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2-091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以监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对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实行一体化管理;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和防洪的报审、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和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用水总量实行红线控制,负责农村改水工程管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功能区和饮水区水质及水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组织报审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部门之间和乡镇(街道)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除城市建成区内河道违章建筑、破坏供水设施、违反国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外)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7.组织编制、申报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和管理各类水利工程;组织水利水电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道、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理跨地州河流隆阳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9.指导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申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察。
11.负责全区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隆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查、申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
12.组织协调全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组织编制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后评价工作。
13.负责水利系统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4.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洪抗旱工作,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1至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7亿元,较去年12.39亿元增长10.57%,年底前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7.1亿元,水利投资创历史新高。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阿贡田中型水库、草腊竹水库建设有序推进;上坪河水库左岸防渗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甫家、邱家河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正在进行;完成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勐赖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杨柳乡白岩河小流域石漠化治理工程。新开工建设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人饮项目97件,编制了《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制定了《隆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保障方案》,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后管护和日常运行管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推进等工作。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共设立河长497人,设置河长制公示牌347块。
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履行好区河道管理所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做好全区中小型河流的日常维护、管护、保洁、防汛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河道采砂“强监管”工作。严格把关河道采砂审批标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对已审批采砂场每年分别进行至少4次安全生产检查的相关要求,加强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协助做好依法制止河道内私挖乱采行为,配合做好水行政执法等工作。配合区河长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配合完成除怒江、澜沧江、勐波罗河外的、设立区级河长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协助做好业务培训、舆论宣传等相关工作,切实推动隆阳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序开展。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有序推进水库建设工作,分别是隆阳区草腊竹水库导流输水隧洞洞身、竖井及进出口明渠、大坝灌浆盖板浇筑完成,坝基灌浆已全部完成,大坝两岸坝基清理基本完成;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征地196.23亩,输水导流洞已完成172米;隆阳区景康水库完成招投标工作,正进行工程前期筹备工作。采取系统综合治理措施,狠抓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组织协调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全力配合区水务局的工作。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管理中心加强中型和小(1)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管理好小(2)型水库,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制定了《隆阳区小型水库2020年度运行管理考核方案》。将小(2)型水库管理人员工资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规范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流程,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程进入扫尾阶段。按计划步骤做好水库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分批组织中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开展水库安全度汛和水库移动巡查APP系统知识培训;加强水库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用水库移动巡查APP系统巡查水库,启动中型水库巡查使用全覆盖,推广普及小型水库巡查运用。持续做好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检查指导,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完成2020年度中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考核,加强水库运行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3.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4.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434,814.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434,814.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334,542.79元,下降38.44%,主要原因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收入减少82,223,832.3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573.98元,项目收入减少82,198,258.33元;主要是(1)上坪河水库工程先期地方配套资金减少10,000,000.00元;(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收入减少37,975,535.00元;(3)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资金收入减少25,635,600.00元;(4)2018年石漠化治理项目收入减少1,180,836.66元;(5)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减少1,035,000.00元;(6)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隔离防护设施资金减少1,500,000.00元;(7)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小型水源工程PPP项目减少2,000,000.00元等。
2.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增加6,060.09元;
3.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减少1,971,569.00元;
4.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增加10,854,798.43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隆编办〔2019〕48号),原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并入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调入64人、退休3人、招录2人,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7,816,652.97元,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1,611,081.68元,区级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区级小型水库人员工资项目增加收入1,427,063.7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384,249.33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5,478.14元,占总支出的19.44%;项目支出103,428,771.19元,占总支出的8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654,836.18元,下降23.14%,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6,753,894.57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6,858,691.32元,公用经费减少104,796.75元等;
2.项目支出减少45,408,730.75元,其中(1)上坪河水库工程先期地方配套资金减少10,000,000.00元;(2)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资金草腊竹水库建设项目减少25,635,600.00元;(3)石漠化治理项目减少1,969,163.34元;(4)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减少10,864,169.42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55,478.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53,894.57元,增长37.11%,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440,413.08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隆编办〔2019〕48号),原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并入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调入64人、退休3人、招录2人,水务局调出2人、调入2人、招录1人;建管中心辞职1人、招录1人、调入2人,年末较上年增加66人,导致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增加5,201,816.8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99,168.56元等;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07,429.75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1,202,203.04元,咨询费减少108,932.07元等;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18,278.24元,主要为:抚恤金增加420,724.4元,生活补助减少5,696.16元等;
4.资本性支出增加1,202,633.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358,633.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842,300.00元等。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37,392.25元,占基本支出的8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818,085.89元,占基本支出的1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428,771.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08730.75元,下降30.51%,主要原因是:
(1)上坪河水库工程先期地方配套资金减少10,000,000.00元;(2)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资金草腊竹水库建设项目减少25,635,600.00元;(3)石漠化治理项目减少1,969,163.34元;(4)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减少10,864,169.42元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完成渠道整治3条,改善灌溉面积11480.0亩,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排灌沟渠3条7.29km;
(2)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支出82,681,043.97元,实施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69件,有效解决70560户32125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受益群众满意度≥90%,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完工及时率为100%;
(3)隆阳区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5000000.00元,隆阳区瓦窑镇、板桥镇、永盛街道三个乡镇(街道)共11座小二型水库(昌里水库、蚕豆田水库、团树水库、上河湾水库、叠水河水库、石坝河水库、老水井水库、兰家坝水库、盖坡水库、大秧田水库、新桥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
(4)隆阳区河长制补助经费支出448867.00元,完成河长制广告资料制作、河长制公示牌更新、河长制电视宣传、瓦马乡孙足河大石房磨房段治理、杨柳乡大小海坝拆临拆违、水质检测、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水质检测临工工资、河长办办公用品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84,24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654,836.18元,下降23.14%,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6753894.57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6,858,691.32元,公用经费减少104,796.75元等;
2.项目支出减少45,408,730.75元,其中(1)上坪河水库工程先期地方配套资金减少10,000,000.00元;(2)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资金草腊竹水库建设项目减少25,635,600.00元;(3)石漠化治理项目减少1,969,163.34元;(4)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减少10,864,169.42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6,25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水利专项建设基金贷款本息3,586,400.00元,草腊竹水库工程贷款2,500,000.00元,阿贡田水库项目前期经费519,856.83元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13,41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项目工程款。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0,09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2,359,103.20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88,632.44元,护理费4,000.00元,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568,36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5,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283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2841.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844.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7,50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5,244,09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性补贴、遗属补助及办公经费等20883250.06元,办公设备购置60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89,500.00元,长岭岗水库、甫家水库征地款3,000,000.00元,2019年石漠化治理项目工程款1,000,000.00元,2020年灾后第一批薄弱环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款5,000,000.00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经费1,318,370.16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71,847,262.14元,2019年抗旱井项目6625503.00元,2020年隆阳区河长制补助经费448,867.00元,抗旱经费1,248,175.23元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45,05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600.00元,支出决算为157,148.97元,完成预算的7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9,530.97元,完成预算的7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8.00元,完成预算的3.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6,745.04元,下降4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227.04元,下降4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82.00元,增长84.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530.97元,占95.15%;公务接待费支出7,618.00元,占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530.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530.9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开展河长制工作、水质检测、汛期巡查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6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水利厅对2020年防汛检查、小水电清理整改督导、隆阳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7批次84人次,人均公务接待费用90.69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644.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94.68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97,279.78元,水费增加12,604.8元,电费增加9,801.24元,差旅费增加57,548.94元,劳务费增加21,000.00元,咨询费减少108,932.07元,手续费减少14,493.09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84,563.00元,工会经费减少48,909.72元等。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644.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94.68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97,279.78元,水费增加12,604.8元,电费增加9,801.24元,差旅费增加57,548.94元,劳务费增加21,000.00元,咨询费减少108,932.07元,手续费减少14,493.09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84,563.00元,工会经费减少48,909.72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水务局机关的办公运转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86,195,088.21元,其中,流动资产85,445,575.84元,固定资产176,248,502.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00.00元,在建工程13,154,613.59元,无形资产8,908,072.44元,其他资产2,238,323.4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478,803.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725509.81元,固定资产增加168,766,760.88元,无形资产增加8844615.84元,在建工程增加13154613.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99,253.4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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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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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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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6,195,088.21 |
85,445,575.84 |
176,248,502.87 |
170,438,542.69 |
158,237.21 |
5651722.97 |
200,000.00 |
13,154,613.59 |
8,908,072.44 |
2,238,323.4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8,9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9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整治沟道3条(雷山坡沟长4.416km、八字南沟长1.907km、八字北沟长0.969km)总长7.29km。完善其相应的渠系建筑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隆财建〔2020〕13号)文件,安排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00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度的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7件,纳入年度投资596.55万元,解决6090户2547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359户693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纳入2020年度的国开浦发行水利项目137件,纳入投资2000万元。隆阳区国开行、浦发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由云南省设计院集团采取“施工设计总承包”的方式进行,主要解决全区112个贫困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及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国开项目涉及8577户3764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浦发项目涉及6187户2634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纳入2020年度的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丙麻、西邑、瓦窑等15个乡镇(街道),受益人口61893户2591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705户61484人)。共计划新建及改扩建115件供水工程(含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工程、水寨乡新路村农饮水项目、抗旱应急井17口),纳入投资4407.78万元,有效解决及改善15个乡(镇)、街道61893户2591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705户6148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度计划的2019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项目17件,国开浦发行水利项目137件,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15件项目均已全部完工,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通过市级验收,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国开浦发行项目正在编制竣工结算资料。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隆阳区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工程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20〕244号)文件,安排隆阳区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工程项目安排经费713,418.18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年末追减的上级财力项目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20〕8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经费1,187,365.4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1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经费20,000,0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12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经费18,156,6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13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经费18,876,4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25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经费11,657,2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77号)文件,安排水寨乡新路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经费639,700.00元,于2020年12月前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水利)—省级统筹整合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575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45,5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车辆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里建设项目)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819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245,055.8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水利)-中央统筹整合资金(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补助)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330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2,020,4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水利)—中央统筹整合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574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4,531,599.74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水利)—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621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43280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水利)-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328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32,300.0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水利)-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614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247,504.85元,2020年年初结余合计11,450,360.39元,于2020年12月前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82,681,043.97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及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未完成验收,下一步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结算工作,加快编制结算材料,尽快组织项目审计和项目验收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水利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利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隆阳区河长制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河长制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河长制广告资料制作费、河长制公示牌更新、河长制电视宣传费、瓦马乡孙足河大石房磨房段治理、杨柳乡大小海坝拆临拆违工作经费、水质检测、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水质检测临工工资、河长办办公用品等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区级预算项目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38号),安排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448,867.00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河长办项目资金448,867.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确保隆阳区重要河流河段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达80%以上。但未在河长中普及使用,预计2021年将全面使用“河掌云APP”开展巡河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隆阳区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对隆阳区瓦窑镇、板桥镇、永盛街道三个乡镇(街道),共11座小二型水库(昌里水库、蚕豆田水库、团树水库、上河湾水库、叠水河水库、石坝河水库、老水井水库、兰家坝水库、盖坡水库、大秧田水库、新桥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村饮水安全)—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结余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109号)文件,安排隆阳区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安排经费5,000,000.00元,于2020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5,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二是受疫情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同时保证工程质量,积极和区财政部门等沟通,达到支付条件尽快形成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隆阳区小型水库管护人员工资及中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用于支付121座小水库管护人员2019年下半年管护费用以及2个乡镇2座中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程费用,中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主要维修养护项目为水库红岩水库附属工程设施、北庙水库绿化养护及干渠维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水务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区级2018年小型水库人员经费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19〕850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567,521.75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区级中小型水库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及小型水库人员经费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19〕851号)文件下达资金年初结余361,304.63元,2020年年初结余合计928,826.38元,于2020年12月前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养护及管护经费项目资金928,826.38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蓄水任务未达标原因:一是天气干旱降雨量减少导致蓄水量减少;二是部分水库引水干渠施工影响;三是2020年度一座小(2)型水库降等为塘坝未纳入蓄水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库塘引蓄水工作,做到应蓄尽蓄;二是强化供水调度管理,合理使用水资源;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下一年度蓄水计划。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是: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采购安装、气象监测站安装建设、宣传资料制作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的通知》( 隆财农〔2020〕38号)文件,安排隆阳区2020年区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219,414.00元,于2020年7月前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区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219,414.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区水利发展目标规划,继续以加快推进重点水利为重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断深化水利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谋划好项目推进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步伐、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深入推进各项水利改革、围绕跨越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和扶贫攻坚三个关键性工程、全力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平稳、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水利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有力、水生态效益持续释放。2020年预算稳中有增,加大水利项目投入,制定合理的预算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预算内控制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底前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7.1亿元,计划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主体施工完成;计划上坪河水库左岸防渗工程全部完成,计划完成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勐赖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杨柳乡白岩河小流域石漠化治理工程。新开工建设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实施人饮项目97件,设置河长制公示牌347块。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收入117,434,814.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43,4814.53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133,518.96元,其中18,119,500.96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18.00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84,249.33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5,478.14元,项目支出103,428,771.1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3,428,771.19元,其中:2020年水利专项建设基金贷款本息3,586,400.00元,草腊竹水库工程贷款2,500,000.00元,阿贡田水库项目前期经费519,856.83元,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工程713,418.18元,小沙河河道线路改造工程款300,000.00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工资1,318,370.16元,石夹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44,144.00元,2019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全渡汛)10,000.00元,2020年区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219,414.00元,2019年省级抗旱资金1,248,175.23元,2020年隆阳区河长制补助经费448867.00元,2020年灾后第一批薄弱环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5,000,000.00元,长岭岗水库征地款2,233,036.95元、甫家水库征地款766963.05元,2019年石漠化项目1,000,0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含2019年抗旱井)82,681,043.97元,上坪河水库建设1,552,5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3,428,771.1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1至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7亿元,较去年12.39亿元增长10.57%;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阿贡田中型水库、草腊竹水库建设有序推进;上坪河水库左岸防渗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甫家、邱家河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正在进行;完成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勐赖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杨柳乡白岩河小流域石漠化治理工程。新开工建设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人饮项目97件;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共设立河长497人,设置河长制公示牌347块。
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3,428,771.19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3,428,771.19元,其中:2020年水利专项建设基金贷款本息支出3,586,400.00元,草腊竹水库工程贷款支出2,500,000.00元,阿贡田水库项目前期经费支出519,856.83元,武警云南总队机动第三支队供水供电工程支出713,418.18元,小沙河河道线路改造工程支出300,000.00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工资支出1,318,370.16元,石夹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支出44,144.00元,2019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全渡汛)支出10,000.00元,2020年区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支出219,414.00元,2019年省级抗旱资金支出1,248,175.23元,2020年隆阳区河长制支出448,867.00元,2020年灾后第一批薄弱环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5,000,000.00元,长岭岗水库征地款支出2233036.95元、甫家水库征地款支出766,963.05元,2019年石漠化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含2019年抗旱井)支出82,681,043.97元,上坪河水库建设支出1,552,5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0年1至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7亿元,较去年12.39亿元增长10.57%;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阿贡田中型水库、草腊竹水库建设有序推进;上坪河水库左岸防渗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甫家、邱家河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正在进行;完成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勐赖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杨柳乡白岩河小流域石漠化治理工程。新开工建设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人饮项目97件;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共设立河长497人,设置河长制公示牌347块。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指标是推动各项工作的标杆,也是调动行政管理资源的指挥棒。指标朝设夕改会导致管理目标混乱,甚至产生短期行为。绩效指标体系不能一成不变,注入新的内容是必要的,因此必须把握一个度,属常规性工作,设置评估指标后推动效果显著的,不宜作调整。对运动式、临时性或者推动目标已经实现的,就应该调整,加入新的评估指标。这样指标体系才能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加强理论研究,也要加强社会实践,在推进过程中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地思考和修正。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善于总结、勤于思考、敢于尝试,不断改进单位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的分数。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