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1-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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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单位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组织抓党建促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推进措施和工作成效
(1)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在10个校园都制作了党的教育方针标识牌并放置在了醒目的位置;在各项会议上,由支部班子主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压实抗实质量提升责任。
(2)开展全员听课活动。由支部班子、中心学校行政班子在全乡校园开展全员听课活动。2022年,共计听课424节次,形成深入课堂、深入一线的工作机制。
(3)开展全员培训活动。2022年2月23日至24日、8月21日至26日,学校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寒暑假全员培训,两场培训紧扣新青年教师成长、中青年骨干教师示范、老龄化教师学习的出发点,紧紧围绕“找存在问题、破提质难题”这一主题,为学校在2022年春、秋两学期质量提升(保持)上做足了功夫。
(4)建立党员教师示范和师徒结对机制,“主题+专题”活动与教科研活动有机结合。2022年,党支部统筹将能力的16名有悬殊的党员教师和18非党员教师进行捆绑,建立师徒关系,履行岗位职责达到了相互学习、互相帮助、有效监督、荣辱与共、共同进步的效果,同时,开展“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以适应“双减”政策和市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高素质的要求。
(5)落实“双减”,课后服务见成效。党支部站在政治的高度、民生的角度、发展的维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每天师生共同开展课外活动,大大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展家长开放日和开放周活动,让更多的家长体验学校生活,支持学校教育。
(6)把实施民主管理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优化教师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更加民主的政治氛围。2022年6月3日,学校党支部指导学校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会上讨论了新形势下的教师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履职晋升和平优推优工作方案,优化教师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拉开教师间的奖励差距,激励优秀教师愿意多付出,体现能者多劳、劳有所得;加大榜样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让优秀教师得到同事和社会的认可,较大程度提升教师荣誉感和价值观。
(7)党建引领,提质增效,成效凸显。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引领下,全体教职工以勤奋进取、艰苦奋斗的“瓦渡红烛”精神为动力取得成效,展现出了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效性。2022年7月区级学业检测综合排名第十,山区学校第一;2022年3月,学校荣获保山市2021年秋季学期一年级非纸笔测评工作优秀案例学校二等奖;9月,荣获保山市中小学优秀学校;2022年6月,荣获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2.党组织领导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推进措施、工作成效
(1)开展党的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寒暑假集中学习、师德主题教育等师德建设工作、思政课、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职工全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进课堂,每月召开校园长(党支会议)2次;一年以来,主要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2022年10月16日以来,学校党支部安排党员分别观看了主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小学阶段1658名学生在各班级观看。除此外,党员教师系统、详实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工作要求,各种会议前都将学习讨论作为第一议程事项,形成工作惯例。
(3)准确把握方向,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呈常态。党支部把德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进行意识形态风险研判,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和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对各小学的意识形态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寻求应对风险的有效方法。借助师德主题月活动,加强师德教育建设,整治不良从教行为,年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对完小校长和支委班子成员家属进行了廉政家访,使广大家属感受到中心学校的关心,争取他们对校长和中心学校的更大支持,提高了校长们在工作纪律、生活作风、廉洁自律上的警惕感。层层压实责任,持之以恒纠“四风”,扎实有效地推进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让每一位教职工都能廉洁从教,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党支部采取日常工作亲临学校和学生家庭调查了解。中心学校党支部带领副书记和副校长(党支部纪检委员)进入了全乡所有工作微信QQ群108个,添加125个微信好友实施日常监控。截止今日,瓦渡乡中心学校无一例违纪违规现象发生。2022年,在隆阳区教体系统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4)重决策,建章立制促支部规范。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成为学校防腐败、倡廉洁的有力保障。进行党务、校务、财务公示制度。在“三重一大”制度的保障下,学校财务开支、人事安排任免、集中采购、奖优评先、履职晋级、职称评审等均未出现任何举报事件。
(5)2022年11月,瓦渡乡中心幼儿园获得“区级平安校园”。
3.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发挥党组织作用情况
按照中共隆阳区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共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总支委员调整的批复》(隆教体工委[2022]49号),设立中共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同时任中心学校校长,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副书记1人,兼任工会主席;组织委员1人,兼任德育主任、出纳;宣传委员1人,兼任学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纪检委员1人,兼任学校副校长。向9所小学、8所幼儿园发出通知,认真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做好学习记录和签到册。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均以党组织名义下发通知开展。在工作安排时充分考虑9所小学和8所幼儿园党员分布情况,召开校园长会议时党员同时开展工作部署。
4.学校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措施、工作成效
学校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杨建彩、德育主任万水金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主要工作如下:一是执行、制定、安排党中央、省市区的学习文件,组织会议主题,开展会议研讨;二是研究制定学校法治工作阶段性任务,在2022年3月和7月,结合实际向新华书店统一征订了《做好新时代接班人(学生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写给小学生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且做到了学生手一册;三是衔接各级关于法治工作开展的指导和开展,接受监督和检查。“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小学幼儿园师生共计2350余人参与,活动期间制作手抄报124张、教师制作课件62个、开展班队会72场次、主题黑板报72版、利用学校寄宿制实际播放爱国电影40余部。2022年3月以来,到9所小学开展思政课讲座、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共计12场次,受益听众学生群体共计600余人。在党建工作的全面领导下,学校师生员工未发生违纪违规的现象,校内外评价良好。2022年2月,瓦渡乡中心小学荣获云南省文明;9月,土官小学、平场子荣获区级文明校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教务科研处、德育安全处、总务项目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9,896,612.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6,612.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07,667.66元,增长45.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07,667.66元,增长45.3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680,232.06元,主要为2022年我校增加2人,同时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是公用经费增加131,736.50元,主要为工会经费增加131,736.50元。
三是项目支出增加1,395,699.10元,主要为非税成本性支出经费减少272,160.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116,123.60元、教育经费增加632,439.03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645,394.89元、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551,086.28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44,937.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9,896,612.15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5,721.84元,占总支出的84.11%;项目支出3,160,890.31元,占总支出的15.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08,000.66元,增长25.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11,968.56元,增长40.36%;项目支出减少803,967.90元,下降20.2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811,968.5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4,680,232.06元,2022年单位增加2人,导致工资福利和保险缴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1,736.50元,其中工会经费增加131,736.50元。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803,967.90元,主要为教育经费增加632,439.03元、困难学生补助减少729,25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经费减少272,160.00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116,123.60元、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551,086.28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524,977.89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44,937.50元、优秀教师奖励减少50,000.00元、基础教育补助减少1,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35,721.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69,176.84元,占基本支出的99.00%,人均支出144,079.8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54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人均支出1,448.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0,890.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2022年教育经费1,009,980.00元,主要为劳务费1,009,980.00元;二是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019,963.98元,主要为助学金1,019,963.98元;三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118,583.83元,主要为办公费1,118,583.83元;四是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补助资金12,362.50元,主要为办公费12,362.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96,612.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08,000.66元,增长25.23%,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811,968.5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4,680,232.06元,2022年单位增加2人,导致工资福利和保险缴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1,736.50元,其中工会经费增加131,736.50元。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803,967.90元,主要为教育经费增加632,439.03元、困难学生补助减少729,25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经费减少272,160.00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116,123.60元、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551,086.28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524,977.89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44,937.50元、优秀教师奖励减少50,000.00元、基础教育补助减少1,3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6,578,34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主要用于普通教育16,578,342.67元,其中:学前教育1,053,813.00元、小学教育15,424,529.67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6,28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15,410.83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8,207.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202.99元;抚恤618,750.40元,其中:死亡抚恤618,750.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20.31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20.3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1,98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31,987.9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95,586.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9,588.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13.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与2022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6,084,893.35元,其中,流动资产2,867,098.10元,固定资产30,793,286.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24,509.1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8,042.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32,896.46元,固定资产增加175,145.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属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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