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2-092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2.负责全区中小型河流的日常维护、管护、保洁等工作;3.负责区内其他小型河流管理维护工作;4.协助做好依法制止河道内私挖乱采行为。5.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河道管理,履行好区河道管理所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做好全区中小型河流的日常维护、管护、保洁、防汛的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河道管理所每星期至少开展2次东河流域保洁等河道巡查。对其他重点河道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辖区乡镇街道,督促辖区认真开展河道相关工作。
2.做好河道采砂“强监管”工作。严格把关河道采砂审批标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对已审批采砂场每年分别进行至少4次安全生产检查的相关要求,加强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2021年对辖区获得行政许可河道采砂企业开展巡查检查59场次,协助做好依法制止河道内私挖乱采行为,配合做好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3.在完成河道管理所工作以外,完成上级政府及主管局安排的水利脱贫攻坚、扶贫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4,52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529.9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895.89元,增长2.04%,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人员新增1人及在职职工晋级晋档、职务职级晋升等零星调资,工资福利资金,增加收入39,478.33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收入10,586.72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收入462.90元;
4.事业单位医疗缴费资金,增加收入2,761.07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增加收入776.52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资金,减少收入70.4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5,786.97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786.9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125.89元,增长5.02%,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人员新增1人、政策性调资及发放2019年至2020年度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增加支出85,708.33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支出10,586.72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支出462.90元;
4.事业单位医疗缴费资金,增加支出2,761.07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增加支出776.52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资金,减少支出70.4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5,786.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125.89元,增长5.02%,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人员新增1人、政策性调资及发放2019年至2020年度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增加基本支出85,708.33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0,586.72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资金,减少基本支出462.90元;
4.事业单位医疗缴费资金,增加基本支出2,761.07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增加基本支出776.52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资金,减少基本支出70.41元。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1,577.41元,占基本支出的9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14,209.56元,占基本支出的0.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
本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786.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125.89元,增长5.02%,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人员新增1人、政策性调资及发放2019年至2020年度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08.33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6.72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90元;
4.事业单位医疗缴费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1.07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52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90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309.28元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5.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66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106,244.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332.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1,085.1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1,297,22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83,010.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4,209.5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42,05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348.47元,固定资产40,70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562.6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908.53元,固定资产减少11,654.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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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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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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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2,052.97 |
1,348.47 |
40,7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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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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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