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0-03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3-31
隆阳区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18年云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云南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建设任务表以及配套资金建设要求。2018年隆阳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自动雨量站3个,无线预警广播Ⅰ型1个,应急救援工具1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开展隆阳区预警指标检验和复核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程总投资32.31万元。
隆阳区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到位中央资金29万元,完成投资2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项目实施后,我区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将更趋完善,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于支撑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
阶段性目标:新建自动雨量站3个,无线预警广播Ⅰ型1个,应急救援工具1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开展隆阳区预警指标检验和复核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8年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为单位自评,本着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评价指标体系为三级指标评价体系,一级指标为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及满意度,投入指标比重占10%,产出指标比重占50%,效益指标比重占30%,满意度指标比重占10%;二级指标主要对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产出指标主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效益指标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意度主要从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进行评价;三级指标主要是根据工程的自身特性,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定性、定量地评价项目的实施情况,数量指标用建设站点梳理来评价,质量指标用验收合格率、工程验收率来评价,时效指标用建设期限是否按计划完成来评价,成本指标用投资完成额评价,社会效益用山洪灾害能力提高的县来评价,生态效益指标用减轻山洪灾害对乡镇生态环境的破坏的影响来评价,可持续指标用使用年限来评价;满意度指标用受益群众满意度来评价。评价主要由项目实施单位隆阳区水务局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定量和定性的方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评价,评价以定量方法为主,定性评价为辅。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8年3月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保山分册)》。云南省水利厅于2018年3月16日下达了批复云水防汛【2018】9号。工程概算总投资32.31万元。隆阳区建设内容为新建自动雨量站3个,无线预警广播Ⅰ型1个,应急救援工具1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开展隆阳区预警指标检验和复核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2018年8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15日完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18年3月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保山分册)》。云南省水利厅于2018年3月16日下达了批复云水防汛【2018】9号,批复总投资32.31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18年8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15日完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
新建自动雨量站3个,无线预警广播Ⅰ型1个,应急救援工具1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开展隆阳区预警指标检验和复核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我区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将更趋完善,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于支撑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
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涉及面广、量大,由于资金投入问题,部分县对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还有不到位的情况。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与使用效率
应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实施机构。同时,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简化政府采购流程,缩短项目实施周期。
2、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审批和使用,严格按项目申报表控制资金支出范围、用途,杜绝变相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