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1-00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6,462,207.56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22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保障。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厉行节约,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三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2022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瓦房小学、党东小学、桂花小学、平安小学、浪戛小学、麦庄小学、徐掌小学、四棵树小学、干塘小学、巴戛小学、保和小学、油房明德小学、水源小学、喜坪小学、浪戛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白龙井幼儿园、瓦河幼儿园。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2人(离休0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4.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6,462,20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62,207.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51,314.76元,增长37.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51,314.76元,增长37.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减少246,331.58元;小学教育增加7,559,355.27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增加100,0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减少470.00元;养老保险支出增加416,974.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56,926.34元;死亡抚恤减少390,929.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230.55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37,000.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39,974.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386.64元;彩票公益金增加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6,462,207.56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7,877.07元,占总支出的79.73%;项目支出5,364,330.49元,占总支出的20.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22,059.76元,增长33.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57,330.26元,增长17.60%;项目支出增加3,464,729.50元,增长182.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3,157,330.2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3,464,729.5元: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保教费增加2,111,097.50元;小学教育:营养餐补助增加1,148,512.44元,公用经费增加531,989.56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少294,0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减少62,870.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97,877.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89,410.07元,占基本支出的9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467.00元,占基本支出的0.99%,人均1,389.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4,330.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支出2,114,697.50元。其中:教育经费(保教费)2,114,697.50元。
2.小学教育支出3,219,632.99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534,013.00元,营养改善改善计划支出1,685,619.99元。
3.其他支出30,000.00元。其中: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2,207.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增加6,592,059.76元,增长33.23%,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3,157,330.2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3,434,729.50元: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保教费增加2,111,097.50元;小学教育:营养餐补助增加1,148,512.44元,公用经费增加531,989.56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少294,0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减少62,8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2,721,55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6,972,319.00元,零星维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757,937.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2,061.35元,资本性支出99,24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3,61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1,798,319.20元,死亡抚恤支出192,628.80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72,665.2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7,03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998,443.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5,915.32元;工伤生育保险缴费22,678.0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7,915,513.38元,其中,流动资产1,703,440.90元,固定资产46,212,07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59,302.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742,0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6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