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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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6269-3-/2022-09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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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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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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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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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2.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

3.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做好宣传思想工作。

4.全面扛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1+7”特别行动。

7.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8.信息化监管平台监管工作。

9.成立工作专班,周调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10.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行政执法培训及执法证考取情况。

12.各类事故及信访案件查处情况。

13.夯实救援基础,强化应急救援工作。

14.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15.抓实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16.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命案防控、脱贫攻坚、依法治区、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保密、信访、生态环境、综治维稳、民族宗教、全民科学素质、工青妇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96,50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6,505.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6,884.45元,增长7.2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下达中央、省级救灾资金项目增加,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5,730,0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增加1,400,000.00元、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25,019.49元、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395,536.4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47,274.46元。其中:基本支出5,216,833.75元,占总支出的29.07%;项目支出12,730,440.71元,占总支出的70.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43,461.59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18,868.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0,006.83元,主要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非煤矿山信息化中心人员工资经费减少209,680.37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1,138.82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0,180.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818.46元。

2.项目支出增加2,562,329.60元,主要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增加1,400,0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补助资金增加5,7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6,83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68.01元,下降0.3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0,006.83元,主要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非煤矿山信息化中心人员工资经费减少209,680.37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1,138.82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0,180.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818.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34,046.17元,占基本支出的92.66%,人均138,115.6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2,787.58元,占基本支出的7.34%,人均10,936.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30,440.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2,329.60元,增长25.20%,主要原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400,0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补助资金增加5,73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罚没收入返还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损失鉴定委托业务费。

2.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首优公司)专项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区和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在线监控系统租赁费。

3.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电信公司)传输光缆租赁专项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区和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在线监控系统光缆租赁费。

4.2019年至2020年罚没收入返还经费290,449.62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应急信息化建设等其他单位运转相关的经费开支。

5.2021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9,991.09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开支。

6.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区)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7.2020至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补助资金10,53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7,274.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43,461.59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18,868.01元,主要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减少209,680.37元;项目支出增加2,562,329.6元,主要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400,0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补助资金增加5,7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98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220.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5.6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6,3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03,965.44元、事业单位医疗29,614.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0,461.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0.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212,97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099,748.95元、日常公用经费382,787.58元;项目支出12,730,440.71元,其中罚没收入返还经费200,000.00元、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首优公司)专项经费90,000.00元、安全生产信息化中心(电信公司)传输光缆租赁专项经费160,000.00元、2019年至2020年罚没收入返还经费290,449.62元、2021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9,991.09元、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400,000.00元、2020至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补助资金10,53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739.63元,完成预算的17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661.63元,完成预算的18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78.00元,完成预算的121.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车维修费车辆过路费在2021年列支;云南省应急厅到隆阳区督察工作次数和县(区、市)交叉检查次数较2020年大幅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8,060.48元,增长4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774.48元,增长4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86.00元,增长239.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33,774.48元,主要为2020年公车维修费42,357.3元跨转到2021年列支;公务接待费增加4,286.00元,主要为云南省应急厅到隆阳区督察工作次数和县(区、市)交叉检查次数较2020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661.63元,占94.70%;公务接待费支出6,078.00元,占5.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661.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661.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45,150.61元、维修费42,597.30元、过路过桥费6,962.63元、保险费13,951.09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5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云南省应急厅到隆阳区督察工作次数和县(区、市)交叉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787.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138.82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办公费增加10,180.16元、工会经费增加12,319.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818.46元、电费增加5,736.9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办公经费48,394.14元:用于支付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等办公费。

2)差旅费15,340.00元:用于支付单位出差人员差旅费及下乡伙食补助。

3)公务接待费6,078.00元:用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及永平县应急管理局到隆阳区学习考察危险化学品监管相关工作接待支出

4)工会经费12,319.83元:用于缴纳职工工会经费用。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705.61元: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其他交通费用232,950.00元:用于发放公务员公车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885,02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37,172.79元,固定资产743,98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64.1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9,998.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187.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85,020.83

137,172.79

743,983.86

 

574,175.00

 

169,808.86

 

 

3,864.1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