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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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06_C/2018-092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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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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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确保工程安全运行。2.做好蓄水、防汛、城市供水、排水调度工作,确保水库下游城市、乡镇居民和农田的防洪度汛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3.负责对水库库区及沟渠保护范围的绿化、水土保持工作。4.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水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5.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并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构1个,根据隆机编〔2017〕27号文件,我单位编制由15 名调整为14名,核减1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上年年末在职人员8人,本年新招聘2人,现有在职人员10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坝区、南北干渠日常巡查。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通过日常巡查,对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对发现违法私搭乱建、乱弃垃圾及渣土等现象,及时进行取缔和整治;督促管理所周边村民不乱扔垃圾,保持水库清洁防洪通道畅通。

2.汛期隐患排查。自汛期来临以来,管理所制订了水库防洪应急预案,联同区水务局安全现场检查,定期巡查,对汛期造成的灾害损失及时上报并及时修复被毁沟渠,保证畅通及人员安全。

3.完成区政府安排的拆迁工作。

4.认真协助完成区水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17,057.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057.8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0,751.64元,增长4.65%,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新增收入57,282.34元;

2.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121,787.3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增加收入80,576.60元;

4.2017年在职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增加1人,退休1人需全额发放,新增收入24,6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43,172.05元。其中:基本支出943,172.0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92,980.14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新增支出89,890.84元;

2.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102,167.3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增加支出80,576.60元;

4.2017年在职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增加1人,退休1人需全额发放,新增支出24,6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3,172.05元。与上年对比增92,980.14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新增支出89,890.84元;

2.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102,167.3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增加支出80,576.60元;

4.2017年在职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增加1人,退休1人需全额发放,新增支出24,68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01%,人均66,3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9% ,人均14,1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172.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92,980.14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新增支出89,890.84元。

2. 2017年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统一由人社局承担,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102,167.3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加2人,增加支出80,576.60元。

4.2017年在职职工购房补贴资金,因增加1人,退休1人需全额发放,新增支出24,6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8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181.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04,19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资金269,407.00元、津贴补贴资金190,162.00元、绩效工资资金203,203.00元、办公费2,579.72元、手续费19,370.10元、电费20,434.35元、差旅费18,353.00元、培训费980.00元、公务接待费440.00元、专用燃料费1,080.00元、劳务费35,957.05元、工会经费9,1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23.35元、职工体检费2,536.68元、办公设备购置4,4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职工购房补贴)29,7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6,563.35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123.35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单位实有车辆编制0辆,年初预算为0元,按照实际发生支出为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大于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资金,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安排里未做详细划分,所以公务接待费资金大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436.65元,下降1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76.65元,下降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0.0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新增确权划界界桩丈量工作开展接待费超上年支出440.00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由于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同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6,876.6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23.35元,占98.34%;公务接待费支出440.00元,占1.6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23.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123.3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巡视南北干渠、办理单位日常业务及至保山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确权划界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30,472,762.93元,其中,流动资产611,258.39元,固定资产29310724.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50,7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467.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017.16元,固定资产增加4,4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0472762.93

611258.39

47306386.55

620471.03

146152.75

46539762.77

17995662.01

55078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8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8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HP1020打印机1台1,450.00元、购买创维电视机1台3,000.00元。

2.我单位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的落实情况良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无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资产报表数与决算数不一致的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资产报表数为47,306,386.55元,而部门决算数为47,847,886.55元,资产报表数比决算数少541,500.00元。主要原因是资产分类不一致导致在决算中将土地资产541,500.00元列在固定资产中,而在资产系统中将土地资产541,500.00元列在无形资产中,所以产生差异,待2018年做年初数调整。

2、无形资产报表数与决算数不一致的情况。

2017年无形资产资产报表数为550,780.00元,而部门决算数为9,280.00元,资产报表数比决算数多541,500.00元。主要原因是资产分类不一致导致在决算中将土地资产541,500.00元列在固定资产中,而在资产系统中将土地资产541,500.00元列在无形资产中,所以产生差异,待2018年做年初数调整。

3、房屋原值资产报表数与决算数不一致的情况。

2017年房屋原值资产报表数为620,471.03元,而部门决算数为606,871.03元,资产报表数比决算数多13,600.00元。主要原因是资产分类不一致导致在决算中将其他用房及仓储用房13,600.00元列在其他固定资产中,而在资产系统中将其他用房及仓储用房13,600.00元列在房屋及构筑物中,所以产生差异,待2018年做年初数调整。

4、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是4,800.00元,实际采购支出资金是4,450.00元,计划采购金额比实际采购金额多35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