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21-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7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学历教育。本单位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9,804,578.12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22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厉行节约,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三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2022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隆阳区兰城汉营小学、隆阳区兰城湾子小学、隆阳区兰城武家小学、隆阳区兰城武家幼儿园、隆阳区兰城王官小学。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9,474,829.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4,829.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80,975.67元,增长24.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0,975.67元,增长24.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0,975.6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132,558.77元,因为提高基本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正常晋级,规范津补贴2021年调整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7,100.97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210,528.47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增加284,469.15元,对困难家庭补助减少19,987.00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13,0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9,474,829.68元。其中:基本支出8,827,631.98元,占总支出的93.17%;项目支出647,197.70元,占总支出的6.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60,478.99元,增长19.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7,716.94元,增长14.50%;项目支出增加442,762.05元,增长216.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22,095.37元,因为提高基本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正常晋级,规范津补贴2022年调整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841.8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389,536.60元;
2.项目支出:营养餐改善计划增加284,469.25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13,020.00元,教育经费增加44,400.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12,69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27,631.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38,260.98元,占基本支出的98.99%,人均168,043.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37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1%,人均1,71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7,197.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投入资金352,194.10元,极大地关注了弱势群体,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改善了学生身体素质。
2.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250,603.60元,其中:办公费223,913.38元,水费2,510.80元,电费14,227.21元,邮电费6,251.71元,差旅费1,105.50元,维修(护)费2,280.00元,培训费315.00元,保证了学校办公经费支出,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3.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支出44,400.00元,用于支付劳务费,保障学农村学前教育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4,82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60,478.99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22,095.37元,因为提高基本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正常晋级,规范津补贴2022年调整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841.8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389,536.60元;
2.项目支出中营养餐改善计划增加284,469.25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13,020.00元,教育经费增加44,400.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12,69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383,05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25,291.00元;商品服务支出384,374.6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23,913.38元,水费支出2,510.80元,电费支出14,227.21元,邮电费支出6,251.71元,差旅费支出1,105.50元,培训费315.00元,维修费支出2,280.00元,劳务费44,400.00元,工会费89,371.0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73,388.10元,其中:生活补助21,194.00元,营养餐助学金352,194.1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5,08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7%。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319.3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60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211.96元,死亡抚恤金238,94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6,68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6,114.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4,719.12元、其他事业单位医疗缴费5,855.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442,542.90元,其中,流动资产457,617.32元,固定资产6,984,925.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3,718.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8,299.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38平方米,账面原值595,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46项,账面原值97,9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二级单位,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二级单位,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7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