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1-00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管理全镇的教育工作。
2.编制全镇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承办小学、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建立、调整、撤并及其发展的报批工作。
3.指导全镇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巩固“两基”、落实“两全”,抓好成人教育工作。
4.指导好各学校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镇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
6.主管全镇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管理制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组织实施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小学的学期和年度水平测试工作。
8.指导各学校的勤工俭学和学校基地的管理与使用。
9.指导各学校的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10.抓好全镇教师队伍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
11.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文学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
13.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回顾2022年的工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在全区“大抓教育、狠抓教育、常抓教育”的工作氛围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扎实开展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认真谋划和审定中心学校及各完小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各学校平稳开学。继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排隐患排查整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各方面安全工作,确保不出责任性安全事故,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2.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目标,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实现目标。中心学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到挂钩学校听课、上课要求,切实关注教学。
3.继续加大硬件投入,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根据辖区内各学校的需求,购置了食堂设备,做好后勤保障。
4.以社团活动为阵地,继续抓实德育工作。成立政教处,主抓德育工作。依托乡村少年宫为基础的第二课堂作为我镇德育建设的突破口,无论是兴趣小组还是社团活动,各校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培养培植学生兴趣小组活动,逐步使“兴趣小组”向“社团活动”过渡,由校内向校外过渡,努力让校园、让师生“活”起来。
5.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结合我镇“山水瓦窑”理念,以促进师生和学校发展为目标,集中力量,从挖掘内涵入手,打造具有自己品牌特色的学校文化建设,扩大辐射范围。
6.申报区级绿美校园项目三所(瓦窑明德小学、老营小学、老营幼儿园),并在2024年完成绿美校园验收工作。
7.规范财务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实行食堂账务电算化规范管理,公对公转账。经费报销的原则按“合法性、程序性、真实性、逻辑性”来审核。财务室加强对各校校园长及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对学校账目、支出进行定期复核。严格落实“两免一补一计划”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隆阳区磨房小学、瓦窑镇小浪坝小学、瓦窑镇大蒿小学、瓦窑镇老营小学、瓦窑镇阿石寨小学、瓦窑镇旧寨小学、瓦窑镇阿依寨小学、瓦窑镇克恭小学、瓦窑镇安乐小学、瓦窑镇大寨小学、瓦窑镇明德小学、瓦窑镇上河湾小学、瓦窑镇中和小学、瓦窑镇老营幼儿园、瓦窑镇中心幼儿园、瓦窑镇老营幼儿园、瓦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2人(离休0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33,025,32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25,329.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67,291.59元,增长47.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67,291.59元,增长47.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学前教育收入增加764,562.50元,增长49.42%;
2.教职工人数增加并且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小学教育收入增加9,599,708.64元,增长60.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70,127.20元,增长18.5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814.79元,增长15.44%;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08,617.36元,增长9.06%;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348.99元,增长2.70%;
3.有1人获得省级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其他普通教育教师奖金增长100,000.00元,纯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33,025,329.53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0,998.58元,占总支出的79.34%;项目支出6,824,330.95元,占总支出的20.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39,670.05元,增长39.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91,248.69元,增长21.81%;项目支出增加4,648,421.36元,增长213.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
1.教职工人数增加并且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672,952.00元,增长46.59%;工会经费支出增加183,534.00元,增长327.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70,127.20元,增长18.5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814.79元,增长15.44%;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08,617.36元,增长9.06%;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348.99元,增长2.70%;
2.有1人获得省级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其他普通教育教师奖金增长100,000.00元,纯增。
3.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26,087.22元,增长99.48%;其中:办公费支出增加460787.63元,增长94.55%;印刷费支出增加369,873.70元,纯增;水费支出增加17,463.65元,增长366.23%;电费支出增加60,982.61元,增长39.29%;邮电费支出增加72,949.21元,增长211.92%;维修费支出增加80,789.07元,增长45.89%;资本性支出增加157,080.00元,增长555.64%。
4.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数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增加880,757.74元,增长77.13%。
5.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增加764,562.50元,增长49.42%;
6.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纯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00,998.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61,41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5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4,330.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4,041,4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支出2,414,852.23元;资本性支出368,008.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75,329.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9,289,670.05元,增长39.22%,主要原因:
1.教职工人数增加并且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672,952.00元,增长46.59%;工会经费支出增加183,534.00元,增长327.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70,127.20元,增长18.5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814.79元,增长15.44%;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08,617.36元,增长9.06%;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348.99元,增长2.70%;
2.有1人获得省级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其他普通教育教师奖金增长100,000.00元,纯增。
3.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26,087.22元,增长99.48%;其中:办公费支出增加460,787.63元,增长94.55%;印刷费支出增加369,873.70元,纯增;水费支出增加17,463.65元,增长366.23%;电费支出增加60,982.61元,增长39.29%;邮电费支出增加72,949.21元,增长211.92%;维修费支出增加80,789.07元,增长45.89%;资本性支出增加157,080.00元,增长555.64%。
4.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数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增加880,757.74元,增长77.13%。
5.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增加764,562.50元,增长4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7,962,57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0%。主要用于:
(1)人员类经费支出23,363,513.75元,主要用于教育类工资福利支出20,999,403.00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46,038.92元;助学金支出2,022,947.83元;医疗费95,124.00元。
(2)运转类支出4,599,058.72元,办公费支出1,259,349.13元,工会经费支出239,580.00元,印刷费383,982.35元,水费支出26,935.80元,电费支出235,146.98元,邮电费支出126,799.74元,差旅费支出56,787.80.00元,维修(护)费支出398,984.85元,培训费支出30,756.00元,劳务费支出1,503,382.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344.61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22,008.6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5,42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8,827.36元、死亡抚恤支出391,904.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97.7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7,33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7,559.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4,307.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65.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4.61元,支出决算为15,344.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44.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4.61元,支出决算为15,344.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344.6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7.80元,增长1.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7.80元,增长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次数相比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校资产总额24,372,754.35元,其中,流动资产2,064,795.29元,固定资产22,307,959.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2,445.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7,063.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7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0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