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1525724-7/20240426-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4-26

 

隆阳区水务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总体绩效目标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体目标: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平稳,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水生态效益持续释放。2023年预算稳中有增,加大水利项目投入,制定合理的预算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预算内控制度。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收入417,719,090.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990,465.71元,其他收入698,113.2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511.22元,其中111,590,465.7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400,000.00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990,465.71元,其中基本支出27,507,276.49元,项目支出389,483,189.22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隆阳区水务局预算管理制度》。制度严格规定各二级单位和部门均应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988.02元,完成预算的57.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0,988.0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818.02元,占97.04%;公务接待费支出4,170.00元,占2.96%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3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二)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指标是推动各项工作的标杆,也是调动行政管理资源的指挥棒。指标朝设夕改会导致管理目标混乱,甚至产生短期行为。绩效指标体系不能一成不变,注入新的内容是必要的,因此必须把握一个度,属常规性工作,设置评估指标后推动效果显著的,不宜作调整。对运动式、临时性或者推动目标已经实现的,就应该调整,加入新的评估指标。这样指标体系才能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加强理论研究,也要加强社会实践,在推进过程中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地思考和修正。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善于总结、勤于思考、敢于尝试,不断改进单位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的分数。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