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10917-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4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 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要求。
2.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3.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
4.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5.积极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7.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3962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9621.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15602.50元,增长64.9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新增项目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和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03812.87元。其中:基本支出5235701.76元,占总支出的33.99%;项目支出10168111.11元,占总支出的66.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21702.35元,增长65.9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新增项目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和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35701.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4097.75元,减少17.8%主要原因:由于财政资金支付困难,2020年多项费用尚未支付,如:专家购买费、租赁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40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人均163135.1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648.76元,占基本支出的6.53%,人均11388.29元。
1.人员经费4894053.00元,增加支出76944.09元;
2.日常公用经费341648.76元,减少支出1211041.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68111.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55800.10元,主要原因:下达中央、省级救灾资金项目增加,分别是: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3080000.00元;2.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增加1030000.00元;3.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增加2500000.00元;4.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94913.14元;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中心运维经费及安全生产经费增加262419.76元;6.光缆租赁费及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专项经费增加160000.00元;7.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专项经费增加256000.00元;8.农村民房保险经费(2020年)增加350000.00元;9.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增加100000.00元;10.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277532.80元;11.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381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21702.35元,增长65.9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新增项目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和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809.92元,增加支出345193.30元;
2.卫生健康支出354428.76元,新增支出63872.36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298574.19元,增加支出5712636.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080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95776.6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5033.28元、区级民房保险配套资金35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442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00611.08元,事业单位医疗24964.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379.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2473.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29857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480463.08元,其中:人员经费4138814.32元、日常公用经费341648.76元;项目支出9818111.11元,其中: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250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80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1030000.00元、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600000.00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中心运维经费及安全生产经费342226.37元、非税成本性支出94913.14元、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专项经费256000.00元、光缆租赁费及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专项经费160000.00元、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4971.6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679.15元,完成预算的11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887.15元,完成预算的12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2.00元,完成预算的35.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增加,超预算17.97%。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0134.10元,下降4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796.10元,下降4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8.00元,下降42.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2020年还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496.32元和公务接待费3208元的单据待2021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887.15元,占97.66%;公务接待费支出1792.00元,占2.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887.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887.1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7人次)及永平县应急管理局到隆阳区学习考察危险化学品监管相关工作(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648.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1041.84元,主要原因:
(1)办公费增加9568.00元;
(2)水费减少44.60元;
(3)电费减少15233.37元;
(4)邮电费减少1606.84元;
(5)差旅费增加1948.84元;
(6)维修(护)费减少243000.00元;
(7)租赁费减少720000.00元;
(8)会议费减少4200.00元;
(9)公务接待费减少1338.00元;
(10)劳务费减少137568.08元;
(11)工会经费减少48774.00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843.79元;
(13)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7450.00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4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办公经费35387.02元:用于支付水电费、邮电费等办公费。
(2)差旅费4378.84元:用于支付单位出差人员差旅费及下乡伙食补助。
(3)公务接待费1792.00元:用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及永平县应急管理局到隆阳区学习考察危险化学品监管相关工作接待支出。
(4)劳务费15103.75元;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87.15元: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其他交通费用227100.00元: 用于发放公务员公车补贴。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用于慰问退休人员开支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095019.21元,其中,流动资产1206693.14元,固定资产883171.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54.3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8040.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340.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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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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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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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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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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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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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095019.21
| 1206693.14
| 883171.77
| 0
| 675500
| 0
| 207671.77
| 0
| 0
| 5154.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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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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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级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61号),下达隆阳区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补助资金2500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自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旱灾生活补助资金后,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及时安排下达。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以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7号)文件,及时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2500000.00元,资金下达到位率、执行率100%。共涉及17个乡镇(街道)、3个区直单位的79个项目。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20〕71号)文件,安排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2500000.00元,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50000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2500000.00元未在收到额度后30天内拨付资金到隆阳区气象局、潞江农场、新城农场及各乡镇(街道)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隆阳区财政局争取资金及时拨付。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人畜饮水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共收到市级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19〕208号)文件下达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30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收到市级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后,经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会研究,并与区财政局协商,形成了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拨付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4号)文件安排下拨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30000.00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兰城街道、永昌街道、辛街乡、金鸡乡、潞江镇等5个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排危除险等,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20〕24号)文件,安排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03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0300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30000.00元未在收到额度后30天内拨付资金到金鸡乡、永昌街道、兰城街道、潞江镇、辛街乡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隆阳区财政局争取资金及时拨付。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投入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共收到市级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16号)文件下达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4800000.00元。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2号)文件安排下拨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5150000.00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800000.00元,隆阳区配套民房灾害保险资金350000.00元;民房灾害保险资金共1570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收到市级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后,区级配套350000.00元民房灾害保险资金。经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与区财政局协商,充分考虑农业人口户数、受灾人口数、冬春生活困难人员人数、灾情严重程度等因素拟定分配方案,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及时安排下达。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2号)文件安排下拨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5150000.00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800000.00元,隆阳区配套民房灾害保险资金350000.00元),执行率107.29%,专项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因灾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灾资金4800000.00元、区级配套350000.00元及时足额下拨到乡镇(街道),执行率107.29%。共涉及21个乡镇(街道),切实解决了25638人次的冬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隆阳区156488户农户购买农村民房灾害保险。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20〕21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民房保险经费的通知》(隆财建〔2020〕53号)文件,安排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安排经费5150000.00元(包含区级配套资金35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80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区级配套资金350000.00元于2020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安排经费51500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捐赠)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3月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收到财政局下达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的烟叶生产及防治减灾资金600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20年全区雨水较往年偏少,当前旱情持续并有加重趋势,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保障抗旱工作有效开展,经应急管理局2020年4月17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2019年10月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的烟叶生产及防治减灾资金600000.00元下拨给丙麻乡、西邑乡和辛街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4月17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2019年10月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的烟叶生产及防治减灾资金600000.00元下拨给丙麻乡400000.00元、西邑乡100000.00元和辛街乡100000.00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建〔2020〕43号)文件,安排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600000.00元,于2020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安排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6000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烤烟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4971.60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考核奖励等。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20〕8号)文件,安排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4971.60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安排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4971.6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光缆租赁费、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规范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充分发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广泛性、便捷性和准确性等优势,实现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是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互联网+大数据战略,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和省政府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的重要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年初预算的通知》(隆财建〔2020〕75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中心运维经费及安全生产经费的通知》(隆财建〔2020〕127号)文件,安排光缆租赁费及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专项经费160000.00元和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专项经费538000.00元,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中心运维经费及安全生产经费1248000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光缆租赁费、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758226.37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187773.63元未及时支付给电信公司、首优公司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隆阳区财政局争取资金及时拨付。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非税成本性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抓实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建〔2020〕130号)文件,安排非税成本性支出328839.81元,于2020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安排非税成本性支出94913.14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非税成本性支出233926.67元未及时支付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隆阳区财政局争取资金及时拨付。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8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属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力争到2020年实现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切实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群众满意度,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组织实施项目,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增收节支,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收入1603962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9621.3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3960.28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3812.87元,其中基本支出5235701.76元,项目支出10168111.1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168111.11元,其中: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250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15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1030000.00元、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600000.00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中心运维经费及安全生产经费342226.37元、非税成本性支出94913.14元、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专项经费256000.00元、光缆租赁费及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专项经费160000.00元、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4971.6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168111.1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总支出项目资金10168111.11元,其中: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2500000.00元,根据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农田灌溉困难实际情况,以实际统计需修缮饮水工程、灌溉沟渠情况、购置储水设备等,做到有的放矢,解决了76400人、48601头大牲畜的人畜饮水和31850亩的农作物灌溉问题。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150000.00元,切实解决了25638人次的冬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隆阳区156488户农户购买农村民房灾害保险。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103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城街道、永昌街道、辛街乡、金鸡乡、潞江镇等5个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排危除险等,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共涉及5个乡镇(街道),对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对1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临时治理。
国内捐赠收入(中烟公司)600000.00元,用于西邑乡烤烟水利工程的沟渠维修,共计修缮5条沟渠9段281.06米,修复237.06方挡墙,保障了鲁图、集中、红土、吴山、西邑、永信、乌马、熊洞、真峰等9个行政村7810亩烤烟生产,惠及712户2800余人。辛街乡修复水池5个,维修抽水站1座,修复水渠50米,8个村4206户21300人受益,受益面积7600多亩。丙麻乡用于辖区内受此次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道路挡墙及道路周边设施修缮工程。根据各村(社区)受灾情况的不同,采取乡级验收报账制的方式,将此笔资金进行如下分配:奎阁村60000.00元,河新村22170.00元,阿贡田村50000.00元,秀岭村50000.00元,新南村60000.00元,太和社区100000.00元,叠水村20000.00元,回龙村100000.00元,共462170.00元。
光缆租赁费、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758226.37元,其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中心运维经费及安全生产经费342226.37元,用于支付首优公司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及设备租赁经费、电信公司非煤矿山监控电路租赁经费和安全生产经费;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租赁专项经费256000.00元,用于支付首优公司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及设备租赁经费;光缆租赁费及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专项经费160000.00元,用于支付首优公司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平台及设备租赁经费和电信公司非煤矿山监控电路租赁经费。
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4971.60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考核奖励等。
非税成本性支出94913.14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抓实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重特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效果情况分析
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上一年同比下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完成对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0%以上。
2020年救灾资金能够及时足额下拨到乡镇(街道),总体执行情况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绩效目标执行率为100%。受灾乡镇(街道)饮水工程得到实施,解决了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农田灌溉等,受灾乡镇(街道)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资金的分配、拨付速度仍不够迅速;二是资金的使用进度未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在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上未能考虑到机构改革后履职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使得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对此,今后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各地灾情上报工作,为资金分配提供充分依据,加快各项救灾资金的拨付速率;二是做好资金监控工作,保证按计划进度完成支付;三是进一步优化配置预算方案,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科目和绩效目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更好地了解了项目资金使用取得的效果,找到了在资金配置、使用进度等问题的原因,并对其加以分析和制定措施。对今后做好项目预算,优化预算配置,提高资金效率等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