第二期;李军芝撰写的论文《新时代乡村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创新研究》刊发《云南教育》2022年第2期;杨明芹撰写的论文《新时代学前儿童爱国主义教育策略探究》刊发《云南教育》2022 年第 3 期;杨春梅撰写的论文《幼儿园美术手工制作活动与幼儿想象力和创作力的发展》刊登在《中国教师》,2022年第5期;冯莹华撰写的论文《关于幼儿园自然教育实践研究分析》刊登在《中国教工》,2022年7月。2022年8月,苏婷撰写的论文《携手同行 护苗成长》发表于《云南教育》第7/8月第28、32期。2022年6 顾彦华 《弘扬传统文化-一端阳亲子活动核心素养培养》刊登《安家•校外教育》2022年第43期。
(4)幼儿获奖统计。2022年1月,在第三十三届“学习雷锋精神 树立校园新风尚”中小学生主题绘画创作活动中,1129名幼儿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人(离休0人,退休6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收入合计28,435,12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35,124.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53,154.69元,增长44.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53,154.69元,增长44.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4,404,386.41元,主要为2022年新增15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增加。
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960,074.00元,主要为我园2021年春季学期保教费非税收入以基本支出拨入,导致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三是项目经费增加7,308,842.28元,其中:教育经费增加7,717,721.98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408,879.7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支出合计28,435,12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9,281.86元,占总支出的68.05%;项目支出9,085,842.28元,占总支出的31.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68,711.51元,增长43.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9,869.23元,增长6.96%;项目支出增加7,308,842.28元,增长411.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59,869.23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219,943.23元,主要为2022年新增15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960,074.00元,主要为我园2021年春季学期保教费非税收入以基本支出拨入,导致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是项目支出增加7,308,842.28元,主要为教育经费增加7,717,721.98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408,879.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49,281.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48,690.86元,占基本支出的98.96%,人均支出132,977.0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5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4%,人均支出1,393.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85,842.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2022年教育经费9,017,721.98元,主要为办公费1,032,795.20元、咨询费22,556.00元、水费39,355.20元、电费64,185.68元、邮电费20,711.89元、维修(护)费75,248.40元、专用材料费356,565.62元、劳务费7,106,303.99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大型修缮200,000.00元;二是2022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8,120.30元,主要为办公费11,704.00元、差旅费26,416.30元、劳务费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35,12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568,711.51元,增长43.13%,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59,869.23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219,943.23元,主要为2022年新增15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960,074.00元,主要为我园2021年春季学期保教费非税收入以基本支出拨入,导致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是项目支出增加7,308,842.28元,主要为教育经费增加7,717,721.98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408,879.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4,639,72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5%。主要用于普通教育24,639,720.28元,其中:学前教育24,639,720.2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4,29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16,817.3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66,65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161.07元;抚恤205,619.20元,其中:死亡抚恤205,619.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59.02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59.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1,10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01,108.25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858,543.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7,565.7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999.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与2022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资产总额17,037,935.64元,其中,流动资产3,598,918.20元,固定资产13,439,01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8,415.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78,415.03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48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