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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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4-7-/2019-091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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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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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2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
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内设机构,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确保工程安全运行。(2)做好蓄水、防汛、城市供水、排水调度工作,确保水库下游城市、乡镇居民和农田的防洪度汛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3)负责对水库库区及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水土保持工作(4)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水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5)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建立了完整的水库运行调度、安全检查和水文记录资料档案,确保了水库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
2.负责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运行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对隆阳区红岩水库东干渠泄洪沟延迟线的防渗衬区的维修养护工程、淹没区桥两端路面钢管护栏安装工程、东西干渠清淤工程进行了严格的指导监督工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4.加强库区巡查确保水库水源不受破坏,水库水质安全,并做好用水服务工作。
5.认真协助完成区水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0,138.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138.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8,120.30元,增长36.59%,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收入19,993.80元;
2.2018年发放2017年度职工购房补贴,由于2017年调走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新增收入1,715.00元;
3.2018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286,411.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9,622.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622.3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7,537.32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19,993.80元;
2.2018年发放2017年度职工购房补贴,由于2017年调走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新增支出1,715.00元;
3.2018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265,828.5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9,622.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537.32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19,993.80元;
2.2018年发放2017年度职工购房补贴,由于2017年调走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新增支出1,715.00元;
3.2018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265,828.5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3%;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7%,人均4,912.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62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7,537.32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19,993.80元;
2.2018年发放2017年度职工购房补贴,由于2017年调走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新增支出1,715.00元;
3.2018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265,828.5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25,76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1,013,99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资金389,769.00元、津贴补贴资金222,812.00元、绩效工资资金336,34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资金15,952.04元,办公费6,606.35元、差旅费12,129.00元,公务接待费2,693.00元,劳务费14,900.00元,工会经费12,79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9,86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93.00元,完成预算的8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3.00元,完成预算的89.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执行,节约接待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23.00元,增长5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23.00元,增长52.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汛期上级检查增多,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26人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1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923.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9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上级检查工作共5批次5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61,783,162.85元,其中,流动资产550,933.08元,固定资产161,220,36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86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515.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9,515.84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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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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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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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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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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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1,783,162.85 |
550,933.08 |
161,229,917.53 |
5,120,978.73 |
156,108,938.80 |
11,861.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 项目基本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6. 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法人,单独核算,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隆机编〔2018〕1号文件关于核定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减少事业编制4人,2018年末事业人员编制数为10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实有有在职人员10人,无人员变动。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技术工3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1人,助师6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建立完整的水库运行调度、安全检查和水文记录资料档案,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完成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运行管理、监测工作;保证隆阳区红岩水库东干渠泄洪沟延迟线的防渗衬区的维修养护工程、淹没区桥两端路面钢管护栏安装工程、东西干渠清淤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库区巡查确保水库水源不受破坏,水库水质安全,并做好用水服务工作。完成上级政府及主管局安排的拆迁、扶贫等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一是履职效益明显。紧密结合红岩水库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管理所工作职能,以落实红岩水库管理岗位责任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使红岩水库管理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通过对干渠的日常巡视、维修养护,对提高蒲缥镇水利化程度,改善作物灌溉条件,增加农作物产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二是预算配置科学。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保证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确保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有安排、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三是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严控结转结余、确保三公经费节支增效,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四是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收入1,150,138.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138.5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622.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622.39元,项目支出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所长担任办公室组长,副所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由财务室的成员负责具体事项,明确了任务分工,确保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资金1,150,138.5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138.50元,项目支出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管理所工作职能,较好地完成了蓄水、防汛、农业灌溉、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水库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够完成目标任务的原因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 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力度。按照水源水质保护制度要求,管理所对库区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加强巡查力度,且自2018年8月,为确保水库工程运行安全,水源地饮水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红岩水库实行科学管理,加快“河长制”的实施,开展了水库巡逻检查工作,对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禁止从事养殖、旅游、露营、野炊、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已经初见成效,基本达到“湖美、岸绿、河畅、水清”的目标。
② 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顺利,及时将监测数据提供给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完成了2018年监测任务。
③ 积极做好工程维修任务。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总计完成23,430.00米,完成东干渠泄洪沟延迟线的防渗衬区的维修养护工程75.00米,完成淹没区桥两端路面钢管护栏安装110.00米。清淤除障,确保干渠畅通,完成东西干渠清淤总计23,430.00米。
④ 积极收取各种费用并上缴财政,总计收缴原水费68,788.60元并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4)效果情况分析
完成水库蓄水、防汛、农业灌溉任务,确保水库下游城镇、防洪度汛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按照水源水质保护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对库区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在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对一般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制止查处。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顺利,并及时将监测数据提供给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及所领导亲自抓红岩水库管理所工作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红岩水库管理所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干渠所辖村委会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实地作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