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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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3121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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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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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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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以监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对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实行一体化管理;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和防洪的报审、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和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用水总量实行红线控制,负责农村改水工程管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功能区和饮水区水质及水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组织报审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部门之间和乡镇(街道)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除城市建成区内河道违章建筑、破坏供水设施、违反国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外)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7.组织编制、申报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和管理各类水利工程;组织水利水电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道、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理跨地州河流隆阳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9.指导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申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察。

11.负责全区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隆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查、申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

12.组织协调全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组织编制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后评价工作。

13.负责水利系统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4.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洪抗旱工作,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建成各类水利工程693件,新增灌溉面积1.84万亩,完成计划的100%;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受益人口10.1万人,完成计划的160.30%;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7万亩,完成计划104%;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54平方公里,完成计划的100.70%;征收水资源费9,900,000.00元,完成计划的283%。

北庙水库管理所库区内绿化工程项目于2017年12月1日开工,2018年03月20日完工。完成绿化面积35972平方米,完成工程直接投资3,223,700.00元。并以2018年12月21日通过区级验收。对明子山水库管理所的南北干渠杂草和淤泥、落石等进行了清理,保证了干渠畅通,对沟渠部分渗漏处进行了处理,有效地防止了渗漏和堵塞,提升了输水渠道的灌溉效率和安全性。红岩水库管理所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总计完成23430米,完成东干渠泄洪沟延迟线的防渗衬区的维修养护工程75米,完成淹没区桥两端路面钢管护栏安装110米、清淤除障,确保干渠畅通,完成东西干渠清淤总计23430米。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完成了各项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210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2.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3. 保山市隆阳区水质检测中心

4.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5.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6.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

7.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

8.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

9.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10. 保山市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

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5,202,26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02,268.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7,630,138.87元,减少75.35%,主要原因为:

1.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减少收入106,211,288.64元,其中:⑴工资福利经费增595,638.83元,⑵商品服务经费增710,533.90元,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75,682.00元,⑷办公设备增104,709.19元,⑸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前期费增5,000,000.00元,⑹石漠化治理项目减5,800,000.00元,⑺增效扩容电站改造项目减5,660,000.00元,⑻水库建设项目减30,470,0000.00元,⑼中央特大防汛抗旱项目减2,430,000.00元,⑽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减20,310,000.00元。

2.隆阳区中小型水库管理中心增加收入752,061.54元。

3.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增加收入357,555.80元;

4.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减少收入745,756.20元;

5.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增加收入193,215.40元;

6.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增加收入308,120.30元;

7.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增加收入2,618,379.87元;

8.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增加收入334,332.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96,658,285.44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7,507.07元,占总支出的31.22%;项目支出66,480,778.37元,占总支出的68.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918,414.97元,减少17.09 %,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058,522.57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23,765,396.26元、日常公用经费增6,412,110.81元。

2.项目支出减少22,976,937.54元。其中:引提水项目减11,733.24元;水库建设前期费项目增2,842,817.70元;重点水利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减412,094.37元;董达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增3,746,866.00元;中央特大防汛抗旱项目减2,878,876.94元;2017年扶贫统筹整合项目减27,270,701.36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减11,180,450.09元;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增10,434,980.86元;中小型水库管理养护经费项目减700734.87元;增效扩容电站改造项目增5,660,000.00元;2016年产粮大县项目减1,999,967.48元;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增1,492,956.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40,093.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5,199.92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

⑴工资福利支出增595638.83元,主要为:奖金经费为1001808.43元;

⑵商品服务支出增710533.9元,主要为:委托业务经费为665613.08元;

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75682元,主要为:生活补助经费为21,576.00元;

⑷其他资本性支出增104709.19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为110109.19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480,778.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76,937.54元,减少23.37%,主要原因是:

1.引提水项目减11,733.24元;

2.水库建设前期费项目增2,842,817.7元;

3.重点水利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减412,094.37元;

4.董达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增3,746,866.00元;

5.中央特大防汛抗旱项目减2,878,876.94元;

6.2017年扶贫统筹整合项目减27,270,701.36元;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减11,180,450.09元;

8.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增10,434,980.86元;

1. 中小型水库管理养护经费项目减700,734.87元;

2. 增效扩容电站改造项目增5660,000.00元;

11.2016年产粮大县项目减1,999,967.48元;

12.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增1,492,956.25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图所示。

项目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66,480,778.37

159,235.00

22,657,897.27

43,608,520.1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35,200.00

0.00

0.00

3,135,20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3,135,200.00

0.00

0.00

3,135,200.00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3,135,200.00

0.00

0.00

3,135,20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8,894,259.25

0.00

4,364,259.25

4,530,000.00

21107

风沙荒漠治理

4,364,259.25

0.00

4,364,259.25

0.00

2110799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4,364,259.25

0.00

4,364,259.25

0.00

21112

可再生能源

4,530,000.00

0.00

0.00

4,530,000.00

2111201

可再生能源

4,530,000.00

0.00

0.00

4,530,0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4,451,319.12

159,235.00

18,293,638.02

35,943,320.10

21303

水利

53,221,302.86

59,218.74

18,293,638.02

34,813,320.10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5,257,127.16

16,955.00

2,002,396.16

3,237,776.00

2130310

水土保持

4,752,296.70

0.00

0.00

4,752,296.70

2130314

防汛

2,570,000.00

0.00

0.00

2,570,000.00

2130315

抗旱

862,583.70

0.00

0.00

862,583.70

2130316

农田水利

21,480,771.31

2,100.00

0.00

21,478,671.31

2130335

农村人畜饮水

15,993,545.86

9,600.00

15,785,945.86

198,000.00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2,304,978.13

30,563.74

505,296.00

1,713,992.39

21369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130,000.00

0.00

0.00

1,130,000.00

2136999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1,130,000.00

0.00

0.00

1,130,000.00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00,016.26

100,016.26

0.00

0.00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00,016.26

100,016.26

0.00

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28,28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上年对比减少21,036,681.73元,减少18.05%,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收入增加3,058,522.57元。

2.项目支出减24,095,204.30元,其中:引提水项目减11,733.24元;水库建设前期费项目增2,842,817.70元;重点水利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减412,094.37元;董达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增3,746,866.00元;中央特大防汛抗旱项目减2,878,876.94元;2017年扶贫统筹整合项目减27,270,701.36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减11,180,450.09元;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增10,434,980.86元;中小型水库管理养护经费项目减700,734.87元;增效扩容电站改造项目增4560,000.00元;2016年产粮大县项目减1,999,967.48元;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增1,492,956.25元;水利电力勘测队2017年非税收入返还项目减少2,7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3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市引提水补给工程的可研报告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0,76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94,25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支付石漠化治理工程款4,364,259.25元、电站增效扩容项目4,53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9,714,50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5%。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23,765,396.26元;日常办公经费6,412,110.81元;项目支出66,480,778.37元,其中:水库前期建设经费5,257,127.16元、水土保持治理项目4,752,296.70元、水质监测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371,237.00元、水利安全监督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248,784.00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款37,474,317.17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款3,998,214.71元、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工程款1,130,000.00元、支付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管护工资100,016.26元、山洪灾害防治2,430,000.00元、购买防汛物资及抗旱1,002,583.7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5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400.00元,支出决算为315,321.46元,完成预算的18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490.46元,完成预算的16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831.00元,完成预算的227.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务局局机关在2018年未对“三公”经费编制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勘测设计队由于下乡勘察项目的情况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数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3,895.13元,下降3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1,5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73.13元,下降1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922.00元,下降35.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尽可能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490.46元,占58.51%;公务接待费支出130,831.00元,占41.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490.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490.4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项目实地调查、勘察设计、水利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83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0,8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共130批次、1,51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7,344.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2,101.44元,增长4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经费增306,778.65元,咨询费增51,000.00元,因公出国费用减51,500.00元,维修费增158,363.78元,会议费减9,143.00元,培训费增2,2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50,041.00元,工会经费减59,123.00元,劳务费增53,361.50元,工会经费减59,123.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51,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104,709.19元,委托业务费增665,613.0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水务局机关的办公运转,开办水利会议、购买气象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35,017,428.97元,其中,流动资产78,598,356.73元,固定资产425,730,47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875,247.7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343,168.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368,253.12元,固定资产减少182,328,176.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2,998,646.77元,无形资产增加96,632,963.68元,其他资产减少86,757,71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126,425.75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73,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5,017,428.97

78,598,356.73

425,730,470.42

12,538,721.25

1,424,581.00


408,810,345.86



9,875,247.77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6,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1,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29,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2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36,7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8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灾后薄弱环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资金规划实施白塘子、兰王塘、赵寨柳树坝三座水库,主要是对三座水库的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进行整治,工程于2018年1月开工,2018年11月全部完工。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白塘子、兰王塘、赵寨柳树坝三座水库于2016年8月进行安全鉴定,2016年9月完成初步设计,2017年10月保山市水务局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2017年10月12日,隆阳区扶贫领导小组以统筹整合涉农形式下达资金计划,2017年10月31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17年12月1日开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白塘子、兰王塘、赵寨柳树坝三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隆阳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勘测设计单位为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润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为隆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单位为云南仕龙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18年1月开工,2018年11月全部完工。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技术规范和经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设计单位适时提供技术支持,监理单位全程监理,质量监督单位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了该分部工程顺利实施;各项验收、检测资料基本齐全,未出现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1121号)文件结余2,936,543.00元,2018年年初结余合计2,936,543.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灾后薄弱环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2,936,543.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完工后,由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结算和工程验收资料,至今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计划2019年9月底完成单位工程验收,12月完成竣工验收。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在收到项目资金时开始设定绩效目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与目标比对,用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评价中找到改进管理项目的方法,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自评的意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中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程费用为2017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2016年度产粮大县奖励结余资金,主要是对9个乡镇11座水库进行维修养护,主要维修养护项目为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闸门和输水渠道,另外部分资金用来支付了小(一)水库管护人员管护费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接到资金下达计划后,隆阳区水务局即安排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制工程实施方案,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通过实地走访及咨询乡镇水利站的方式对全区水库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并根据工程维修轻重缓急情况和工程重要程度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方案报区水务局审批后,采取政府采购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并及时签订了施工合同。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为项目施工的项目法人,法人代表由中心主任担任,由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项目的前期、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实施管理,工程于2018年3月初开工,2018年4月底全部完工,2018年6月结算并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小型水库养护及管护经费的通知》(隆财企〔2017〕1251号)文件结余1,810,000.00元,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隆财企〔2016〕1320号)文件结余100,016.26元,2018年年初结余1,910,016.26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养护及管护经费项目资金1,899,698.39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和提供工程验收材料,计划2019年9月底完成单位工程验收,12月完成竣工验收。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是: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办汛〔2017〕99 号)及《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7 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云南省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调查评价成果开展云南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云南省根据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情况,2017年在云南省 129 个项目县中选定保山市隆阳区作为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进行示范建设。主要为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和扩展,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巩固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区乡镇指挥所示范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建设评估、推广和培训,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示范提升(小流域入户预警系统建设、山洪灾害预警APP建设、学校预警示能力示范建设)及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通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在防治区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可以避免山洪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几率,可减免山洪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办汛〔2017〕99 号)及《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7 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云南省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调查评价成果开展云南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云南省根据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情况,2017年在云南省 129 个项目县中选定保山市隆阳区作为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进行示范建设。隆阳区水务局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在2017年9月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17年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水利厅于2017年12月6日下达了批复云水防汛〔2017〕36号。工程概算总投资2,000,000.00元。隆阳区建设内容为: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和扩展,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巩固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区乡镇指挥所示范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建设评估、推广和培训,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示范提升(小流域入户预警系统建设、山洪灾害预警APP建设、学校预警示能力示范建设)及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2017年10月12日云南省水利厅引发了云南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保山市分册)的通知(云水防汛〔2017〕22号),隆阳区建设内容为:新建自动雨量站4个,自动雨量站供电设备老化或损毁更换1个,图像监测站终端老化损毁更换8个,新建视频监测站1个,无线预警广播Ⅰ型1个,简易雨量(报警)器1个,手摇报警器5套,学校监测预警系统3个(无线预警广播Ⅰ型3个,简易雨量(报警)器3个,手摇报警器3套),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1套及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工程于2018年1月招标,并于1月24日与中标单位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通过招标,由保山德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理,并组建了工程项目监理部。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监理部均制定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配备了相关专业驻场监理人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1121号)文件结余2,4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资金2,43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问题是:(1)地方配套资金由于财政困难未能足额配套到位,导致后续项目无法支付工程款。(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涉及面广、量大,由于资金投入问题,部分县对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还有不到位的情况,今后要对这方面进行加强。建议是: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8年特大防汛抗旱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我区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洪旱灾害,从中央到我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专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在受灾地区建设应急供水管道、添置提运水设备等设施,对水毁项目进行修复,共涉及10个乡镇(街道),面对洪旱灾害,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通过在受灾地区实施水利设施应急修复、应急供水管道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饮水需要和生活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抗旱费用用于河道地方加固、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储备等,我局按照要求,根据防汛抗旱各乡镇受灾情况,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将防汛抗旱资金及时下达到各乡镇,明确了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费用报销手续等。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各乡镇按照下达的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经济合同,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修复工程,并上报竣工结算材料到区水务局进行备案。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27号)文件结余792,583.7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5〕1504号)文件结余7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的通知》(隆财农〔2016〕1082号)文件结余140,000.00元,2018年年初结余合计1,002,583.7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特大防汛抗旱项目资金1,002,583.7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建议加大防汛抗旱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防汛储备物资按期足量到位。防汛储备物资事关防汛抗洪大计,必须按规定如期足量到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核算。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电站增效扩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十三五”增效扩容电站有敢顶三级电站、芒合电站、芒龙电站、白花林电站4座。建设主要内容是:河流生态修复和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及省市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三部分组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1300元/kW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325元/kW计。2018年底已完成河流生态改造、完成工程的主体工程。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水务局根据保财建〔2017〕199号文,为管好、用好资金,对该项目资金如何拨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结合我区实际 ,该资金我局分2次拨付给项目单位,首次拨付30%,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银行出据的2017年12月份建设资金账户余额;同时提供中标通知、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交通安全责任状、安全施工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及第三方质量监测合同;借款申请。区水务局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开工和拨付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拨款手续;3月中旬根据完成各家完成的进度情况,拨付剩余资金。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收到的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全部用于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机电设备采购及水工建筑工程施工。在项目实施中我们对项目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严格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项目资金执行单位统一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按部门切块或挪作他用。按照工程进度拨款至相应参建各方,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7〕266号)文件结余5,6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增效扩容项目资金5,66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累计开工数4个,开工率100%。

②河流生态修复项目累计4个,开工率100%。

(2)质量指标

①完工项目合格率,已完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个,河流生态修复项目4个,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②完工项目安全性能,已完工的2个项目,安全性能良好。其中,敢顶三级电站已于2019年3月13日投入运行,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安全要求;4座电站已完成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生态流量满足环保批复要求,生态流量监测设备能投入正常运行,能有效监测下泄生态流量。

(3)时效指标

①电站改造项目完成2个,没有达到2018年初绩效目标2个,但总体工程量已完成96%。预计2019年上半年可完成全部4个电站改造项目。

②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完成4个,已达到2018年初绩效目标。

(4)成本指标

4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批复投资2,355.54万元,在建设中各项目业主单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认真执行概算,按照批复投资执行,敢顶三级电站单位千瓦投资控制在每千瓦5,350.18元、白花林电站单位千瓦投资控制在每千瓦5,004.58元、芒合电站单位千瓦投资控制在每千瓦5,873.5元、芒龙电站单位千瓦投资控制在每千瓦5,781.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电站扩容改造完成后,增加电站装机3025千瓦,每年增加发电量1170万千瓦时,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安全性能得到提高,自动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电站机组效率、管理效益、安全效益效果显著。

(2)社会效益

电站扩容改造建设对当地基础设施改善起到很大作用,改善了当地的交通、饮水条件,为当地农民工就业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对当地农民增加收入来源效果明显,通过渠道改造为当地农民改善了农业灌溉条件,巩固和恢复灌溉700亩。

(3)生态效益

结合电站增效扩容,注重河流生态改造的实施,改造生态流量下泄设施,装设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在线运行,并具备接入监管部门平台的性能,有效解决了因发电引水造成的减脱水河段的断流现象。改善了河流水生态功能,实现小水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为实现河道的河畅、水清、岸绿和景美奠定了基础。修复减脱水河段3850米。

(4)可持续影响

一是通过河流生态修复项目设置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及生态流量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核定生态流量下泄,并实施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在线监控,实现了河流生态健康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二是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采用新材料新设备,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自动化程度,提高了电站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运行调节精度,提高了运行效益;三是通过扩容改造使水能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率提高;四是电站使用新型设备,注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电站安全性和安全管理水平能得到了较大改善和提高,减轻了电站不安全运行造成的财产和人员安全风险。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为2项。

实施项目4个公示率,公示率100%。

(2)实施项目公示无异议率,无异议率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务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水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务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共7个项目,分别为隆阳区春风源(芒果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位于潞江镇芒旦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860亩;隆阳区板桥镇古道春茶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位于板桥镇西河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0亩;隆阳区芒宽柑橘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位于芒宽乡芒宽村、吾来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381亩;隆阳区潞江热经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位于潞江镇小平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63亩;隆阳区杨柳万鑫柑橘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位于杨柳乡鱼塘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30亩;隆阳区潞江镇张贡村优质咖啡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位于潞江镇张贡村户帕组松园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70亩;隆阳区瓦窑镇下麦庄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位于瓦窑镇下麦庄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00亩;隆阳区蒲缥镇岭岗寨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位于蒲缥镇马街社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股室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404亩,年节水量达到400万m³。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预〔2014〕1052号)文件结余20,023.98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1112号)文件结余3,29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6〕1502号)文件结余537,510.21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7〕266号)文件结余2,019,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建设资金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936号)文件结余148,169.76元,隆财农〔2015〕1098号2015年新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作费区级配套14,027.00元、隆财农〔2015〕1098号2015年爱心水窖工程产权制作费区级配套9,600.00元。2018年年初结余合计6,038,630.95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项目资金4,348,841.21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尚未审计验收,下一步将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审计资料,尽快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可进行竣工验收。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自评工作相关制度,细化绩效自评指标。二是提高认识,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长效化开展。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沟渠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隆阳区沟渠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涉及10个乡镇17处沟渠,分别为丙麻新南大沟的尾沟维修养护工程、瓦窑镇香树大沟维修养护工程、瓦窑镇大树坝大沟维修养护工程、瓦窑镇澡堂大沟维修养护工程、杨柳马田村石垭口灌溉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杨柳乡南干渠支渠杨柳段和茶山村排水沟修复工程、瓦房上寨村中沟维修养护项目、潞江坝灌区水利骨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潞江镇张明山灌溉项目、辛街水田洼子塘坝上游拦河坝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辛街提升人居环境试点清洁水源项目、西邑乡补麻大沟维修养护工程、芒宽乡勐林大沟修复工程、西邑下坝社区河外黑泥田中沟项目、芒宽乡岭岗寨农业灌溉沟渠修复工程、金鸡乡小松灌溉渠修复工程、蒲缥镇双桥水库引水渠修复工程。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股室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2017年隆阳区沟渠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对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64.89万亩。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项目中央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1121号)文件结余4,23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27号)文件结余38,890.86元,2018年年初结余合计4,268,890.86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沟渠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资金4,024,073.46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自评工作相关制度,细化绩效自评指标。二是提高认识,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长效化开展。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6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涉及瓦房乡、丙麻乡、瓦窑镇、蒲缥镇、瓦马乡5个乡镇,新建及改造11件供水工程,受益人口982户3924人(其中贫困户100户393人)。

隆阳区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涉及潞江镇、瓦窑镇、丙麻乡、汉庄镇、西邑乡、瓦马乡、辛街乡、兰城街道、蒲缥镇、芒宽乡、杨柳乡、瓦渡乡12个乡镇(街道),新建及改造54件供水工程,受益人口8488户35295人(其中贫困人口827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22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股室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通过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财务支出材料,了解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隆阳区2016年、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共新建及改造供水工程数量65件,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8664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3522人。2016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未验收。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中央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833号)文件结余14,199,269.95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7﹞251号)文件结余15,440,455.86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经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5〕1325号)文件结余163,489.14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605号)文件结余48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7〕266号)文件结余345,490.00 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一批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6〕843号)文件结余168,372.02元,2018年年初结余合计30,797,076.97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30,148,543.71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尚未审计验收,下一步将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审计资料,尽快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可进行竣工验收。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一定要重视群众的满意度这个指标。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自评工作相关制度,细化绩效自评指标。二是要提高认识,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长期开展。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水利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利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3个,分别是:董达清洁小流域治理、羊邑洼坡耕地治理、石漠化治理。其中:① 董达小流域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境内, 地处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内, 为有效治理流域内的水土流失及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保护北庙水库水质和保山市城市供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水保〔2013〕51号文的批复,隆阳区水务局组织实施董达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分为三期进行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修复、生态治理。工程于2014年4月24日开工建设,2018年03月20日完工。②2016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板桥镇的杨家河、辛街乡的阿今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流域位于隆阳区东部的板桥镇和水寨乡境内,属怒江水系,流域涉及1乡1镇及国有林场,7个村委会71个村民小组,其中:涉及到板桥镇的官坡、罗寨、秋山、苏家四个村委会,31个村民小组;涉及到水寨乡的摆菜、海棠、棕元三个村委会,40个村民小组及国有林场的天井铺林区。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2016年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6〕659号)的批复,计划建设项目及内容为:新建拦砂坝4座(各流域2座),谷坊4座(各流域2座)。整治渠道2条总长7.30km(其中杨家水库引水沟2.70km,灌区灌溉沟4.60km) ,并完善其相应的渠系建筑物。工程分为2个标段来实施,工程工期三个月,于2016年12月06日正式动工兴建,2017年3月完工。保山市隆阳区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水寨乡白鹤山河流域水利工程,流域位于隆阳区东部的水寨乡境内,属澜沧江水系,流域涉及到水寨乡的水寨、太元、海棠、上江边、平坡、新路、洼子田8个村民委员会,53个村民小组。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林业局、保山市水务局、保山市农业局文件(保发改农经〔2017〕378号)《关于隆阳区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批复,计划建设项目及内容为:整治渠道2条总长7.88km(其中水磨房水库引水沟1.68km,灌区南干渠6.20km),并完善其相应的渠系建筑物。新建拦砂坝3座,谷坊2座。工程分为3个标段来实施,工程自2018年01月25日开工,2018年11月04日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程建设任务。③ 隆阳区羊邑洼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辛街乡,项目区主要涉及西邑乡羊邑村、老吴寨村及辛街乡尖山村、龙洞村等多个村委会;保山市隆阳区羊邑洼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坡改梯工程241.30h㎡;配套300m³蓄水池1座,100m³蓄水池5座,20m³蓄水池37座;原有管道改建0.29km,新增灌溉管道15.43km,冲砂闸阀井6个;新建灌溉干、支渠道6.81km,取水坝一座,涵洞6座,盖板452m,背水桥6座,倒虹吸一座,冲砂闸阀井2个;田间道路13.69km,其中新修机耕道路3.42km,修缮机耕道路5.58km,作业便道4.69km;道路排水沟14.37km,其中新修机耕道路排水沟3.59km,修缮机耕道路排水沟5.86km,作业便道排水沟4.92km,预制涵管300m;标志碑1座,标志牌4块,水利设施喷绘50㎡。该工程于2016年10月16日动工,2017年3月31日全部工程完工。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水务局于2013年3月委托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设计,2013年9月24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3〕51号文对方案给以批复,为切实做好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研究,从隆阳区水务局、板桥镇人民政府、北庙水库管理所抽调相关人员共同组织成立全程负责协调处理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作的《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各部门按照自身在“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分三期来实施,各期实施完成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期:

一标段:实施完成库滨带治理工程63亩,防护栏3.63公里等。

二标段:实施完成拦沙坝2座,马寨西沟188米,马寨东沟246.8米,北寨广场617 平方米,湿地回填种植土4089.4立方米,增建农用桥1座等。

第二期:

一标段:实施完成完善库滨带治理1.5公顷,种植垂柳、小叶榕、枫香、红千层、垂丝海棠等5种乔木共1463株,太阳能路灯60盏;新建截水沟355米。

二标段:实施完成截污沟348.55米;厌氧池4口;人工湿地1866.97平方米(一级表流135.42 平方米、下行流湿地:459.95 平方米、上行流湿地:806.15 平方米、二级表流湿地:465.45 平方米)等工程。

第三期:

一标段:建设倪寨休闲广场1157.92㎡,生态小游园3229.61㎡,截水沟191.7 m,墙面宣传画1243.07㎡,公共厕所1座,灌渠修缮482.3 m等,完成投资156.63万元。

二标段:建人工湿地三处2346.84㎡,截污沟1944.22m,厌氧池2口,排污管道403.9 m,灌渠修缮69m等,完成投资171.91万元。

三标段:村内道路硬化2.98km,截水沟1.70km,完成投资133.18万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1463号)文件结余4,752,296.70元,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的通知》(隆财建〔2016〕1509号)文件结余23,512.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石漠化治理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7〕245号)文件结余5,8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水利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6〕1328号)文件结余748,653.85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6〕1326号)文件结余1,490,755.29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石夹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资金的通知》(隆财预〔2015〕1562号)文件结余44,144.00元,2018年1月1日合计资金12,859,361.84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董达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10,581,441.9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隆阳区董达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按计划完成建设指标,建成人工湿地2346.84㎡,通过系列工程措施达到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的目的。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

由于设计变更,致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坡改梯面积没有按照设计规划完成全部面积。改进措施:一是探索确立水利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水利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前期经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阿贡田水库位于隆阳区区杨柳乡河湾村,距杨柳乡政府35公里,距隆阳市区86公里。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总库容为1764.4万立方米,坝高62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5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勘察设计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阿贡田水库工程专题报告均通过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采购服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5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勘察设计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对支流和干流进行钻探工作,2016年5月11日经专家论证岩箐及青岗坝原库区不具备建库条件。2016年6月20日,与设计单位重新查看选择项目位置,目前设计单位正在编制规划方案,开展外业地勘等调查。2017年7月25日,保山市水务局组织评审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2015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勘察设计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对支流和干流进行钻探工作,2016年5月11日经专家论证岩箐及青岗坝原库区不具备建库条件,并重新选择项目位置。2017年10月14日,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隆阳区罗明坝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报告》(隆政复〔2017〕146号),2018年8月21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召开《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2018年11月20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提出《保山市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水咨昆发〔2018〕57号)评审意见;2019年3月5日,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在昆明茶花宾馆主持召开《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现设计单位正在按省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节约用地评价、文物调勘、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洪水影响评价、项目选址意见、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等其他专题报告正在编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草腊竹、长岭岗、甫家、阿贡田四座水库各100万元前期费的通知》(隆财预〔2016〕199号)文件,2018年年初结余476,902.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阿贡田水库前期经费工程项目资金313,853.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说明如下: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环境影响、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约用地评价、文物调勘等13个专题报告。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阿贡田水库工程可拉动投资增长、带动周边百姓增收,可以解决周边0.91万人饮水,5.76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可持续推进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水利建设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优化水利建设布局,适应水利发展形势需求,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特点、流域存在的问题,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特点,按照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一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狠抓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投资方向。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吃透上级文件和政策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及时申报并尽快落实。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涉及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林业等多个部门,审批手续繁琐、程序法定时间有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部分环节协调上存在不顺畅的情况,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影响到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

增加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水利前期工作是水利项目建设的重要阶段,及时、足额的前期工作经费是开展规划、立项申报、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的重要保障。自2011年水利工作纳入中央一号文件以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水利投入,由于我区财政资金极为紧张,2015年至今开展阿贡田中型水库,七一、打坪、竹林子等多个小(一)型水库,北庙河湖水系连通等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及时配套到位,导致项目因资金紧张推动困难,严重影响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后期的申报评定工作。恳请给予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更多的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滚动使用机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供水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

(1)水源工程(12个):北庙水库引区水源挖潜工程、大沙河水源挖潜工程(保山坝南部片区连通工程)、竹林子水库新建工程、草腊竹水库新建工程、七一水库扩建工程、唐家水库、飞来寺水库、象山水库、鱼洞寺提水工程、金厂河泉调水工程、白胡子泉调水工程、打坪水库调水工程。

(2)供水工程(5个):第五水厂新建工程、工贸园区水厂新建工程、正源水厂二期工程、三个万亩供水工程、青阳水厂三期工程。

(3)水环境治理工程(4个):北庙水库截污工程、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站新建工程、中水回用工程。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8年5月份委托设计咨询单位,紧紧围绕《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紧密结合保山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各自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编制完成了《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18年6月15日获得市发改委批复。

2018年6月启动了《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7月17日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后又安排设计咨询单位进行了多次修改。9月25日,借助市政府与中水北方(天津设计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契机,与天津设计院协商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优化,经过紧锣密鼓的现场踏勘、多次讨论、集中编制,10月17日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定稿版本,获得了专家组的充分认可。10月19日,市发改委对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8年10月19日市发改委对《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2018-530502-76-01-035561,批复文号:保发改投资〔2018〕542号。

根据2018年5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和5月31日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推进会安排,明确市水务局作为市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授权出资代表。

2019年1月25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2019年4月4日进行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开标会议,2019年4月12日进行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确认谈判,2019年4月14日进行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结果公示,2019年4月21日进行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单位为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并于2019年4月24日与保山市水务局签订了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投资协议。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建〔2018〕926号)文件,安排隆阳区中心城市引提水补给工程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于2018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隆阳区中心城市引提水补给工程项目资金3,135,2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草腊竹、七一、竹林子、打坪水库工程,白胡子泉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可开工建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可拉动投资增长、带动周边百姓增收,可以解决周边40.15万人饮水问题,可持续推进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水利建设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优化水利建设布局,适应水利发展形势需求,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特点、流域存在的问题,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特点,按照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一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狠抓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投资方向。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吃透上级文件和政策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及时申报并尽快落实。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区水利发展目标规划,继续以加快推进重点水利为重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断深化水利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谋划好项目推进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步伐、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深入推进各项水利改革、围绕跨越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和脱贫攻坚三个关键性工程、全力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平稳、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水利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有力、水生态效益持续释放。2018年预算稳中有增,加大水利项目投入,制定合理的预算管理规定,建立预算内控制度。所有二级单位加快“河长制”的实施,开展水库巡逻检查工作,对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计划累计完成投资3.3亿元;新增灌溉面积1.84万亩;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受益人口6.3万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平方公里;征收水资源费349.82万元;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接受咨询300余人,现场解答问题120多条。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2018年协助水库径流区域的乡镇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多方开源节流,确保水源水质,使大海坝水库平均蓄水量保持在800万m³以上,小海坝水库平均蓄水量保持在400万m³以上,保证了杨柳乡、瓦房乡、芒宽乡近20000多人的饮用水供应。河道管理所2018年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及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排污口建档立卡工作,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安装了公示牌7块,开展挂牌整治工作;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相关部门专项执法行动40余次,其中立案15件,依法关闭10个非法采砂场,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2018年协助水库径流区域的乡镇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多方开源节流,确保水源水质,使水库平均蓄水量保持在850万m³以上,保证了石头寨、三达地村6000多人的饮用水供应,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了最大的效益。2018年红岩水库管理所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总计完成23,430.00米,完成东干渠泄洪沟延迟线的防渗衬区的维修养护工程75米,完成淹没区桥两端路面钢管护栏安装110.00米。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收入35,202,26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58,285.4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015,201.58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58,285.44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7,507.07元,项目支出66,480,778.3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水务部门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3,380,005.58元,其中:隆阳区赵寨柳树坝、白塘子、兰王塘3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入2,936,543.00元;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养护及管护经费项目投入1,910,016.26元;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投入30,797,076.97元;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投入6,015,003.95元;隆阳区沟渠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投入4,268,890.86元;隆阳区董达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投入4,752,296.70元;隆阳区石夹河流域治理项目投入44,144.00元;隆阳区石漠化治理项目投入5,823,512.00元;隆阳区羊邑洼坡耕地治理项目投入2,239,409.14元;隆阳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投入2,430,000.00元;隆阳区特大防汛抗旱项目投入1,002,583.70元;隆阳区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投入5,660,000.00元;隆阳区中心城市引提水补给工程项目投入5,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前期经费项目投入476,902.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6,480,778.3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隆阳区赵寨柳树坝、白塘子、兰王塘3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入支出2,936,543.00元;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养护及管护经费项目投入支出1,899,698.39元;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支出30,148,543.71元;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支出4,337,141.21元;隆阳区沟渠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支出4,024,073.46元;隆阳区董达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支出4,752,296.70元;隆阳区石夹河流域治理项目支出0.00元;隆阳区石漠化治理项目支出4,364,259.25元;隆阳区羊邑洼坡耕地治理项目支出1,464,885.95元;隆阳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项目支出2,430,000.00元;隆阳区特大防汛抗旱项目支出1,002,583.70元;隆阳区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支出5,660,000.00元;隆阳区中心城市引提水补给工程项目支出3,135,2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前期经费项目支出313,853.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截止2018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35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31.9%,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新增灌溉面积1.84万亩,占计划的100%;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受益人口10.1万人,占计划的160.3%;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7万亩,占计划104%;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54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0.7%;征收水资源费990万元,占计划的283%。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是2018年实施的项目中虽然基本都完工了,但是由于施工方编制竣工材料不及时,导致部分项目没有验收,项目验收率未达到100%,我单位在今后将严格要求施工方按时编制竣工材料,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同时,2018年我单位对“三公”经费未编制预算,在未来年度我单位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认真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数,细化预算。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单位的扣分项主要在于“三公”经费变动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所以在2019年绩效自评时要注意该两项指标,在符合支付条件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年末结转和结余。在编制预算时,要将“三公”经费细化,不能直接编制到办公经费中。在未来的工作中,其余较好的指标要继续保持工作中的良好经验,努力提高绩效自评结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指标是推动各项工作的标杆,也是调动行政管理资源的指挥棒。指标朝设夕改会导致管理目标混乱,甚至产生短期行为。绩效指标体系不能一成不变,注入新的内容是必要的,因此必须把握一个度,属常规性工作,设置评估指标后推动效果显著的,不宜作调整。对运动式、临时性或者推动目标已经实现的,就应该调整,加入新的评估指标。这样指标体系才能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加强理论研究,也要加强社会实践,在推进过程中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地思考和修正。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善于总结、勤于思考、敢于尝试,不断改进单位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的分数。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