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24-7-/2019-091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河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负责监督管理和保护河道及其设施,并组织和指导实施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和整治工程。3.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4.负责监督涉水项目的规划控制、水利规划和水系调整方案的实施。5.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6.督促各乡镇及办事处做好河道的防汛、保洁、绿化美化及水土保持工作。7.完成区水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对发现河道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对发现河道违法私搭乱建、乱弃垃圾及渣土等现象,及时进行取缔和整治;督促河道所辖乡镇清理河堤通道,不乱扔垃圾等,保持河道防洪通道畅通;督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方与管理所签订安全协议书、承诺书,针对发现由工程破坏破损的护坡、路面,及时监督施工方维修并恢复原貌。
2.完成河道管理所的行政审批工作。2018年度河道管理所一是督促在河道内短期施工的7家施工单位全部备案并签订相关责任书。二是完成河道采砂行政审批。在水务局牵头指导下,河道管理所与国土、交通、安监、环保等十二家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单位联合现场踏勘,对提交材料进行联合预审,严格按照隆阳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2家砂场的采砂审批及6家砂场的延期采砂审批。
3.开展河道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为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对主要河湖库渠划界保护的工作要求,2018年初编制河湖库渠划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隆阳区已治理河道进行分期分批划界保护工作。2018年8月至9月,区水务局、河道管理所组织黑沙河所属辖区乡镇开展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方案,截至11月底,已顺利完成黑沙河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安装河道管理保护划界公示牌5块,乡镇(街道)管理分界桩4个,河道左右岸界桩80个,明确了黑沙河管理保护范围,全面提升河湖库渠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全区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4.配合河长办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完成了排污口建档立卡工作,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安装了公示牌7块,开展挂牌整治工作。二是配合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相关部门专项执法行动40余次,其中立案15件,依法关闭10个非法采砂场,罚没收入合计82.68万元。三是配合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建立河湖库渠塘问题清单,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经调查,查处四乱现象共计63件,其中:乱占12件、乱采4件、乱堆27件、乱建20件。截至目前已整治销号59件,正在整改4件。
5.在完成河道管理所工作以外,完成上级政府及主管局安排的拆迁、创卫、扶贫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1387.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387.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7555.80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338264.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收入16619.80元;
3.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人员增加,新增收入267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1387.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87.8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7555.80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338264.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16619.80元;
3.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人员增加,新增支出26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1387.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555.80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338264.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6619.80元;
3.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人员增加,新增基本支出2672.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3%,人均106425.6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7%,人均224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387.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7555.80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264.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9.80元;
3.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支出267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21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212.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13274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96069.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1429.3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1167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完成预算的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1400.00元,由于接待上级检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与年初预算相比节约260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0.00元,下降3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元,下降3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资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2018年比上年减少支出6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道巡查、河道采砂现场踏勘等工作共2批次2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655027.26元,其中,流动资产558347.26元,固定资产966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05.7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905.70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55027.26 |
558347.26 |
96680.00 |
9668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 项目基本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6. 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1个,内部设置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工程管理室、水政监察组、东河管理组、中小型河流管理组6个职能部门。
根据隆机编〔2018〕1号文件,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事业编制由18 名调整为17名。河道管理所上年年末在职人员14人,本年度人员无增减变动,现在职人员仍为1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通过日常巡查,对发现河道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对发现河道违法私搭乱建、乱弃垃圾及渣土等现象,及时进行取缔和整治;二是完成河道管理所的行政审批工作;三是开展河道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四是在完成河道管理所工作以外,完成上级政府及主管局安排的拆迁、创卫、扶贫等工作。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一是履职效益明显。紧密结合河道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管理所工作职能,以落实河道管理岗位责任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管理工作,使河道管理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通过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河流的维护、管护、保洁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发挥乡镇(街道)职能,强化社会参与和监督力量,提高全民环保、文明意识,营造共同打造生态河流的良好气氛,确保了全区河道水环境持续好转,切实改善了全区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二是预算配置科学。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保证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确保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有安排、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三是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严控结转结余、确保三公经费节支增效,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四是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收入1521387.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387.8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387.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87.80元,项目支出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所长担任办公室组长,副所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由财务室的成员负责具体事项,明确了任务分工,确保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资金1521387.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87.80元,项目支出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河道管理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管理所工作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了全区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能够完成目标任务,原因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完成河道管理所的行政审批工作。2018年度河道管理所一是督促在河道内短期施工的7家施工单位全部备案并签订相关责任书。二是严格按照隆阳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2家砂场的采砂审批及6家砂场的延期采砂审批。
②开展河道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为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对主要河湖库渠划界保护的工作要求,2018年初编制河湖库渠划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隆阳区已治理河道进行分期分批划界保护工作。2018年已顺利完成黑沙河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安装河道管理保护划界公示牌5块,乡镇(街道)管理分界桩4个,河道左右岸界桩80个,明确了黑沙河管理保护范围。
③配合河长办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完成了排污口建档立卡工作,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安装了公示牌7块,开展挂牌整治工作。二是配合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相关部门专项执法行动40余次,其中立案15件,依法关闭10个非法采砂场,罚没收入合计82.68万元。三是配合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建立河湖库渠塘问题清单,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经调查,查处四乱现象共计63件,其中:乱占12件、乱采4件、乱堆27件、乱建20件。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加大河道管护力度有成效。通过日常巡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河流的维护、管护、保洁、采砂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发挥乡镇(街道)职能,强化社会参与和监督力量,提高全民环保、文明意识,营造共同打造生态河流的良好气氛,确保了全区河道水环境持续好转,切实改善了全区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二是明确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全面提升河湖库渠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全区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及所领导亲自抓河道管理所工作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河道管理所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河道所辖乡镇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实地作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