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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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4-7/202209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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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2-09-22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隆阳区2021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0亿元,较去年17亿元增长17.6%。1-11月实际完成投资15.1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5.7%,全年预计完成投资20.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0.5%。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全年共争取到专项债1.5亿元,行业补助资金2.37亿元。
2.水网建设稳步推进。阿贡田中型水库、草腊竹水库、隆阳区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育阁河治理工程等续建项目有序推进;新开工建设1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启动隆阳区瓦房河瓦房段治理工程、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保山坝灌区工程、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配合市级加快推进保山坝水生态建设项目。
3.河(湖)长制成效凸显。一是调整充实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区、乡、村三级河长调整,全区共设立河长525人,纳入区级河(湖)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湖库渠共17件。目前,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巡河8608次,发现问题数641件,办结607件,办结率94.70%。二是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共发动人数17842余人次,出动机械、车辆241台次,清除垃圾2111吨,清理河道161.7公里,清淤13.7万立方米。三是强化督察督办,2021年,区总督察、副总督察共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察6次,制发督察专报3份,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落实整改。四是督促编制“一河一策”、建立“一河一档”363件,完成“健康河湖”评价7件。
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有力。一是开展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组织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组逐村逐户排查供水保障情况,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发现问题9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正在实施69件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解决水泵损坏、接头损坏等问题。三是切实推进农村人饮保障三年行动项目。为顺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组织实施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行动项目,共规划项目32项,投资2.4亿元,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5.水生态治理成效明显。一是自然资源审计发现的隆阳区25个疑似“未批先建”违规项目查处工作于2021年3月29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完成水利部、水利厅2021年下发的31个扰动图斑复核工作;完成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6个,验收报备14件,协助税务部门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25.5万元;完成2021年水土保持目标考核,2021年全区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4.96平方公里。二是核查登记取水口579个,排查出需整改的取水项目280个,共涉及328个取水口。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06个项目,涉及232个取水口,整改率达到73.57%;2021年市水务局下达水资源费征收任务为500万元,截至目前,已征收833.34万元;完成《隆阳区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编制;完成了九隆街道龙泉社区、白依寺社区的磨房沟片、兰城街道王官社区、九隆小区的供水管网改造;扎实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编制完成《隆阳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组织申报节水载体建设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宣传。三是扎实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认真落实对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管,督促电站在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的同时履行好对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全区正在运行的电站共有35座,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的共有31座电站,其余4座不需要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
6.防汛减灾有序推进。完成了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工作;修复改造东河、罗明河、大沙河自动水位站及明子山水库监控系统;采购应急防汛沙袋4.7万个,维护38套自动雨量监测站、山洪灾害预警平台、视频会商系统,巡检预警广播站150个,改造自动雨量站7个。
7.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启动北庙水库扩建、澜沧江调水研究论证,小寨、羊沟河、水长河、高楼水库设计工作;勐波罗河隆阳区板桥至西邑段治理工程已完成可研市、区部门联审;围绕“十四五”水利行业投向,组织编制“四大工程”规划,共规划项目99项,规划项目总投资100亿元。
8.安全生产与水政执法监管双管齐下。一是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共计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35次,其中专项检查6次。查出安全隐患28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次,开展各项安全应急演练4次。三是积极开展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巡查检查48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余人次,车辆39余车次。2021年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2件,依法立案3件,罚没款收入共计44.25万元。四是编制完成《隆阳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完成隆阳区辖区内水旱灾害致灾情况、洪水灾害隐患工程情况、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设计洪水与防洪特征值情况调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78,877,06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877,061.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3,969,252.91元,增长88.47%,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98,031.09元;
2.项目收入增加84,067,284.00元,其中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减少5,000,0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收入减少75,517,265.40元,阿嘎寨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增加10,272,687.81元,阿贡田水库建设资金增加150,00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999,248.43元。其中:基本支出4,835,924.62元,占总支出的2.70%;项目支出174,163,323.81元,占总支出的97.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0,941,030.98元,增长65.65%,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83,065.42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6,036.83元,公用经费减少167,029.09元;
2.项目支出增加71124096.4元,其中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减少5,000,0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收入减少75,517,265.40元,阿贡田水库建设项目增加150,00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5,92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3,065.42元,下降3.65%,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9,587.57元,主要为人员增加6人导致基本工资增加77,888.00元,津贴补贴增加107,522.00元,奖金增加24,891.20元等;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7,029.09元,主要为办公费减81,865.93元,差旅费减46,985.00元,水费减少9,973.80元,邮电费增加19,052.60元,劳务费增加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84,563.00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85,623.90元,主要为抚恤金减195,488.40元等。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08,309.15元,占基本支出的84.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7,615.47元,占基本支出的15.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163,323.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124,096.40元,增长69.03%,主要原因分析: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减少5,000,000.00元,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支出减少75,517,265.40元,3.阿嘎寨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增加10,272,687.81元,4.阿贡田水库建设资金增加150,000,000.00元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阿贡田水库工程建设支出150,000,000.00元,完成土地征收241亩,项目部营地建设,输水导流隧洞贯通,进行竖井施工,开展部分征地移民、坝体填筑及溢洪道施工前期工作。
2.阿嘎寨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支出10,272,687.81元,完成梯田工程223.59 hm²,取水池3座,架设PE管11.704km,闸阀井17座,减压池1座,200m³水池1座,150m³水池2座,100m³水池7座,50m³水池13座,修缮机耕道路18.449km,修缮机耕道路排水沟18.449km,泥结石路面4.046km。小流域管护碑2座。
3.隆阳区河长制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00元,完成隆阳区区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内容更新、河长制广告资料制作、河长制宣传、河道采砂规划、大小海坝水库、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警示牌制作安装、隆阳区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服务、水质检测临工工资、河长办办公用品采购等。
4.隆阳区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工程支付1,051,156.00元,新建300m³调节池1个,净水设备及附属设施1件,架设DN125管道安装6340m,水表(普通型)3只,闸阀11个。10KV输电线路架设(含电杆、含绝缘电缆)980m,400V动力线架设(含电杆 、含绝缘电缆)530m。
5.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677,000.00元,完成渠道整治3条,改善灌溉面积11480.0亩,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排灌沟渠3条7.29km。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9,24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20%。与上年对比减少79,058,969.02元,下降73.16%,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83,065.42元;
2.项目支出减少78,875,903.60元,其中: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减少5,000,0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支出减少75,517,265.4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1,1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项目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78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409,775.52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6,006.5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7,03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70,877.32元,工伤保险缴费2,551.89元,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3,610.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105,27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性补贴、遗属补助及办公经费等3,993,102.47元,阿嘎寨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款10,272,687.81元,2019年石漠化治理项目工程款677,0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350,000.00元,2021年隆阳区河长制补助经费1,000,000.00元,隆阳区小型水源工程PPP项目缺口资金500,000.00,勐赖河坡耕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50,000.00,上坪河水库配套资金2,000,000.00;引提调工程本金利息3,312,000.00元;草腊竹水库水利基金本金2,540,000.00元,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费700,000.00元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00.00元,支出决算为60,215.90元,完成预算的22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805.90元,完成预算的21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0.00元,完成预算的8.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4,590.00元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05.90元,主要为一是开展河长制工作、水质检测、汛期巡查、省级图斑复核、在建工程疫情防控检查、节水型社会建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检查等所需车辆次数增加,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应增加;二是我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且为便于各项工作开展时车辆能够正常运转,于2021年5月、8月两次共充值加油卡40,000.00元,导致燃油费增加(截至12月31日,加油卡实际使用14,000.00元,还剩26,000.00元),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8,920.00元,增长4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128.00元,增长7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08.00元,下降68.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接待费减少5,208.00元,主要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128.00元,主要为一是开展河长制工作、水质检测、汛期巡查、省级图斑复核、在建工程疫情防控检查、节水型社会建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检查等所需车辆次数增加,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应增加;二是我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且为便于各项工作开展时车辆能够正常运转,于2021年5月、8月两次共充值加油卡40,000.00元,导致燃油费增加(截至12月31日,加油卡实际使用14,000.00元,还剩26,000.00元),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805.90元,占96.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10.00元,占4.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805.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805.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开展河长制工作、水质检测、汛期巡查、省级图斑复核、在建工程疫情防控检查、节水型社会建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防汛检查、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3批次25人次,人均公务接待费用96.4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615.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029.09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81,865.93元,差旅费减46,985.00元,水费减少9,973.80元,邮电费增加19,052.60元,劳务费增加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84,56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2,597.5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水务局机关的办公运转、发放临时工工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58,843,070.09元,其中,流动资产53,956,868.54元,固定资产2,376,279.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000.00元,其他资产2,491,922.3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20,275.63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595.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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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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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8,843,070.09 | 53,956,868.54 | 2,376,279.22 | 1,707,593.47 | 0 |
| 668,685.75 | 0 | 0 | 18,000.00 | 2,491,922.3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3,410.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73,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2,295.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3,410.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