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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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06_C/2018-0921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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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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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做好蓄水、防汛、城市供水、排水调度工作,确保水库下游城市、乡镇居民和农田的防洪度汛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

3.负责对水库库区及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水土保持工作。

4.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水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5.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红岩水库管理所设置办公室、工程管理室、水政监察组、干渠管理组4个职能部门,独立核算机构1个,人员编制数14人,实有在职职工10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建立了完整的水库运行调度、安全检查和水文记录资料档案,确保了水库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

2.负责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运行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对隆阳区红岩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隆阳区刘家海子水库、大浪坝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等工程进行了严格的指导监督工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4.加强库区巡查确保水库水源不受破坏,水库水质安全,并做好用水服务工作。

5.认真协助完成区水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42,01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018.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22,926.30元,增长36.01%,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收入91,845.40元;

2.2017年由于调走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收入980.00元;

3.2017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130,100.9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62,085.07元。其中:基本支出862,085.0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63,060.04元,增长43.91%,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91,845.40元;

2.2017年由于调出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980.00元;

3.2017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170,234.6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085.07元。与上年对比增263,060.04元,增长43.91%,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91,845.40元;

2.2017年由于调出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980.00元;

3. 2017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170,234.6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5%,人均70,028.7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5% ,人均4,788.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085.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63,060.04元,增长43.91%,主要原因为: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91,845.40元;

2.2017年由于调出人员1名,新进人员2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980.00元;

3. 2017年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170,234.6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7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05,766.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748,17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资金322,391.00元、津贴补贴资金204,566.00元、绩效工资资金173,330.00元、办公费资金2,242.45元、印刷费资金150.00元、手续费资金720.00元、电费资金1,611.42元、邮电费资金13,140.00元、差旅费资金6,136.00元、培训费资金2,980.00元、公务接待费资金1,770.00元、专用材料费资金6,173.00元、专用燃料费资金564.00元、工会经费资金9,817.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资金2,58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8,14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0.00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0.00元,完成预算的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1,770.0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节约1,230.00元,原因一是工作经费短缺,二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0.00元,下降1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00元,下降15.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资金,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上年减少支出32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7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库确权划界、上级单位的检查监督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61,673,647.01元,其中,流动资产441,417.24元,固定资产161,220,36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6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225.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8,645.07元,固定资产增加4,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58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61,673,647.01

441,417.24

161,229,917.53

5,120,978.73

2,397,982.31

153,710,956.49

9,548.76

11,861.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无,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存在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报表中误将固定资产土地(名义价值1.00元)填入到资产表中的无形资产,在此次决算公开中进行更正,我单位将于2018年年初预算时进行调整。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