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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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30921-00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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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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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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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机编〔201013号),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建引领促进学校工作发展

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小学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要求,党支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建设、制度建设、保障建设得到落实。切实开展党员日常教育,提升党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紧紧抓住教育质量这根主线,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发展思路和前进方向,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组织纪律,以学风、教风、校风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抓实思政课教学,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抓实《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开展少先队活动,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压实各党支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终考核。

2.抓实课堂管理,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开展专题讨论,各学校围绕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落实提质措施进行了大讨论,找到了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提质措施。加强常规管理,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校长的管理水平,组织班级常规管理观摩学习,开展结对交流,对复习方法,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研讨。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中心学校挂校督导制度,全面督促、指导、参与所挂学校的日常工作。开展教学诊断和送教,对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方法不当的教师,借助中心教研组的力量,通过听课、评课,查找课堂教学突出问题,及时诊断,制定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措施。扎实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密切联系实际,着眼问题解决和行动研究,围绕高效课堂有效策略,从总结经验和解决问题出发,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教研活动。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聚焦主业、强化作风”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强化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提升师德水平,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提高师德素养。开展师德提醒谈话,结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隆阳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等师德规范,对教师开展师德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师德修养和道德水平。

4.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加大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开展学校专职保安培训,强化学校食堂安全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食堂和宿舍“六T”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会同区教育体育局、乡党委政府、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应对疫情防控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开展防控演练。

5.落实德育工作和未成年保护工作

全面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开展了爱国主义、红色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教育,提升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6.进一步优化校园布局调整完成了八大小学撤并工作,制定了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

7.抓实学前教育

严格落实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方案,实现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充实了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设备,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金鸡小学、育德小学、郑官小学、东方小学、黄毛小学、甫家小学、十一中学、金鸡乡中心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6,321,64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21,646.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37,343.69元,增长48.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37,343.69元,增长48.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教师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纳入单位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和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导致学校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6,321,646.55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5,961.74元,占总支出的86.61%;项目支出3,525,684.81元,占总支出的13.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85,062.14元,增长39.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08,345.01元,增长26.73%;项目支出增加2,576,717.13元,增长271.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教师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纳入单位基本支出,导致全年基本支出增加;

2.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和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95,961.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97,199.74元,占基本支出的98.69%,人均171,734.3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76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1%,人均2,280.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5,684.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学前教育:2022年教育经费454,005.00元;(2)小学教育:2021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4,010.00元;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357,393.91元;2022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4,550.00元;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91,021.45元;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112,124.45元;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5,000.00元;(3)其他普通教育:保山第十一中学公用经费477,200.00元;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720,000.00元。(4)特殊学校教育:2021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10,880.00元;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9,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21,64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515,062.14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

1.教师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纳入单位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保山第十一中学学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和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导致学校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648,24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5%。主要用于学前教育524,005.00元;小学教育19,806,655.81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97,2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20,38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5,86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5,354.41元;死亡抚恤92,313.9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13.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7,54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59,310.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3,803.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30.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6,423,476.96元,其中,流动资产3,059,639.14元,固定资产33,363,837.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12,158.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12,658.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附表12和附表13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13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