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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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1-X-/2019-09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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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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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27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是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是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是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是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
七是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是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十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为和矿产资源储量。
十一是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十二是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十三是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是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是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想干敢干,凝心聚力谋发展。敢于打破国土系统长期以来的固定管理模式,通过“五个法宝”弘扬正气凝聚人心。一是“学习”法宝。二是“制度”法宝。三是“监督”法宝。四是“活动”法宝。五是“氛围”法宝。
2、会干能干,开拓创新办大事。一是创新土地和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管理模式。二是创新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三是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四是创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五是创新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真干实干,攻坚克难谱华章。一是破解难题,应保尽保项目用地。通过“五到位”即“责任明确到位、联动机制到位、主动服务到位、资料审查到位、跟踪对接到位”强化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二是突围困境,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三是重拳出击,严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四是以人为本,地灾防治实现零伤亡。五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积极融入全区大信访框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名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属于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4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01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904,87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4,871.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78,155.37元,增长23.3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8,155.3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204,871.13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8,171.13元,占总支出的80.60%;项目支出3,726,700元,占总支出的19.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78,155.37元,增长23.35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2,535,436.97元,二是项目支出增1,042,718.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78171.13元。包括基本工资3,644,726.00元、津贴补贴5,181,040.00元、奖金2,823,6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30,821.04元等人员经费支出13,673,129.64元,占基本支出的88.34%;包括办公费421,674.70元、邮电费43,962.50元、差旅费118,527.00元、培训费140,949.45元、工会经费235,079.60元、其他交通费用799,800.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05,041.49元,占基本支出的11.66%。2018年人均支出经费153,249.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6,7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3,426,700.00元,用于打击矿产资源偷挖盗采、土地违法等工作;二是不动产数据整合经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04,87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78,155.37元,增长23.35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2,535,436.97元,二是项目支出增1,042,718.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0,5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516.00元,用于职工2017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5,81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
“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8,720.0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活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0,821.0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76,271.60元,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098,54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3%。主要用于:
“2200101行政运行”12,509,814.49元,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862,028.00元,用于事业人员支出;
“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426,700.00元,用于打击矿产资源偷挖盗采、土地违法等工作支出;
“2209901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0,000.00元,用于全区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数112,069.73元,完成预算的131.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515.73元,完成预算的22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554.00元,完成预算的94.26%。年初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实支55515.73元,超30515.73元。明细为车辆燃料费31340.04元,车辆维修费10215元,过桥过路费3000元,车辆保险费10960.69元。原因是2018年项目增加,到各项目区进行踏勘、检查、验收等工作量加大,公务车使用比较频繁,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15.73元,占49.54%;公务接待费支出56,554.00元,占50.4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15.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5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5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7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共安排公务接待85批次,接待760人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5,041.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693.71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421,674.70元;2、水费:1,903.20元;3、邮电费:43,962.50元;4、差旅费:118,527.00元;5、培训费:140,949.45元;6、公务接待费:56,554.00元;7、工会经费:235,079.60元;8、其他交通费用:799,8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资产总计206878866.88元(其中银行存款192596258.82元、其他应收款9206374.80元、固定资产5076233.26元)。
负债合计:201802633.62元(其他应付款201802633.62元)。
资产总额206,878,866.88元,其中,流动资产201,802,633.62元,固定资产5,076,233.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
年末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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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继续落实好打击矿产资源偷挖盗采、土地违法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自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后,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2月预算批复执法办案补助经费34267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卫片执法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共出动车辆1000余辆,人员4000余人次,依法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42起,案件查处数超过前两年之和,暂扣机械设备88台,现场处置用于偷采盗采的空压机、风钻23台,移送森林公安私挖滥采嫌疑人55人,拆除地上建筑物45600㎡,收缴罚没款1615.2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投入,打击矿产资源偷挖盗采、土地违法工作得以加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人民群众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不动产数据整合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2018年全区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自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后,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2月预算批复不动产数据整合经费300000.00元。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不动产数据整合经费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全区不动产数据整合、系统联网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投入,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得以加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确保了办事人民群众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决算绩效信息。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工作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