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75716269-3-/2019-02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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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4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协助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统计与分析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6.承担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行政单位,财务单独核算,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总编制25人。内设7个股级机构有:办公室、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规划信息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安监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287,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7,3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23,470.22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新增收入49,372.94元;
2.机关人员经费资金,新增收入517,953.29元;
3.机关一般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收入202,707.99元;
4.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资金,减少收入149,000.00元;
5. 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收入2,43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737,387元。其中:基本支出3,451,387元,占总支出的72.85%;项目支出1,286,000元,占总支出的27.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470.22元,增长47.4%,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新增支出49,372.94元;
2. 机关人员经费资金,新增支出517,953.29元;
3. 机关一般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202,707.99元;
4.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新增支出751,000.00元;
5. 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2,43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1,3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2,470.22元,增长28.8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资金2,962,048.71元,增加支出569,762.23元;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489,338.29元,增加支出202,707.9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2%,人均118,481.9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8% ,人均19,573.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1,000元,增长140.37%,主要原因为:
1.2016年省级转移性支付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50,000.00元,资金属2016结余资金,在2017年拨付使用,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2017年省级转移性支付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6年安全生产考核奖励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7,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470.22元,增长47.4%,主要原因为:
1.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新增支出49,372.94元;
2.机关人员经费资金,新增支出517,953.29元;
3.机关一般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202,707.99元;
4.安全监管监察专项资金,新增支出751,000.00元;
5.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2,43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1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资金354,135.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363,2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077,221.20元,其中人员经费资金2,587,882.91元、日常公用经费资金489,338.29元;项目支出1,286,000元,其中2016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400,000.00元、2016年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50,000.00元、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80,000.00元、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300,000.00元、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156,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20,03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76.4元,完成预算的3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76.4元,完成预算的39.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数36,023.60元,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开支;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8,312.43元,下降7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404.8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907.6元,下降45.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车运行费资金,同比上年减少支出38,404.83元,是因为公务车改革后本年无公务车运行支出费用。
(2)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减少19,907.60元,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3,976.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976.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97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调研工作接待 10批80人;扶贫、拆迁、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等工作40 批306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338.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707.99元,增长70.72%,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新增69,526.69元;
(2)维修(护)费资金,新增1,731.07元;
(3)培训费资金,新增2,400.00元;
(4)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19,907.60元;
(5)劳务费资金,新增26,412.33元;
(6)工会经费资金,新增14,906.00元;
(7)其他交通费用资金,新增95,900.00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新增16,269.50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减少4,53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80,471.09元;
(2)维修(护)费资金,2,631.07元;
(3)培训费资金,2,400.00元;
(4)公务接待费资金,23,976.40元;
(5)劳务费资金,102,013.23元;
(6)工会经费资金,43,717.00元;
(7)其他交通费用资金,215,150.00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8,979.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368,062.66元,其中,流动资产415,348.66元,固定资产944,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02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2,577.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0,622.49元,固定资产减少934,5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58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934,53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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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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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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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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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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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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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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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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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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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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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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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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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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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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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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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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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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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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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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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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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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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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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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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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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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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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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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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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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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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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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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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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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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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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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0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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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3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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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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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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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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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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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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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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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0,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0,5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服务费100,000元;购买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印刷费180,500元。
2.本单位存在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资金280,5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本单位不存在民生项目和政府债券的项目。
2.重点支出项目绩效
2016—2017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750,000.00元;
2017年区级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80,000.00元;
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156,000.00元。
以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考核奖励等。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重特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上一年同比下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完成对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