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509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为全区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服务。
2.开展农村水利基础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
3.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为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提供技术保障。
5.协助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建后管护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水库、河道、连通工程、人饮工程等项目进度,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成2024年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54,192,61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92,619.1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47,907.04元,增长11.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48,597.05元,增长11.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90.01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412,094.07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工资保险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37,775.50元;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管理,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5,319.57元;因遗属补助标准调标,导致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01.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5,960,691.12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项业务经费中办公费增加16,069.80元、劳务费增加33,000.00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增加9,400,000.00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减少5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减少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减少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3,506,621.32元,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减少80,000.00元,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减少210,000.00,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减少190,000.00元。
3.其他收入减少690.01元,主要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690.0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54,192,619.13元。其中:基本支出7,143,549.33元,占总支出的13.18%;项目支出47,049,069.80元,占总支出的86.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48,597.05元,增长11.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2,094.07元,下降5.45%;项目支出增加5,960,691.12元,增长14.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412,094.07元,主要为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工资保险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37,775.50元;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管理,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5,319.57元;因遗属补助标准调标,导致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01.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5,960,691.12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项业务经费中办公费增加16,069.80元、劳务费增加33,000.00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增加9,400,000.00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减少5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减少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减少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3,506,621.32元,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减少80,000.00元,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减少210,000.00,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减少19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3,549.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094.07元,减少5.45%,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37,775.50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在职人员增加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等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工资减少74,736.80元,津贴补贴减少29,080.00元,奖金增加5,587.00元,绩效工资减少59,60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8,239.8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20,109.70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9,968.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292.5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2,918.56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75,319.5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86,496.60元,水费增加2,597.40,电费增加873.90元,邮电费减少51,243.30元,差旅费减少5,864.00元,劳务费增加58,953.03元,工会经费减少28,1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9,0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减少5,000.00元。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01.00元,增加原因是生活补助调标增加1,001.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2250.21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388.12元,占基本支出的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49,069.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7,049,069.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60,690.12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项业务经费中办公费增加16,069.80元、劳务费增加33,000.00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增加9,400,000.00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减少5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减少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减少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3,506,621.32元,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减少80,000.00元,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减少210,000.00,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减少190,000.00元。
1.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项目经费4,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施工方工程款,已完成部分农村移民安置征地工作;完成生产生活区建设,导流输水隧洞、进口明渠、出口明渠、取水塔、竖井混凝土浇筑、西干渠隧洞开挖支护;大坝两坝肩延长线灌浆征地、机械进场、放样等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大坝延长线灌浆。
2.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经费42,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施工方工程款、项目前期费用,累计完成干流及支流殷官小河、小沙河及干流清淤疏浚34.5km,清淤48万m³;截至2025年7月,完成治理工程木桩支护27.7km,网格梁护坡21.8km,格宾石笼15.1km,雷诺护垫16.5km,岸坡开挖32.8km,土方开挖22.25万m³,恢复混凝土路面1.8km。完成投资约1.9亿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目前进入收尾阶段。
3.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完成治理河道长2.73km,累计完成产值1280.273949万元。
4.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项业务经费中办公费增加16,069.80元、劳务费增加3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92,619.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48,597.05元,增长11.41%,完成年初预算的717.11%。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412,094.07元,主要为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工资保险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37,775.5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5,319.57元;因遗属补助标准调标,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01.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5,960,691.12元,主要是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项业务经费中办公费增加16,069.80元、劳务费增加33,000.00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增加9,400,000.00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减少5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减少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减少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3,506,621.32元,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减少80,000.00元,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减少210,000.00,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减少19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2,94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完成年初预算的86.9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807,138.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95,511.27元,遗属补助86,911.00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38,379.88元,退休人员慰问5,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但政策性调资、保险基数重新核定、遗属补助提标等,导致各类保险及遗属补助等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7,53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42,564.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1,513.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453.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但政策性调资、保险基数重新核定等导致各类保险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2,532,14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3%,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绩效、奖励性补贴等人员经费5,143,689.50元,单位日常运转水费、电费、差旅费等办公经费339,388.12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42,4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支出4,200,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支出400,000.00元,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专项业务经费49,069.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中3个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42,4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支出4,200,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支出4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63,6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020.00元,增长158.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63,6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020元,增长15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支出决算为63,6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020元,增长158.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63,6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020.00元,增长15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负责主持建设水利工程管理项目多,公务用车频繁、车辆严重老化导致维修费减少1,396元,油费增加9,949.11元,保险费增加12,050.89元,公务用车北斗定位技术服务费减少1,200.00元,过路费及检车费减少384.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49,498,928.56元,其中,流动资产130,426,670.35元,固定资产693,428.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8,372,799.18元,无形资产6,030.9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776,751.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26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9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1111