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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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3092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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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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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1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在隆阳区委教育体育工委、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和潞江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潞江镇中心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改革创新,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使2022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

聚焦课堂,狠抓质量。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抓实课堂教学工作。在研市级重点课题基于民族地方区位优势开展小学特色社团活动的实践和探索一般课题高黎贡山沿边移民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实践与探索有序推进,微课题结项12项。

1.各学校每月底上报《潞江镇中心学校教研工作月检表》、《潞江镇中心学校校本研训记录表》,以此督促各校按时对教师进行教学业务检查。

2.组织了2022年参加工作、新调入、临聘教师64人进行了培训,提升教师教学技能。

3.中心学校组成教学视导组,深入学校听课、评课、检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4.利用假期,每位教师读一本教育专著。

5.结合文体艺术周,督促各校开展好兴趣小组活动,中心小学开展特色社团活动。

6.每位教师每天粉笔书写一句名言或两个成语,各校每月做好教师三笔字、简笔画考核登记,业务学习中有计划地培训教师制作课件、使用多媒体、编制试卷等基本功;各校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问题,开展教研活动解决问题;中心学校组织骨干开展送教活动。

7.各校通过业务检查督促教师做好单元检测工作,组织好期中期末复习研讨和质量分析工作,通过质量分析发现问题找出解决办法。

(三)创新培养模式,提升教师素质

一是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组织骨干教师培训。开展了新教师教学汇报课活动,组织1+N教师成长团队,深化师徒结对工作。

二是启动青蓝工程,扎实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指导新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教师培训模式,积极参加省外培训,杨正斗到昆明培训,杨玉宁到上海培训,引入外域新思维、新思想。

考核29名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全部合格。省外培训5人次,区内镇外培训66人次,镇内培训86人次,远程培训89人次。

四)在2022年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二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务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办公室、安全处办公室、总务处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9人(离休0人,退休15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48,672,03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72,032.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52,941.74元,增长45.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52,941.74元,增长45.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10,147,085.47 ,是每年正常工资调整和职称晋级使人员工资增加,各种社会保险基数增加。2022年起乡村教师补贴和农村岗位工作补贴纳入财政统发工资,同时调增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标准。

2.办公费增加451,738.69 ,是财政划拨公用经费增加。

3.工会经费增加317,224.50,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增加。

4.学生助学金增加1,141,076.77,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直达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48,672,032.80元。其中:基本支出39,618,248.62元,占总支出的81.40%;项目支出9,053,784.18元,占总支出的18.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69,396.74元,增长35.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35,535.47元,增长26.24%;项目支出增加4,633,861.27元,增长104.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8,235,535.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788,666.11元,原因是2022年起乡村教师补贴和农村岗位工作补贴纳入财政统发工资,同时调增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标准小学教育基本工资经费增加9,897,329.00元,奖金增加996,82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324,789.00绩效工资增加10,854,2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13,622.08元,原因是每年调整基数,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71,500.53元,原因是当年财政未安排支付。

2.项目支出增加4,633,861.27元,主要:学前教育办公费项目增加2,308,905.50保证了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小学教育办公费项目增加2,714,088.77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目增加100,00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办公费项目减少161,6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18,248.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217,847.62元,占基本支出的98.99%人均144,183.2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40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1%人均1,47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53,784.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44,112.0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936,221.674元;维修费增加280,028.77元;电费增加148,961.18元;劳务费减少30,470.00元;培训费减少9,480.56元;水费增加13,427.00元;公务用车费减少96.96;出差费增加20,295.00元,改善了各完小学校校舍、图书、仪器、教具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141,076.77元,其中:助学金增加1,141,076.77元,改善了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促进学生好学上进,对学校、社会、国家有感恩报效之心。

3.资本性支出减少28,9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减少28,900.00元,为学校节约开支,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72,032.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869,396.74元,增长35.95%主要原因是:2022年起乡村教师补贴和农村岗位工作补贴纳入财政统发工资,同时调增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1,426,74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543,154.00元,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公用经费支出5,652,976.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1,711.14元,资本性支出28,9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9,02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16,628.0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41,27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5,356.00元,死亡抚恤支出585,503.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96.9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06,26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840,306.59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141,124.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831.9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3,404.6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404.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3,404.6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404.6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6.96元,下降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96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外出较少燃油费降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66,085,611.74元,其中,流动资产5,345,855.27元,固定资产60,389,756.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12,94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04,683.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16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