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
01525701-X/20230920-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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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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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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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省、市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制定地籍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及测绘行业的标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和使用及保密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管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执行禁止核限制供地目录、规划用地目录等;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和登记发证或初审,转让审批登记或初审,负责管理区级规划矿区、对全区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业,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为和矿产资源储量。负责地质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备案,负责压覆款产储量初审。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有关耕地开垦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严格土地执法监察,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土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一是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隆阳区村庄布局研究专题》等9个专题研究,形成《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成果,初步确定隆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二是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成8轮试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定并正式启用。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编制完成202189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2120个村(社区)编制任务正在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及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目前已有10村(社区)形成编制成果。

2.要素保障稳步推进。一是聚焦区委、区政府大抓项目年工作部署,强化土地要素支撑,积极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编制2个成片开发方案,范围规模2512.734亩,区域规模1697.781亩。二是持续做好用地保障,截至目前,已获批建设用地7个批次(含单独选址)1768.725亩,正在组卷上报19个批次(含单独选址)共计5433.045亩;完成土地供应1578.0088亩,土地价款9.54亿元,有效保障了潞江大宗冷链物流项目、蒲缥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办理临时用地项目7件,面积502.3665亩,确保重大项目依法依规顺利推进。三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截至目前,完成批而未供处置482.4105亩,处置率27.58%,完成任务率110.32%;完成闲置土地处置2134.655亩,处置率19.33%,完成任务率64.42%

3.耕地保护措施有力。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隆阳区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纳入全区综合考评内容,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组织编制2022年度区级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上报市级审查、省级备案。三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一期)7个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已全部入库,共计入库耕地数量475.188亩、水田规模2465.531亩、粮食产能70.92万公斤;土地整治(二期)6个项目正在实施;土地整治(三期)项目计划分2个批次实施,第一批次14个项目已有3个项目进场施工,第二批次项目计划2023年申报立项及实施。四是全面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加快推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上图入库工作的设施农业用地214宗,面积646.53亩。

4.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一是组织编制完成《隆阳区地热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规划(2021—2025年)》和《隆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为推动我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对全区127个持证矿山开展清理整顿,其中51个采矿权已发布自行废止及注销公告,对联勘联审存在政策限制因素的9个采矿权已发布关闭通告,剩余67个矿权视整改情况进行处置。三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排查废弃、停产矿洞、盗采点21个,已完成封停封堵。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摸底排查,矿山打非治违领域底数清单共计202个,查明问题隐患37条,均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制定《隆阳区建设工程项目剩余砂石资源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得到市级认可,并号召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借鉴。六是加快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编制完成《保山市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并获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2022年度上级下达隆阳区20个生态修复任务,已全部完成市级验收。

5.执法监察形成高压态势。一是扎实开展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工作。2021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隆阳区土地卫片图斑3209个,经过核实判定,上报违法图斑1107个。截至目前,拆除复垦整改657个,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整改121个。通过整改,隆阳区2021年度违法占耕比7.83%,违法占耕面积360.53亩。2022年度下发隆阳区土地卫片图斑22个,经分析研判,违法图斑2个,截至目前,已全部拆除复垦整改完成。二是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目前已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63次,出动车辆63辆次、人员252人次,发现非法开采建筑用砂28起,暂扣机械设备20余台。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022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83起,结案55起,收缴罚没款196.3万元。四是开展地热资源专项整治,封停封堵非法开采地热水井70口。

6.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加强。一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363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5692份;开展宣传培训77场次4273人,应急演练56014891人。二是强化巡查排查,全区共开展巡查排查累计9404个点(次),派出专家巡查组开展应急调查258489人,出具应急调查报告33份,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处置地质灾害隐患206处,组织群众转移避让271939人。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安装109处普适性和专业监测仪器,共预警监测点109个,预警信息2938条,逐步实现人防加技防全覆盖。四是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起,紧急转移65人,避免经济损失210万元。

7.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提效,企业财产登记平均耗时约0.14个工作日,达到区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0.45个工作日)要求,比2021年提速0.52工作日。二是印发《隆阳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按照成熟一宗、化解一宗、登记一宗的原则,分类分步开展动态清零应登尽登。截至目前,已妥善化解75135件。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截至目前,审批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1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1件,规划设计条件核提187件(含小宗地11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和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市不动产登记隆阳分中心等共计16个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195,948.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95,948.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068,610.41元,增长299.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068,610.41元,增长299.0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91,606,557.07元,其中:土地报批经费增加84,916,389.86元;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增加7,949,845.02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东河沿线23个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增加3,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8,195,948.97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9,472.47元,占总支出的15.42%;项目支出108,426,476.50元,占总支出的84.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558,785.41元,增长292.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52,228.34元,增长24.99%;项目支出增加91,606,557.07元,增长544.6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91,606,557.07元,其中:土地报批经费增加84,916,389.86元;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增加7,949,845.02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东河沿线23个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增加3,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69,472.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37,980.68元,占基本支出的8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1,491.79元,占基本支出的1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426,476.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土地报批工作经费85,482,581.46元,主要用于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包括新增费用、失保金、占补指标费、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勘测定界费、评估报告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84,916,389.8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2.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6,697,611.75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自然灾害治理,主要包括泥石流治理、滑坡治理、崩塌治理工程,与上年对比增加8,759,997.3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3.规划编制项目3,00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东河沿线23个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4.临时人员项目1,690,969.29元,主要用于保障信息员及合同工人员工资发放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与上年对比增加108,763.56元。

5.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经费284,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389,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6.卫片执法补助245,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51,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7.地质灾害监测员及群测群防员补助841,800.00主要用于保障地质灾害监测员及群测群防员补助,与上年对比减少8,400.00元。

8.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184,31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7,007.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9,12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43%。与上年相比减少751,849.47元,下降2.3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4,704,077.81元,其中: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减少27,007.20元,隆阳区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开支减少389,000.00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减少1,5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7,13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81,084.7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821,955.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29.09元;抚恤支出184,314.00元,其中:死亡抚恤184,31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8.5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9,57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59,575.2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84,945.66元、事业单位医疗142,387.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6,491.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50.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827,24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18,827,243.16元,其中:行政运行15,905,056.15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84,000.00元、事业运行2,392,987.01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45,2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145,16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9,145,166.73元,其中:地质灾害防治9,145,166.73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6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单位接待任务大幅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833.00元,下降7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33.00元,下降79.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单位接待任务大幅下降。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研及督查效能发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1,491.79元,比上年增加1,500,922.78元,增长132.7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加合同制人员202110-20225月工资、保险及公积金816,000.00元;二是2022年救灾业务增加,相应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增加481,228.93元;三是工会经费增加174,975.25元。其中:办公费371,767.01元、水费4,801.60元、电费35,814.52元、邮电费113,066.66元、差旅费184,800.00元、公务接待费4,167.00元、劳务费816,000.00元、工会经费220,275.00元、其他交通费880,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72,079,631.81元,其中,流动资产66,737,828.55元,固定资产5,341,803.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131,19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