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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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4-7-06_C/2018-0921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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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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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东河除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做好蓄水、防汛、城市供水、排水调度工作,确保水库下游城市、防洪度汛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
3.负责对水库库区及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水土保持工作。4.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水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5.依法对北庙水库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6.水源保护、环境整治工作。
7.积极开展综合经营服务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内设办公室、渠道管理室、保卫科、工程技术室、景区办、机电室、财务室、安检室8个职能科室,独立核算机构1个,人员编制数44人,实有在职职工39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蓄水、防汛、城市供水、排水调度工作。
2.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东河除外)。
3.负责对水库库区及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水土保持工作。
4.负责水源保护、环境整治工作。
5.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水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27,574.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7,574.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86,241.83元,减少11.86%,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收入421,895.60元;
2.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918,755.42元;
3.死亡抚恤资金,减少收入346,440.00元;
4.劳务费资金,减少收入145,562.01元;
5.2017年由于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收入2,6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449,987.77元。其中:基本支出7,449,987.7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41,415.49元,增长减少9.05%,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支出421,895.60元;
2.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918,755.42元;
3.死亡抚恤资金,减少支出346,440.00元;
4.维修养护费,增加支出99,264.33元;
5.2017年由于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2,6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49,987.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1,415.49元,减少9.05%,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基本支出421,895.60元;
2.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基本支出918,755.42元;
3.死亡抚恤资金,减少基本支出346,440.00元;
4.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640,716.40元;
5.占用土地赔偿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63123.90元;
6.遗属补助资金,增加基本支出5,637.48;
7.办公设备购置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0,482.40元;
8.与职工的借款利息资金,减少基本支出294,448.00元;
9.2017年由于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62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42%,人均81,5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58% ,人均5,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9,987.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41,415.49元,减少9.05%,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895.60元;
2.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755.42元;
3.死亡抚恤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440.00元;
4.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716.40元;
5.占用土地赔偿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123.90元;
6.遗属补助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7.48;
7.办公设备购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2.40元;
8.与职工的借款利息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448.00元;
9.2017年由于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8,15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1,4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895.60元、死亡抚恤资金139,01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803,21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资金1585,971.00元、津贴补贴资金883,302.00元、绩效工资资金710,246.00元、办公费资金196,870.28元、印刷费资金1,040.00元、手续费资金126,652.14元、水费资金1,142.79元、电费资金26,626.00元、差旅费资金33,065.33元、维修(护)费资金977,380.90元、会议费资金2,218.00元、培训费资金5,210.00元、公务接待费资金46,044.00元、专用材料费资金121,945.22元、专用燃料费资金830.00元、劳务费资金1340,299.10元、委托业务费资金22,579.00元、工会经费资金46,575.00元、福利费资金53,681.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50,363.14元、税金及附加费用资金13,055.09元、占用土地赔偿资金384,220.72元、遗属补助资金78,955.00元、办公设备购置资金67,49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资金27,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18,61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6,407.14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363.14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044.0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资金,由于车辆老化,油料费、维修费超预算支出50,363.14元;
(2)公务接待资金,由于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上级部门指导、考核工作增多,接待上级费用超预算支出46,044.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241.07元,下降1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152.07元,下降4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911.00元,增长185.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资金,由于汽车大修资金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41,152.07元;
(2)公务接待资金,由于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上级部门指导、考核工作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增加29,911.00
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63.14元,占52.24%;公务接待费支出46,044.00元,占4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63.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363.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抢险,渠道巡查,水源保护区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0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0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验收考核接待30批次385人、水源保护接待6批次49人、迎接上级检查4批次2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增长(减)0%,主要原因为:
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20,406,817.48元,其中,流动资产5,916,266.06元,固定资产11,330,124.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960,426.7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2,886.0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90,391.53元,固定资产增加2,568,462.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438,149.72元,其他资产减少2,874,117.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0406,817.48 |
5916,266.065 |
157353,180.2 |
1715,153.35 |
191174 |
2,397,982.1 |
155446,852.85 |
146023,055.55 |
20,0,000.00 |
2960,426.77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89,555.4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8,057.5元,工程采购支出341,497.96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248,057.5元,干渠维修养护项目341,497.96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良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9,555.46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错将150,710,303.62元无形资产填列到房屋价值中,我单位将于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时进行调整。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