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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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4-7-06_C/2018-0921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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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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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单位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属财政全额拨款并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构一个,内部设置8个业务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水保室、测量室、地勘室、造价室、财务室、水工(1)室和水工(2室)。
1、负责隆阳区内所有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烟水、人畜饮水、高效节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中小型水库新建及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2、负责项目监理及具体工程的实施;
3、负责指导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4、隆阳区水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隆阳区水电勘测设计队2017年在区委政府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水勘队全体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战,共计完成了各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168件,具体完成了烟水、人畜饮水、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中小型水库新建及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取得了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受益区老百姓也得到了实惠,给予了我队很高的信任和好评,同时在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中也得到了隆阳区委政府及各级领导、专家的一致认可和表扬。使我队全体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明确方向,戒骄戒躁,刻苦钻研、提高技术水平,为隆阳区水利基本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590,84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0,84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666,453.42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的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454,198.62元;
2. 死亡抚恤金,减少收入80,836.40元;
3. 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2,206,351.44元;
4. 、职工购房补贴,因人员调出减少收入4,86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56,449.32元。其中:基本支出7,456,449.32元,占总支出的73.42%;项目支出2,7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6.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83,953.18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的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454,198.62元;
2、 死亡抚恤金,减少支出80,836.40元;
3、 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1,823,851.20元;
4、 职工购房补贴,因人员调出减少支出4,86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56,449.32元。与上年对比增1,283,953.18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的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454,198.62元;
2. 死亡抚恤金,减少支出80,836.40元;
3. 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1,823,851.20元;
4. 职工购房补贴,因人员调出减少支出4,863.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74%,人均98,659.9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26% ,人均29,899.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6,449.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283,953.18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的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454,198.62元;
2、 死亡抚恤金,减少支出80,836.40元;
3、 2017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1,823,851.20元;
4、 、职工购房补贴,因人员调出减少支出4,86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9,9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698,994.60元、死亡抚恤金546,174.40元、生活补助4,8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156,44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资金2,139,519.69元、津贴补贴资金1,307,735.00元、临时工社会保险缴费资金140,156.64元、绩效工资资金735,3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698,994.60元、临时工福利支出资金6,757.58元、办公费资金273,832.01元、印刷费资金48,048.92元、咨询费资金51,890.44元、水费资金7,638.35元、电费资金13,380.81元、差旅费资金650,541.00元、维修费资金590,423.20元、房屋租赁费资金3,500.00元、培训费资金37,200.00元、公务接待费资金63,666.00元、专用材料费资金100,000.00元、劳务费资金372,177.20元、工会经费资金66,741.00元、委托业务费资金38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40,000.00元、死亡抚恤金资金54,6174.40元、生活补助资金84,786.00元、奖励金资金873,650.00元、购房补贴资金6,279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627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666.00元,支出决算为103,66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66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5,549.79元,下降5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215.79元,下降7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4.00元,下降4.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下降了3,334.00元,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原则,紧缩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334.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6年下降了132,215.79元,原因是我单位减少汽车大修,经队领导召开会议,加强车辆管理等,所以车辆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132,215.7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占38.59%;公务接待费支出63,666元,占6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6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6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部门资产总额6,355,879.79元,其中,流动资产967,687.40元,固定资产5,388,192.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5,372.7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71,272.77元,固定资产增加155,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6355879.79 |
967687.4 |
4053092.39 |
1857480.75 |
624328 |
1571283.64 |
1335100 |
6355879.79 |
967687.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01,250.00元,其中:装订机采购支出4,800.00元,台式电脑、复印机采购支出133,650.00元,办公配套设施改造采购支出752,300.00元,数控切纸机采购支出10,500.00元。
2、我单位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的落实情况良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1,25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无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报表中流动资产967,687.4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971,272.77元,原因是将虚资产(个人住房公积金)进行调账处理;
2、2017年决算报表中将无形资产1,335,100.00元错填入到固定资产。
3、2017年决算报表中车辆多填列106,000.00元,房屋价值少填列5,906.00元。
4、2017年决算报表中误将农林水(类)资金支出2,700,000.00元列作项目支出。
我单位在此次决算公开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的数据为准,对部门决算报表中的错误进行更正,填报决算报表错误的将于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时对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