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长制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01525724-7-/2020-0331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3-31

隆阳区河长制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18年4月16日与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编制合同,编制了《一河一策瓦窑河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东河实施方案》,于2017年11月在永昌街道投入建设监控监测系统及河长制信息平台(智慧永昌995服务管理平台—河道管理),并于2018年1月15日项目验收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基本建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保护为主,保护与开发并举,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完整体系。实现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稳定保持流域生态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流域生态功能。让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流域的水更清,山更绿,物种更丰富,生态系统整体性更优。二是“智慧永昌995服务管理平台—河道管理”的利用,更有利于对河道、水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迅速的上报、解决,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对使用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评价的对象是隆阳区河长制2018年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监控监测系统及河长制信息平台项目,资金投入总额为2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本次绩效评价为单位自评,本着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评价指标体系为三级指标评价体系,一级指标为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及满意度,投入指标比重占10%,产出指标比重占50%,效益指标比重占30%,满意度指标比重占10%;二级指标主要对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产出指标主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效益指标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意度主要从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进行评价;三级指标主要是根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效益和监控监测系统及河长制信息平台的自身特性,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定性、定量地评价项目的实施情况,数量指标用球形摄像机、光纤接线盒、存储硬盘、防水箱、交换机、硬盘录像机、显示器、监控立杠、太阳能极板、蓄电池、逆变器、光纤、光端收发器、球机支架、网线、插板、机柜等来评价,质量指标用一河一策编制情况,已安装监测监控系统覆盖河网比率来评价,时效指标用项目开工时间、项目验收投入时间来评价,成本指标用信息平台建设成本评价,社会效益用已安装监控河道河网治理覆盖度来评价,生态效益指标用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力开展城镇节水、集镇供水管网漏损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率,水域岸线垃圾清除率、工矿企业整治率、行政村河道保洁人员配备率,荒山荒坡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河库生态水位满足率,增强河道河网治理监控覆盖度、强化重点河道河流污染治理情况来评价,可持续指标用2020年底,勐波罗河(隆阳区段)双因子考核、2020年,勐波罗河(隆阳区段)地表水水质、2020年,勐波罗河(隆阳区段)干支流水系连通率、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增强河道河网实时监控来评价,满意度指标用辖区受益群众满意度来评价。评价主要由项目实施单位隆阳区水务局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定量和定性的方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评价,评价以定量方法为主,定性评价为辅。遵循公开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时效性原则。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行业标准、群众满意度、河道绿化率、水质改善情况、河面整洁率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本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从2020年3月9日开始,至3月20日完成,由区河长制办公室和财务室配合,认真做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提供绩效评价结果。通过资料收集、制定三级评价指标、分析评价等阶段完成隆阳区河长制2018年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监控监测系统及河长制信息平台项目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本次绩效评价实施单位自评工作,自评分总计100分,其中年度项目资金总额指标占10%,为10分,产出指标占50%,为50分,效益指标占30%,为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占10%,为10分。通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得分100分,得分率100%,达成年度指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经委托第三方工程设计服务公司现场勘查,编制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项目过程情况。

以上项目,均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对象和编制实施内容。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2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5万元,编制了《一河一策瓦窑河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东河实施方案》,于2017年11月在永昌街道投入建设监控监测系统及河长制信息平台(智慧永昌995服务管理平台—河道管理),并于2018年1月15日项目验收投入使用。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实现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稳定保持流域生态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流域生态功能。让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流域的水更清,山更绿,物种更丰富,生态系统整体性更优。二是“智慧永昌995服务管理平台—河道管理”的利用,更有利于对河道、水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迅速的上报、解决,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安装监控河道河网治理覆盖度≥90%以上,水域岸线垃圾清除率、工矿企业整治率、行政村河道保洁人员配备率90%以上,增强河道河网治理监控覆盖度,强化重点河道河流污染治理,2020年,勐波罗河(隆阳区段)地表水水质达到Ⅲ~Ⅳ类水标准,辖区人口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

(1)“智慧995服务管理平台—智慧河长”全市首创。

我区引入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以数据、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平台对事件进行催办和督办,待事件办结以后,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向群众进行及时的反馈,群众发现问题可以通过995热线、微信、手机APP等几种方式上报,弥补河道管理员、网格员不能及时到现场的问题。搭建了智慧永昌995服务管理平台试点工作,更有利于对河道、水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迅速的上报、解决,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2)对重点河道实施电子监控。以永昌街道办事处为试点,投入22万元,于2017年12月19日组织实施在西大沟、城北防洪河架设安装摄像头5个,更好的监管保护河道,治理河道,及时的清除水面上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沿岸居民生产生活废弃物,杜绝居民乱排乱放现象,同时能够提前预判险情。此项工程建设,对辖区内河道进行24小时无缝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迅速的上报、解决。

(3)智慧河图APP建设。与移动公司合作建设智慧河图App平台,开展河长巡查,集、图片收集、巡河轨迹、发现问题上传、问题交办、整改跟踪为一体,目前正在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推广。

(4)党建+河长制,海尾河边种下“绿色卫士”。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隆阳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及创建“森林城市”相关工作要求,由区水务局、青华街道共同组织的“党建联盟 助力山水田园城市建设”活动,2019年9月6日在海尾河(青华段)正式启动。活动当天7个支部130余名党员干部齐上阵,共种植香樟树苗210余棵,绿化河道共820米,有效提高了水系廊道绿化指标。

(5)创新孙足河管理方式——联合行动,实行分段管理。制定出台了《隆阳区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区水务局编制了《隆阳区河道采砂规划》,并且会同怒江州、大理州编制了《孙足河流域美丽河道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科学规划河道采砂。一是大理、保山建立联合机制,对孙足河实行划段管理,分段采砂规划,填埋界桩界碑,明确分界点,以便于规范化管理。二是河道采砂采石疏堵结合,分段确定采砂实施方案和范围,加强对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监测监控。三是加大“清四乱”问题清查力度,按照分段管理执行,制定施工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严厉打击违章违规行为。

(6)加大工程措施投入,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保山市水务局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09月隆阳区申报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工程、孙足河(瓦房段)河道治理工程。2018年04月,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规计〔2018〕42号给予批复。2018年度工程正式开工,并于2019年06月20日主题工程主体部分全部完工。项目实现总投资6000余万元,通过实施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减少洪涝灾害,保护沿岸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为河流长治久清,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二)存在问题:

(1)河长制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各级河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群众对河长制还不了解,更没有形成全面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二是述职制度落实不够,各级河长主动向总河长、副总河长述职的情况较少。三是各级河长在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如河长巡河次数明显不足,巡查劝导力度不够。四是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河湖管护执法各管一块,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五是跨区域河湖管护难度大,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

(2)河道保洁力度不够、清淤不及时。此次调研发现水面、岸坡有垃圾问题占比较高,多数乡镇河道保洁力度不够,目前仅有永昌、九隆、兰城、青华、河图等街道配备15名河道保洁员,其余乡镇均未设置;部分河道保洁员管理不到位,有些垃圾不及时清理上岸处理,而是直接借助水流冲至下游。因缺乏项目资金,多数乡镇未及时清淤除障,部分河道过水断面减小,影响行洪,河长制“河畅”基本目标都未达到。

(3)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亟待加强。一是我区已治理河道较少,多数为天然河道,易坍塌,防洪能力较弱。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不健全,垃圾污水入河库的情况时有发生。

(4)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六、有关建议

(一)建立日常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要求,聘请保洁员,实现辖区内河库保洁全覆盖,1周至少1次对水面漂浮物、岸坡垃圾进行清理。杜绝在岸坡、库区开垦种植,严防产生新的“四乱”问题;1年至少1次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有效提高河道水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

(二)积极处理我区河库面临的突出问题。一要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二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乡镇,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处理垃圾。三要结合人居环境工作,尽快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四要严格控制涉水生产经营行为。五要充分用好河长制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攻坚破解河湖管护难题,巩固提升我区优良水环境质量。

(三)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在线检测工作,杜绝不达标水体直排现象,重点打击排放含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的执法力度,重点开展以澜沧江、怒江为主线河道的非法盗采专项整治,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行为,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全区水生态安全,促进河湖面貌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