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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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30922-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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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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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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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教育高质量发展重要一年。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民生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在促进辛街乡教育教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辛街乡中心小学、辛街乡尖山小学、辛街乡龙洞小学、辛街乡官家小学、辛街乡阿今小学、辛街乡下庄小学、辛街乡横巷小学、辛街乡邵家山小学、辛街乡水眼小学、辛街乡马鹿塘小学、辛街乡大官市小学、辛街乡小田坝小学、辛街乡黑泥田小学、辛街乡汪宣小学、辛街乡秀林小学、辛街乡大村小学、辛街乡小村小学、辛街乡葛家小学、辛街乡邹里小学、辛街乡大树屯小学、辛街乡杜家小学、辛街乡胡家小学、辛街乡中心幼儿园、辛街乡花树幼儿园、辛街乡上寨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7人(离休0人,退休1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47,944,85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44,853.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53,520.75元,增长36.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53,520.75元,增长36.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教育支出拨款增加13,317,287.31元,原因是人员经费调增了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等6,830,354.05元,项目经费增加了6,486,933.26元,其中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提高补助标准增加了1,730,388.64元,公用经费拨款增加了1,078,404.62元,保育费拨款增加了3,678,14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156,154.04元,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增加及调增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减少307,612.52元,主要是20211月财政拨款补缴纳了202011月至12月的医疗保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47,944,8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74,408.09元,占总支出的83.58%;项目支出7,870,444.91元,占总支出的16.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72,967.50元,增长33.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55,802.49元,增长18.50%;项目支出增加5,717,165.01元,增长265.51%;上缴上级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197,094.2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017,928.40元,津贴补贴增加13,988.00元,奖金增加1,273,552.00元,绩效工资增加6,848,053.00元,养老保险增加427,204.48元,职业年金减少214,503.67元,基本医保减少74,580.19元,公务员医保减少47,558.88 元,其他保障缴费减少46,988.9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374,770.25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51,716.73元,印刷费减少28,281.45元,水费减少15,798.00元,电费减少31,433.65元, 维修费减少491,769.17元,培训费减少600.00元,劳务费减少1,680,81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25,638.7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50,210.5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388,178.40元,生活补助减少62,032.1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16,311.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16,311.00元。

.项目支出中义教公用经费增加734,712.62元,营养餐专项资金增加1,193,527.39元,特教公用经费增加110,785.00元,教育经费(保育费)增加3,678,1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77,644.62 元,其中:办公费增加885,579.12元,印刷费增加168,655.38元,水费增加111,020.20元,电费增加113,620.46元,邮电费增加185,118.73元,差旅费增加7,832.50元,维修(护)费增加687,000.43元,培训费增加6,547.80元,劳务费增加1,912,2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助学金增加1,193,527.39元;资本性支出增加445,993.00 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424,573.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21,4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074,40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658,976.09元,占基本支出的98.96%,人均164,560.0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4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4%,人均1,723.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0,444.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投入资金2,079,838.19元,极大地提升了学生身体素质。

2.2022年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拨付资金2,112,466.72元,极大地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3.2022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投入资金3,678,140.00元,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44,85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102,967.50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12,566,734.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56,154.04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7,612.5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0,759,08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358,520.20元,商品服务支出5,630,045.72元,遗属补助资金114,691.3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079,838.1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5,993.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8,68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1,637.92元,职业年金缴费108,847.3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198.3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57,08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5,136.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5,034.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909.9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1,821,466.52元,其中,流动资产2,075,022.31元,固定资产27,906,080.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40,363.2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9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3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13项,账面原值515,6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1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2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