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1-0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于隆阳区教育局下辖的二级教育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机编〔2009〕62号),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在隆阳区委教育体育工委、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和瓦马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改革创新,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教职工大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以“正以修身、止于至善”为办学理念,重点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总要求、总任务、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落实好教育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对全校各项经费进行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等资金的管理。在2022年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二条线。搞好“两免一补一餐”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总支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思想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反思现状,均衡年级、班级、学科差异,有效施教、训练、评价,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未发生违反师德师风、失德失范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编制2022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安全处、总务处、教导处、政教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4,936,43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6,436.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有增有减,总体增加,收入合计增加1,541,828.16元,增长4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1,828.16元,增长45.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教职工人数增加并且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初中教育经费增加1,452,328.20元;特殊学校教育经费增加19,902.52元。
2.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提高了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7,717.4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增加2,637.35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4,775.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5,213.3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减少319.2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4,936,436.54元。其中:基本支出4,351,053.70元,占总支出的88.14%;项目支出585,382.84元,占总支出的11.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8,359.82元,增长39.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0,657.27元,增长34.28%;项目支出增加297,702.55元,增长103.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4,351,053.70元,与上年相比,有增有减,总体增加,比上年增加1,110,657.27元,增长34.28%;项目支出585,382.84元,与上年相比,有增有减,总体增加,比上年增加297,702.55元,增长103.48%。主要原因:
1.教职工人数增加并且2022年提高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增加122,54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1,309.00元,奖金增加104,426.00元,绩效工资增加796,425.00元,工会经费增加34,419.67元。
2.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提高了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7,717.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520.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5,211.8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142.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555.50元。
3.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总体增加242,610.75元,部分支出项目减少。其中:办公费支出增加206,032.69元,印刷费减少432.68元,电费减少10,685.15元,邮电费减少9,720.11元,劳务费减少7,000.00元,差旅费支出增加36,780.00元;维修(护)费支出增加3,504.00元;师训力度加强培训费支出增加20,59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540.00元。
4.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数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增加55,091.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51,053.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06,886.70元,占基本支出的98.98%,人均134,590.2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167.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人均1,380.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5,382.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实施项目2个,分别是2022年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24,203.80元;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361,179.04元,其中办公费271,620.32元;印刷费657.72元;电费5,457.00元;邮电费2,316.00元;差旅费44,545.00元;维修(护)费3,504.00元;培训费29,53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0.00元。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保障了我校各方面工作的良好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6,436.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08,359.82元,增长39.92%,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1,110,657.27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81,793.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555.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4,419.67元。
2.项目支出增加297,702.55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2,610.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5,091.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193,76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57,32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097.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346.0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06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801.4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16,267.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59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29,964.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6,531.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01.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资产总额13,086,192.24元,其中,流动资产68,013.81元,固定资产12,850,178.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0,429.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311.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9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