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2-09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为全区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服务。2.开展农村水利基础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3.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4.为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提供技术保障。5.协助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相关工作。6.协助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建后管护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完成6个固定资产投资入统项目,入库总投资647,330,000.00元,已超报318,000,000.00元,年内拟新入库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投资36,730,000.00元,已入库上报10,000,000.00元)。
2.重点项目推进情况:(1)阿贡田水库工程一是完成枢纽区开工准备,完成土地征收344亩,项目部营地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导流隧洞已全线贯通,开始洞内浇筑准备,竖井平台正在开挖21米。(2)育阁河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3)勐来河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28,000,000.00元,完成河堤支渠6.2km,完成71%。(4)景康水库工程已完成上报相关土地调规材料。(5)隆阳区河道治理工程正在进场做施工准备。(6)东河水系连通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7)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正在进场做施工准备。
3.其他项目推进情况:(1)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完成结算审计工作。(2)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96件。(3)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施工,已完成分部工程验收;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已进场准备施工,预计年内完工。(4)2020年隆阳区勐赖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完成。(5)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服务项目已完成外野工作,已完工验收。(6)小地方水库输水渠正在报批林地、土地相关手续。(7)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的编制,待方案明确推进方向后及时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861,28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1,288.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80,018.90元,下降20.16%,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人员减少3人,在职人员增加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等零星调资,工资福利资金,减少收入88,545.13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收入73,724.80元;
3.死亡抚恤资金,减少收入128,773.20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收入3,208.71元;
5.事业单位医疗缴费资金,减少收入11,305.69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减少收入19,401.80元;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资金,减少收入460.70元;
8.非税收入返还资金、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减少收入1,154,598.8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021,938.31元。其中:基本支出6,021,938.3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3,547.55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人员减少3人、政策性调资及发放2019年至2020年度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及发放2020-2021年遗属生活补助,增加支出191,890.37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支出73,724.80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资金,增加支出10,305.43元;
4.死亡抚恤资金,增加支出65,781.60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资金,减少支出3,208.71元;
4.事业单位医疗缴费资金,减少支出11,305.69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减少支出19,401.80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资金,减少支出460.70元;
7.日常公用经费、资本性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123,423.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1,938.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3,547.55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0,769.63元,主要为人员减少3人,增加薪级、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67,42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93,762.00元,奖金增加172,664元,绩效工资减少143,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3,724.8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0,305.4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1,599.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113.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876.53元,医疗费减少69,772.3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53,650.95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10,885.52元,印刷费减少21,142.40元,,水费减少1,362.76元,电费增加436.32元,邮电费减少54,00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224.00元,差旅费减少34,931.00元,维修(护)费减少3,290.00元,劳务费减少143,140.07元,委托业务费减少79,1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5,5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0,190.8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9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478.6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30,873.03元,主要为抚恤金增加65,781.60元,生活补助增加165,091.43元。
4.资本性支出减少60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0,647.77元,占基本支出的97.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290.54元,占基本支出的2.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938.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3,547.55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0,769.63元,主要为人员减少3人,增加薪级、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67,42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93,762.00元,奖金增加172,664元,绩效工资减少143,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3,724.8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0,305.4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1,599.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113.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876.53元,医疗费减少69,772.3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53,650.95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10,885.52元,印刷费减少21,142.40元,,水费减少1,362.76元,电费增加436.32元,邮电费减少54,00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224.00元,差旅费减少34,931.00元,维修(护)费减少3,290.00元,劳务费减少143,140.07元,委托业务费减少79,1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5,5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0,190.8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9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478.6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30,873.03元,主要为抚恤金增加65,781.60元,生活补助增加165,091.43元。
4.资本性支出减少6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54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7,038.08元,辞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05.43元,死亡抚恤194,554.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46.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3,84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62,979.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7,195.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69.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620,54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4,260,626.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539.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290.54元,遗属补助165,091.4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75.00元,完成预算的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5.00元,完成预算的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0,190.89元,下降9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190.89元,下降9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5.00元,占6.94%;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以我单位为项目法人的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79,771,690.32元,其中,流动资产137,345,085.31元,元,固定资产2,231,233.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825,785.33元,无形资产1,369,586.1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430,399.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9,35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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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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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79771690.32 |
137345085.31 |
2231233.58 |
1290881.45 |
10702.47 |
0 |
929649.66 |
0 |
38825785.33 |
1369586.1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5,4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7,38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5,4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