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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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1-X-/2021-112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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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村镇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的业务指导。

7.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村镇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实施规划管理。

8.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研究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6.承保山市隆阳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18.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参与河道采砂合规性审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及河道采砂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面对严重疫情和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两统一”的职责定位,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1、提升理论水平,强化政治建设

一是多形式开展学习。以市情、区情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通过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自学等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任务分解和目标细化,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杜绝以会代学、学习不扎实的情况发生。二是学用结合。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各班子成员坚持深入思考,理论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摆进去,通过学习研讨增强本领、提升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和工作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转化为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办法,真正做到务实管用。

2、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职尽责

1)坚持保护优先,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职责。一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划入比例由调整前的86.00%调整为90.20%,增加38.81平方千米。全面统筹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冲突,调出生态保护红线127.68平方公里,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工作,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调整18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4次,启动美丽坝区规划编制工作,衔接美丽县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加快“五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开展非煤矿山清理整治工作,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着力解决矿山“小、散、乱”问题。四是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督促矿权人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完成64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立项、可研和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及7个点5个治理方案的评审工作,正在开展其余方案编制工作。五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隆阳区共收到下发四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疑似图斑36672个,总面积50550.64亩,耕地面积43390.67亩。截至2020年12月1日系统关闭,共摸排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874宗,面积14050.99亩,占用耕地面积11920.70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378.57亩。

2)坚持服务大局,切实肩负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一是深化土地整治工作,全区已开工建设的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7个,拟实施提质改造项目2个,预计可产生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130亩,水田规模指标10737亩,粮食产能指标458万公斤。二是深挖后备资源。通过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了四个区域可进行开发整治,预计投资5934.84万元,建设规模3510亩,预计产生新增耕地1030亩(均为水田),水田规模指标810亩,新增粮食产能69.89万公斤。三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隆阳区本级全年供地79宗面积624.1305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22宗156.3975亩,划拨供地57宗467.733亩,涉及土地出让金15352.8275万元。已完成2020年市级下达2009-2017年批次消化处置任务,处置面积369.4772亩。四是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14个,面积5562.303亩;办理临时用地项目19个,面积2897.724亩;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119宗,面积1193.925亩;五是启动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待省级实施细则出台后修改上报。

3)坚持民生为本,切实肩负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使命。一是不断提高地灾防治水平,健全防控措施。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4个,实施搬迁项目28个,消除17个隐患点,保障受威胁群众7059户34980人8.01亿元生命财产安全,连续6年实现“零伤亡”。二是加速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截至12月31日,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符合办理宗数为12.448万宗,已完成受理登记量为11.5203万宗,登记率为92.55%。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全年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40212宗,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80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5787份。四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76起,收缴罚没款263万元。五是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全区共疑似“大棚房”问题252宗,面积877.69亩,其中:15宗“大棚房”问题,面积67.86亩,已全部拆除复垦完毕,整改率100%。纳入另案处理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37宗,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63宗,正在整改74宗。全区共排查出2宗违建别墅,现已全部拆除,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3、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和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全年共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2次,局党总支及下设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118次;到易畴社区报到服务5次,投入经费3万元。二是强化班子建设。充实党务工作者力量,于9月份补选了委员、总支书记;落实“三培养”制度,今年任用的9名股所级干部中6名是党员。三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工作于11月份通过了评估验收。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2019年度区直机关工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聚焦“五强五带头”,稳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充分运用“云岭先锋”APP、党建盒子等平台开展学习教育纪实,落实“智慧党建”工作。

4、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从“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推进局机关、自然资源所之间干部交流,盘活系统内干部资源,激发队伍活力。年内完成3名干部的职级晋升;任命股所级干部11名,其中自然资源所所长4名、股室长7名;岗位调整18名,其中乡镇自然资源所干部7名、股室(中心)11名。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提拔了2名40岁以下副科级领导,选派了2名年轻党员驻村,股所级干部中40岁以下21名,占比49%,年龄结构进一步年轻化。三是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对不胜任的股所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使干部能上能下,形成了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推动干部队伍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进分为氛围。

5、注重发挥整体功能,打造过硬的领导班子

一是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明确岗位职责。年内提拔2名副科级领导,市级机关下派2名正科级领导,强健领导班子力量;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凝聚工作合力。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要求,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实行集体内部会审,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正确、客观和廉洁。三是注重学习提高,有效提升整体素质。主要领导带头抓学习,学习内容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做到通过新思想、新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提高班子的理论素养。四是坚持廉洁从政,提升班子整体形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做违反党纪党规的事情。五是坚持团结协作,增强整体合力。共同应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把自然资源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

6、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1)帮扶助力脱贫攻坚。一是主动扛起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职责任务。用好用活增减挂钩保障全区43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除临时保留7个乡镇340户生产性用房外,完成2990户旧房拆除工作,复垦复绿达标率100%;100%登记完成符合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条件的407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办证登记工作。二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有序推进。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面查缺补漏,补短强弱;以“改厕改圈”和“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绿化美化易地扶贫搬迁点及主道路;组织干部职工入户清扫庭院、整理物品,多举措提升人居环境。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开展节日慰问送温暖活动等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驻村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第一书记”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把后续帮扶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积极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村庄规划逐年编制计划。

2)抓紧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面排查自然资源领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灾害隐患,检查矿山企业52个,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52份。按照《隆阳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隆阳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圈定年度防治重点,提出监测和防治措施,确定监测和防治单位、责任人,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文件清理。完善自然资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等工作。

4)常抓不懈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与自然资源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工作目标、打击重点、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涉黑涉恶不动产、矿业权查询、认定、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打击巡查170余次,出动人员490余人次,暂留机械设备15台,依法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76起,收缴罚没款263万元。共查办上级部门、区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线索5件,现已全部查结。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修改完善了《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规定;召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签订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提倡公平竞争承诺书》30余份。二是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发放《“树清廉家风,做文明家庭”倡议书》300余份,填写廉政家访谈话登记表100余份,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三是紧盯重要节日时间节点的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查找自然资源廉政风险点44个,完善防控措施43条,签订《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100余份,填写廉政档案70多份。四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改进作风,盯紧落实整改成效。

6)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8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召开分析研判会议4次,签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35份、签订2020年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书5份。二是不断增强阵地意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加强本单位所属内容建设,及时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开通“隆阳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全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持续做好正面引导,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7)优化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自然资源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云南政务网申办受理系统应用、行政执法、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应用等业务培训,夯实业务基础,提高服务能力。按时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等理论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6,162,98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62,986.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270,833.51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56,162,986.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98,000.43元,下降24.78%;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2,833.08元,下降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6,405,677.9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5,643.87元,占总支出的24.97%;项目支出42,320,034.07元,占总支出的7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5,655.43元,下降1.3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662,770.12元,下降28.67%;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897,114.69元,增长13.0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85,643.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62,770.12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13,094,143.87元,比上年减少4,518,887.70元,下降25.66%。公用经费991,500.00元,比上年减少1,143,882.42元,下降53.5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4%。2020年人均支出经费123,558.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20,034.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7,114.69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下划区级后,项目大量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一: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失地农民保障金缴纳支出项目,项目资金支出3,954,19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失地农民保障金支出。

项目二: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土地开发支出项目,项目资金支出16,861,869.80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费用、项目用地上报审批费、土地前期开发支出、缴纳耕地占用税等支出。

项目三: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行政运行支出项目,项目资金支出1,865,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非税成本性支出。

项目四: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支出项目,项目资金支出4,357,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支出。

项目五: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目,项目资金支出953,574.81元,主要用于土地矿产违法执法办案支出。

项目六: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项目资金支出14,328,396.46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发放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43,808.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11%。与上年对比增加18,320,152.27元,增长86.3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5,98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00.00元,用于退休职工安家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5,608.4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151,352.40元,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022.76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4,30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59,223.09元,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2,178.18元,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3,558.84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48.70元,用于职工大病医疗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85,4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85,465.00元,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359,65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3%。主要用于:“2200101行政运行”11,508,501.42元,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支出;“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4,357,000.00元,用于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2200150事业运行”1,540,578.00元,用于事业人员支出;“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53,574.81元,用于打击矿产资源偷挖盗采、土地违法等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328,39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3%。主要用于:“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14,328,396.46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5,561.7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901.7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5,561.7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901.7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660.00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从市级财政下划区级财政管理,核算上报口径变化,当年未列支“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纯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01.70元,占76.6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60.00元,占23.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01.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901.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地质灾害巡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外地单位来访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1,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1,513.88元,下降42.7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用经费无法保障,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99,727.38元;2、邮电费:22,113.92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10.00元:4、其他交通费用:811,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81,001,075.15元,其中,流动资产78,693,798.85元,固定资产2,307,276.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246410.1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658227.52元,固定资产减少411,81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1,001,075.15

78,693,798.85

2,307,276.30

1484393.09

19464.90

0

803418.3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失地农民保障金缴纳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3,954,19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失地农民保障金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预〔2020〕396、397号指标文件下达,全年项目资金到位3,954,193.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支出项目资金支出3,954,193.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失地农民保障金缴纳,维护了社

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了隆阳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土地开发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16,861,869.80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费用、项目用地上报审批费、土地前期开发支出、缴纳耕地占用税等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非税〔2020〕5、7、21、26、31、33号指标文件下达,全年项目资金到位20,836,078.88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支出项目资金16,861,869.80元,年末结转3,974,209.0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相关土地报批费用、土地开发支

出、上报审批费用的落实到位,保障和促进了隆阳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执行支付力度,尽量减少年底资金结转结余。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行政运行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1,865,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非税成本性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资环〔2020〕34、40、44号指标文件下达,全年项目资金到位1,865,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提高了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确保了非税成本性支出,实现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4,357,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资环〔2020〕40、50、92号指标文件下达,全年项目资金到位4,357,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符合办理宗数为12.448万宗,已完成受理登记量为11.5203万宗,登记率为92.5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953,574.81元,主要用于土地矿产违法执法办案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资环〔2020〕69、394号指标文件下达,全年项目资金到位953,574.8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76起,收缴罚没款263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14,328,396.46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发放资金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资环〔2020〕1、4、40号指标文件下达,全年项目资金到位14,328,396.46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支出14,328,396.46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地灾防治水平,健全防控措施。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4个,实施搬迁项目28个,消除17个隐患点,保障受威胁群众7059户34980人8.01亿元生命财产安全,连续6年实现“零伤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和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所属事业单位24个:1.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1个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加挂不动产登记站牌子),2. 保山市隆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 保山市隆阳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4. 保山市隆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全部并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0年末共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20人。主要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区域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切实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群众满意度,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支出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三是严格组织实施项目项目,按程序管理项目。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6,162,98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62,986.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270,833.51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56,162,986.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98,000.43元,下降24.78%;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2,833.08元,下降100%。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6,405,677.9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5,643.87元,占总支出的24.97%;项目支出42,320,034.07元,占总支出的75.03%。与上年对比减少765,655.43元,下降1.3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662,770.12元,下降28.67%;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897,114.69元,增长13.0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6,162,98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62,986.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270,833.51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56,162,986.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98,000.43元,下降24.78%;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2,833.08元,下降100%。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6,405,677.9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5,643.87元,占总支出的24.97%;项目支出42,320,034.07元,占总支出的75.03%。与上年对比减少765,655.43元,下降1.3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662,770.12元,下降28.67%;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897,114.69元,增长13.09%。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1、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划入比例由调整前的86.00%调整为90.20%,增加38.81平方千米。全面统筹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冲突,调出生态保护红线127.68平方公里,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工作,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

2、调整18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4次,启动美丽坝区规划编制工作,衔接美丽县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加快“五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3、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督促矿权人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完成64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立项、可研和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及7个点5个治理方案的评审工作,正在开展其余方案编制工作。

4、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隆阳区共收到下发四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疑似图斑36672个,总面积50550.64亩,耕地面积43390.67亩。截至2020年12月1日系统关闭,共摸排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874宗,面积14050.99亩,占用耕地面积11920.70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378.57亩。

5、深化土地整治工作,全区已开工建设的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7个,拟实施提质改造项目2个,预计可产生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130亩,水田规模指标10737亩,粮食产能指标458万公斤。通过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了四个区域可进行开发整治,预计投资5934.84万元,建设规模3510亩,预计产生新增耕地1030亩(均为水田),水田规模指标810亩,新增粮食产能69.89万公斤。

6、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隆阳区本级全年供地79宗面积624.1305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22宗156.3975亩,划拨供地57宗467.733亩,涉及土地出让金15352.8275万元。已完成2020年市级下达2009-2017年批次消化处置任务,处置面积369.4772亩。

7、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14个,面积5562.303亩;办理临时用地项目19个,面积2897.724亩;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119宗,面积1193.925亩。

8、不断提高地灾防治水平,健全防控措施。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4个,实施搬迁项目28个,消除17个隐患点,保障受威胁群众7059户34980人8.01亿元生命财产安全,连续6年实现“零伤亡”。

9、加速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符合办理宗数为12.448万宗,已完成受理登记量为11.5203万宗,登记率为92.55%。

10、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全年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40212宗,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80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5787份。

11、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76起,收缴罚没款263万元。

12、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全区共疑似“大棚房”问题252宗,面积877.69亩,其中:15宗“大棚房”问题,面积67.86亩,已全部拆除复垦完毕,整改率100%。纳入另案处理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37宗,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63宗,正在整改74宗。全区共排查出2宗违建别墅,现已全部拆除,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了上级及区委、区政府下达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推动隆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三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大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绩效评价认识,强调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提高创新意识,结合实际设置科学合理且可行的绩效目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局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室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未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401111




附件【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