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40417-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1-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400000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9号),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村镇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的业务指导。
7.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村镇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实施规划管理。
8.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研究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6.承担保山市隆阳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18.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参与河道采砂合规性审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及河道采砂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和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等共计15个股室。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项任务都要在今年启动,在这开局之年,重点做好8个方面工作。
1.以土地例行督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耕地保护认识和力度。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再学习。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指示批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等耕地保护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文件的学习,全面强化干部职工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区对耕地保护的各项部署要求,拒碰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排查清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耕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保护耕地的有关部署要求,举一反三,对全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强化 “非农化”行为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用地行为,着力落实耕地保护。三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踏勘论证,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水田,严格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审查论证。加大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惩处力度,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最严厉的经济惩罚措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规定。四是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摸清后备资源,分批次稳步实施占补平衡项目,积极推进实施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计可产生节约指标533.228亩;加快完成4个项目的核定验收入库工作,产生水田规模指标461.964亩,耕地数量150.6896亩,粮食产能指标42.899382万公斤;加快3个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可产生新增耕地511亩,水田规模指标7321亩,粮食产能指标144万公斤;深挖瓦房、芒宽、潞江3个区域的后备资源,预计产生新增耕地1030亩,水田规模指标716.03亩,新增粮食产能64.24万公斤,为我区项目建设提供重要指标保障。积极谋划推进自然资源部批准的隆阳区芒宽乡芒宽等14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做好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五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耕地动态监测。锁定新一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图斑,深入整治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为重点的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坚决遏住增量,依法妥善处置存量。健全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长效机制,按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督促履行好耕地保护责任。
2.以提升保障服务能力为方向,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调查监测工作。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建立国土调查监测“一张图、一个数据库和一套标准体系”,加强遥感监测技术应用,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构建“1+X”模式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二是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线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精简收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有序推动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完善基础数据采集、复核和修补等工作,做好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安排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的承接工作,3月底前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确权登记。加快推动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化解,解决“登记难”“办证难”问题。
3.以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目标,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按期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高质量推动隆阳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定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快建立统一、协调、权威、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统筹各类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力争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9个专题研究)编制和审批工作,于2021年底完成20个“多规合一”实用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底成15个乡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逐步构建隆阳区“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做好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建设项目管控力度,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监督实施。三是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以高标准建设好潞江坝乡村振兴示范区为抓手,探索生态内涵型、产业融合型、活力开放型、区域连片型的乡村振兴路子,带动全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系统延伸至乡镇。联合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联审联批试点。推进完善乡村规划专管员制度。四是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探索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监管体系。五是做好过渡期规划管理。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将重大项目纳入过渡期规划,为全区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态化、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发展数字化提供空间保障。
4.以试点工作为带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一是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切实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对全区215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并拟定恢复治理方案,逐年消化解决;2023年前完成区常务会通过的64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其中,2021年完成21个,2022年完成28个,2023年完成15个。三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继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5.以提升保障质量为核心,改进要素保障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一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与部门间的对接,确保将“十四五”规划和综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规划的空间需求及重大项目清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预留好项目用地空间。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直接配置使用上级计划指标,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严控占用耕地的一般性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采取工程措施减少占用耕地面积。积极探索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管控、报批的方法和途径。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农村产业,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等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请示汇报,争取第一批成片开发方案顺利获批,及时组织实施,有效保障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集镇开发等项目用地。同时,争取上半年组织报批第二批成片开发方案。二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加快征收处置一批”“清理上报处置一批”“调整规划处置一批”“完善手续消除一批”“加快供应消化一批”,对区本级批而未供土地进行消化处置,盘活土地资源。确保2021年6月底全区已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率实现大幅提高,力争2021年12月底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将土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解下达与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以及耕地保护等指标挂钩,对于供地率不达标、闲置土地数量大、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乡镇(街道),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三是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加大矿业权出让登记及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继续巩固环保督察成果,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涉及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清理,引导矿业权有序退出。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严格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科学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科学设置矿权。研究制定地热资源清理整治方案,消化存量、遏制增量,规范地热水资源管理秩序;启动隆阳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地质勘查和规划管控;分年度拟定出让计划地热资源,申请市级2021年对已上报的5个地热资源矿权组织出让。
6.以维护群众安全为要务,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一是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认真落实“三为主”方针,围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四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改造现有群测群防预警体系运行效率和机制,稳步推进全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预警,着力提升我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普适性、综合性监测预警科技水平。2021年,全区计划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个,计划投资2913.61万元;计划搬迁安置项目29个点、实施搬迁583户2915人,计划投资1749万元,计划申报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个,计划投资2322.5万元;计划申报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7个,计划投资2384万元;计划完成1个已完工项目省级验收、计划完成6个已完工项目市级验收。二是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防范及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领域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7.以“严起来”为原则,加强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查。
一是加强和改进卫片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查处的机制,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力度,确保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二是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要确保在4月30日前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反馈的114个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深入推进重大专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吃透、摸透中央、省、市出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处置政策,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四是强化违法源头防范。形成规划保障、建设用地选址、报批、供地、登记全流程与违法查处无缝衔接的闭合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防止所有问题堆到执法“末端查处”。严格落实违法报告制度,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书面制止无效、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遇到困难的,按规定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抄告相关部门,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8.以提升管理效能为导向,深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
一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政策。充分保障各类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和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深化落实“增减挂钩”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全过程,深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严管严控协议出让。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审批改革力度,精简下放审批事项,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审批办理环节。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93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4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44.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736.00万元,下降24.6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4.70万元,主要因财政困难,减少了94名行政人员政府性绩效支出225.60万元,减少了20名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支出24.00万元,基本工资及各种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14.90万元,两项相抵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2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601.30万元,下降42.05%,主要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0.00万元、隆阳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0.00万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00.00万元、隆阳区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50.00万元、隆阳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隆阳区杨柳乡鱼和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万元;地质灾害区级自筹配套经费较上年增加250.00万元、隆阳区打非治违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隆阳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万元、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较上年增加350.00万元、隆阳区高清航拍影像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标准经费较上年增加58.70万元,两项相抵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4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4.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44.94万元(本级财力2244.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736.00万元,下降24.6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4.70万元,主要因财政困难,减少了94名行政人员政府性绩效支出225.60万元,减少了20名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支出24.00万元,基本工资及各种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14.90万元,两项相抵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2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601.30万元,下降42.05%,主要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0.00万元、隆阳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0.00万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00.00万元、隆阳区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50.00万元、隆阳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隆阳区杨柳乡鱼和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万元;地质灾害区级自筹配套经费较上年增加250.00万元、隆阳区打非治违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隆阳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万元、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较上年增加350.00万元、隆阳区高清航拍影像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标准经费较上年增加58.70万元,两项相抵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44.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134.70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减少了94名行政人员政府性绩效支出225.60万元,减少了20名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支出24.00万元,基本工资及各种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14.90万元,两项相抵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2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601.30万元,下降42.05%,主要原因是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0.00万元、隆阳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0.00万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300.00万元、隆阳区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50.00万元、隆阳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隆阳区杨柳乡鱼和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万元;地质灾害区级自筹配套经费较上年增加250.00万元、隆阳区打非治违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隆阳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00.00万元、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较上年增加350.00万元、隆阳区高清航拍影像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标准经费较上年增加58.70万元,两项相抵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退休大病医疗。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105.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隆阳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等支出。
8.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38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等支出。
9.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50.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10.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打非治违工作经费、隆阳区高清航拍影像工作经费等支出。
11.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308.7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区级自筹配套经费、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标准经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16.24万元,项目支出828.70万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42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551.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1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30201办公费6.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支出;
(9)30205水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10)30206电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11)30207邮电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邮电费;
(12)30211差旅费6.64元,主要用于单位差旅费;
(13)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14)30228工会经费21.1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员工资2%计提的工会经费支出;
(15)30239其他交通费用81.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工勤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6)30305生活补助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17)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员工资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250.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区级
自筹配套经费支出;
(2)30211差旅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打非治
违工作经费支出;
(3)30227委托业务费51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农
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经费、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经费、隆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隆阳区高清航拍影像工作经费等支出;
(4)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70万元,主要用
于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标准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2020年和2021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增加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原是市级预算单位,于2019年下划区财政管理,因核算填报口径衔接有误,2020年年初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21年新增预算2.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原因:我单位无编制内车辆,2021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828.7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5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1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1.总体目标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完成区、乡、村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细化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为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全区行政区范围100%纳入规划编制。
②质量指标: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完成各级审查审批。
③时效指标:2021年底完成。
④成本指标:严控编制经费,节约编制成本,编制总费用控制在1800.00万元内。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严控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②社会效益指标:对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对隆阳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制定空间发展政策提供必要支撑。
③生态效益指标:为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提供空间蓝图。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落实底线管控,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幸福感、安全感逐渐增
强,满意度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二)隆阳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调查,实现“应登尽登”,初步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对全区180352宗农村不动产做到调查登记全覆盖。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提升全区经济活力。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0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了4人,财政安排年人均公用经费0.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