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0-09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4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 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
2.实施非煤矿山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3.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改造工程。
4.实施烟花爆竹企业改造升级工程。
5.整合应急力量和资源,切实强化应急工作,大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6.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在线实时监管和税收征管有机整合。
7.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8.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化工行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和罐区安全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监测减灾综合股、火灾救援管理股、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装备财务股、应急管理服务和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30人,主要是信息化中心招聘人员。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72401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24018.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41800.1元,增长74.2%,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由“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各类救灾资金拨款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收入2862.62元;
2.卫生健康支出,新增收入290556.40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收入3851135.08元;
4.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收入275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282110.52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799.51元,占总支出的68.62%;项目支出2912311.01元,占总支出的3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99891.82元,增长66.28%,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由“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各类救灾资金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支出2862.62元;
2.卫生健康支出,新增支出290556.40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支出3424174.80元;
4.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支出1770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9799.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1707.81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由“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发生变化,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增加3人,信息化招聘人员30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62%,人均84510.6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38%,人均27240.19元。
1.人员经费4817108.91元,增加支出1066681.87元;
2.日常公用经费1552690.60元,增加支出155022.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2311.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8187.01元,增长570.85%,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由“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各类救灾资金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新增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720000.00元,已全部划拨至各乡镇(街道);
2、新增冬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00.00元,已全部划拨至各乡镇(街道);
3、新增中烟公司救灾资金定向捐赠款500000.00元,已划拨至辛街乡、西邑乡;
4、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性支付资金增加258380.40元;
5、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减少300193.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2110.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99891.82元,增长66.28%,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由“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各类救灾资金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支出2862.62元;
2.卫生健康支出,新增支出290556.40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支出3424174.80元;
4.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支出1770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61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支出资金405616.6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55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生育保险等支出资金290556.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859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673626.49元,其中:人员经费4120935.89元、日常公用经费1552690.60元;项目支出2912311.01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720000.00元、冬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00.00元、中烟公司救灾资金定向捐赠款500000.00元、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性支付资金312504.40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79806.61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813.25元,完成预算的10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683.25元,完成预算的10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30.00元,完成预算的6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增加,超预算2.63%。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5443.25元,增长1061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3683.25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60.00元,增长128.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无车辆运行费,本年度增加车辆编制3辆,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划拨车辆,本年度增加车辆运行费143683.25元,车辆运行费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的97.8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683.25元,占97.87%;公务接待费支出3130.00元,占2.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683.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购置车辆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683.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隆阳区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269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022.94元,主要原因:
(1)一般办公经费减少49699.38元;
(2)差旅费减少27513.20元;
(3)维修(护)费减少457000.00元;
(4)租赁费增加648600.00元;
(5)会议费增加3420.00元;
(6)培训费减少1104.00元;
(7)公务接待费增加1760.00元;
(8)劳务费增加13884.80元;
(9)工会经费增加5011.00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新增73730.94;
(11)其他交通费用减少70501.22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434.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办公经费42703.83元;用于支付水电费、邮电费等办公费。
(2)维修(护)费243000.00元; 用于信息化中心建设装修费。
(3)租赁费720000.00元; 用于信息化中心平台首优公司监控软件、设备租赁费及电信公司光缆租赁费。
(4)会议费4200.00元;用于支付召开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隆阳(河图)现场会议费开支。
(5)差旅费2430.00元;用于支付单位出差人员差旅费及下乡伙食补助。
(6)公务接待费3130.00元; 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隆阳区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
(7)劳务费152671.83元;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等费用。
(8)工会经费48774.00元; 用于上缴工会经费。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30.94元;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10)其他交通费用209650.00元; 用于发放公务员公车补贴。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400.00元。 用于拨给金鸡乡甫家社区人居环境提升经费50000.00元及慰问退休人员开支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706978.33元,其中,流动资产646021.58元,固定资产105451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44.4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5282.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7824.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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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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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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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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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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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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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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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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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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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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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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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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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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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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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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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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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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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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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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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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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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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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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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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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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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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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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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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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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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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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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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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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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5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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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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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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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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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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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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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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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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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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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共收到市级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19〕141号)文件下达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720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收到市级下拨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后,经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与区财政局协商后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19〕34号)文件安排下拨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720000.00元,执行率100%。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收到市级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后,经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与区财政局协商后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隆阳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19〕34号)文件安排下拨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720000.00元,执行率100%。共涉及19个乡镇(街道)的71个项目。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建〔2019〕1306号)文件,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720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局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项目资金17200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人畜饮水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2019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19〕55号)文件,下达隆阳区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万元(含永盛街道、潞江镇)。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依据各乡镇(街道)受灾情况及冬春期间灾民需救助情况,经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7月18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与区财政局协商,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意,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于2019年7月25日联合下发文件,下拨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万元到16个乡镇(街道),文件明确了此次下拨的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依据各乡镇(街道)受灾情况及冬春期间灾民需救助情况,经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7月18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与区财政局协商,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意,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隆阳区财政局于2019年7月25日联合下发文件,下拨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万元到16个乡镇(街道),文件明确了此次下拨的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建〔2019〕674号)文件,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项目安排经费300000.00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资金30000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冬春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中烟救灾捐款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农作物受灾救助款的通知》(应急发〔2019〕20号)文件,下达西邑乡、辛街乡农作物受灾捐助款500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9年全区雨水较往年偏少,当前旱情持续并有加重趋势,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保障抗旱工作有效开展,经应急管理局2019年5月27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2018年12月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的农作物受灾救助资金500000.00元分配下拨给西邑乡300000.00元、辛街乡200000.00元。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全区雨水较往年偏少,当前旱情持续并有加重趋势,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保障抗旱工作有效开展,经应急管理局2019年5月27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2018年12月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的农作物受灾救助资金500000.00元分配下拨给西邑乡300000.00元、辛街乡200000.00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9〕828号)文件,安排中烟救灾捐款项目安排经费500000.00元,于2019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局中烟救灾捐款项目资金5000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加大烤烟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考核奖励等。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企〔2019〕165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建〔2019〕1178号)文件,安排2018-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12504.40元,分别于2019年2月和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8-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12504.4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隆政发〔2004〕139号)文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根据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实际,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生产投入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安排,区级每年应安排安全生产经费20万-3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该项目财政从2004年起开始安排给我局项目资金,2019年安排79806.61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隆财行〔2019〕23号)文件,安排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
79806.61元,分别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79806.61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属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力争到2020年实现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制定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隆安监发〔2019〕2号)文件做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1号)和《关于成立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服务和信息中心的批复》(隆机编(2019)4号)文件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 增加的原因:上年无车辆运行费,本年度增加车辆编制3辆,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划拨车辆,本年度增加车辆运行费143683.25元,车辆运行费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的97.87%。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收入972401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24018.8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2110.52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799.51元,项目支出2912311.0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912311.01元,其中:2019年区级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79806.61元;2018-2019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12504.40元;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中烟公司救灾捐款50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72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912311.0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总支出项目资金2912311.01元,其中:2019年区级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79806.61元;2018-2019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12504.40元;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中烟公司救灾捐款500000.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720000.00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考核奖励等。救灾资金用于全区抗旱设备添置费、抗旱应急设施建设费、抗旱用油用电费、抗旱设施应急维修费等补助,如应急拉水、送水、应急饮水、打井等抗旱措施投入补助和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重特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效果情况分析
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上一年同比下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完成对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2019年救灾资金能够及时足额下拨到乡镇(街道),总体执行情况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绩效目标执行率为100%。受灾乡镇(街道)饮水工程得到实施,解决了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农田灌溉等,受灾乡镇(街道)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资金的分配、拨付速度仍不够迅速;二是资金的使用进度未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在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上未能考虑到机构改革后履职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使得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对此,今后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各地灾情上报工作,为资金分配提供充分依据,加快各项救灾资金的拨付速率;二是做好资金监控工作,保证按计划进度完成支付;三是进一步优化配置预算方案,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科目和绩效目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更好地了解了项目资金使用取得的效果,找到了在资金配置、使用进度等问题的原因,并对其加以分析和制定措施。对今后做好项目预算,优化预算配置,提高资金效率等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